合夥人的股權該如何分配?

楊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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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股權分配的問題,是創始人合夥創業首先要考慮的問題。單打獨鬥一人創業走天下的時代早就過去了,現在都是走團隊,講合作,任何一家優秀的創業公司背後一定有一個優秀的團隊一起打拼,合夥人股權架構設計是最重要也是最難的一部分,如何量化創業團隊的股權(股份)是本文需要探討和深究的話題。

合夥人有提供資金的投資人,提供場地或人脈的資源型合夥人,有技術能力過硬的技術合夥人,還有銷售渠道和運維背景的市場合夥人和運營合夥人等等,這些角色千差萬別,各自給團隊帶來的貢獻也很難量化,如果有一個約定俗成的估值標準,相信股權分配會比較客觀。股權架構設計首先必須要遵守3大原則:1.分工簡單明晰。初創公司的合夥人一般是三到五個,最合理的架構一開始最好是三個人,相互之間需要一段時間的磨合,瞭解清楚各自的特長,工作經歷等等,不要小看這個過程,再好的股權設計合夥人之間溝通和理念不一致會給公司後來的發展埋下隱患,創業團隊因為合夥人之間的不和最終失敗的不在少數,找合夥人一定要實事求是,寧缺毋濫。

2.一定要共識出最終決策者。通俗點說就是要選出最後拍板的人,在大公司有董事會,一般來說最後拍板的是大股東,那麼初創公司一般是創始人或者是多個創始人共同表決,不管怎樣,這個最終決策者頭腦要清晰,對股權分配設計要有所瞭解,最終決策者一旦拍板,其他合夥人和股東都要無條件服從決定。

3.股權分配的利益關係應該與貢獻程度相掛鉤。也就是說投入的要素貢獻越高(注:貢獻要素不僅包括實物資產和資金等硬指標,還應包括勞動付出,時間精力等個人投入的軟指標。),你的股權(股份)比例應當越高,即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也是一種貢獻。另外,小型的初創團隊股權設計一定要小巧和靈活變通,不要過於複雜。

在股權(股份)分配的時候客觀的操作方法是:將創始人在創業項目中的貢獻,按照市價值估值,然後算出所有股東和合夥人要素貢獻的總估值,最後折算出創始人和合夥人之間持有的股權比例。這樣的話首先就需要對創業資源的各種要素進行市場估值,當然像資金,技術專利這些是很好量化的,例如場地,人脈以及實物的話需要具體分析。

舉個例子,某技術合夥人投入的要素=資金20萬+技術,專業技術按照市場價估值10萬(考慮技術稀缺性和同行市場平均薪資),假設所有投入要素的市場估值是100萬,那麼該技術合夥人的股權比例就是30%,要求更高的話可以將不同要素按照稀缺性和緊急程度區分下權重,同樣是上面的例子,股權比例(%)20萬資金*0.8權重+10萬技術*1.5權重=31%。

下面稍作列舉3種貢獻要素的估值簡要計算方法:1.勞動力。勞動力要素的市場估值最直接的參考標準就是人才市場的薪資和績效水平,例如某技術合夥人海歸高材生,參考目前市場同等崗位的待遇水平來進行股權比例的估值參考,合夥人和打工者的區別在於合夥人的薪資=股權+基本薪資+績效+期權,合夥人為公司節省的市場勞動力成本差價就是他的勞動力要素估值。

2.技術/知識產權。如果是知識產權要素估值的話會比較好操作,相當於技術合夥人授權專利技術給創業公司使用,當然所有權沒有變更,專利使用費就是技術合夥人貢獻的價值,技術入股如果是初步成型的技術開發模型可以折算成轉讓價,未有作品的話按照項目開發未來估值計算,可參考同行競品的開發成本。

3.人脈/資金資源。創業資源的要素估值比較抽象,如果合夥人提供的人脈資源能解決企業創業階段的問題,例如融資,銷售渠道或者是法務關係的門路,創始人可以按照佣金折算成合夥人的股權比例,或者是直接折算現金價值,衡量的標準不一,具體的估值算法因人而異。

最後需要強調量化創業團隊股權架構設計的3個要點:1.創業團隊在早期要預留一部分股權(包括股權激勵),為吸收新的合夥人預留。有的創始人在設計股權架構的時候全部分掉,項目進行到一半新進來的合夥人怎麼辦?而且在找合夥人的時候股權激勵是對方比較看重的地方,這個要事先考慮到。

2.企業融資要事先預估。很多創業項目做大後準備上市,結果創始人原始股權被稀釋後少得可憐,這就是沒有做好融資實現預估的後果,為公司辛苦十幾二十年,回報明顯不成正比。

3.投入要素估值浮動,股權一定要分批授予。投入要素估值不同時期的價值是不同的,也就是之前說的權重,創業初期資金比較緊缺權重高,後期融資多了不缺錢權重就下降了。股權一定要按照時間或者項目/融資進度分批授予,這樣就不會出現合夥人做到一半離職後還能擁有穩定的股權增值,這樣對團隊其他人的付出是不公平的。

最後,如果創業團隊準融資了,股權分配比例需要儘早明確,這也是投資人評判該創業項目是否值得投資的一個重要因素。

在這裡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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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理選擇創業合夥人

眾所周知,合夥創業可以增加創業成功的幾率,在資金共享的同時,還可以共同承擔風險。但是合夥創業過程中是很容易產生分歧的,為規避風險避免麻煩,在創業之初進行合夥人選擇時也需謹慎。

首先,創業合夥人的選擇應該考慮如下幾個方面:人品,價值觀,工作態度,以及工作能力。其次,在選擇合夥人的時候,創業者自己應在整個企業的經營中掌握主動權,這樣的話在出現問題時才能夠第一時間妥善解決,降低對企業的損害。最後,從法律角度考慮,關於股權配分比例的規定要有相關協議,並且還要提前與合夥人簽訂競業及商業保密協議,以避免日後出現商業糾紛。

二、合夥人股權分配該怎麼做

在我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權可分成兩個類別:資金股權部分、經營管理股權部分。資金股權的確定需要區分投資者的類型,一般來說個人投資要根據投資人的個人特性來判斷,並且有相應的專業評估方法。而經營管理股權部分,總體比例確定之後,還可以根據個人在團隊中職責和能力進行評估。這是容易存在爭議的地方,一般建議設立簡單的虛擬股權績效評價系統。即在創業過程中讓股東的股權隨著個人績效的變化有一定調整幅度的激勵制度。另外,經營股權的分配比例也需要按照職責、崗位來區分,而不只是按照個人來進行分配。

當然,股權分配可以根據企業情況進行靈活調整。從法律角度分析,出資比例決定股權比例。但在企業的實際運營中,為了保持企業的生命力,股權比例也應當考慮創始人的貢獻和價值,所以創始人應當預留股權調整的空間,定期討論審查調整股權比例。關於出資比例和股權比例的對應關係等具體的股權分配問題仍需要諮詢專業律師給予指導,避免風險和債務。

對於合夥企業的入夥形式,需要按照《合夥企業法》等相關法律中的規定來操作,而股權的分配也會涉及到個人利益的問題,因此需要謹慎處理。對於企業中的合夥人來講,一般情況下都是出資了多少,那麼就獲得對應的股權。

希望以上內容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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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的分配可以參考以下四點。

1、股權要有明確的老大,切忌平均分配股權

平均分配股權的問題在於,當幾個創始人之間意見不一致時,容易出現拍板人缺失,決策陷入僵局,不利於團隊的穩定,股權分配時要避免平均分配,一定要有老大的角色。

2、股東人數不要太多

股東人數太多,就會導致決策比較難推動。比如在做工商變更時需要所有股東簽字,此時如果有股東去外地出差或出國旅遊,不能湊齊所有人員一直簽字,就會耽誤變更時間。另外,不太穩定的小股東最容易產生股權糾紛,阻礙企業發展。

3、創始合夥人的得權期、退出機制、回購權

一個完整的企業股權結構,除了合理的股份分配外,還要有科學的管理體系,即提前約定好股權的得權、退出和回購機制,避免日後糾紛。

4、提前留一定的期權池

互聯網公司股權激勵的作用越來越重要,初創階段股權分配時有必要提前預留一定的期權池,為今後的股權激勵留出餘地,一般期權池的比例大多設置為10%到20%,這些股份通常由創始人代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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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完美的股權分配?其實,股權分配是沒有標準答案的。但是你可以瞭解股權分配那點事背後的邏輯,掌握這種性感的邏輯,你和你的小夥伴將在創業的道路上事半功倍。創業初期,股權設計是一開始就要重視的問題,處理不當,那就可以說是say goodbye了。\r對於這一問題,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闡述。\r挑選合適的合夥人、挑選合適的人參與初創期的股權分配\r進入合夥創業新時代,創始人需要能並肩作戰的合夥人,創業團隊之間建立共創、共擔、共享以及陽光透明、相對公平合理的合夥創業文化。\r做好合夥人股權分配,有利於吸引合夥人。即便如此,仍然有很多創業者還在犯股權分配的常識性錯誤。\r合夥人和股權是初創企業的兩大基礎,基礎若不夯實,糾正的代價極大,甚至無法挽救。合夥人,是一個團隊,是一個可以獨當一面,擁有技術、運營、資金等方面優勢的團隊;是一個無法替代、緊密結合的團隊,這才是合適的合夥人,才是可以參與股權分配的合夥人。\r而不符合上述描述的,那隻能歸類為是合作者而不是合夥人,建議不能參與股權分配。例如:短期的資金合作者、非資金投入的兼職者、專家顧問等。這些合作者在初創企業中獲取部分股權的比例不少,但類似公司發展到一定程度是請神容易送神難,後期獲取融資的難度也較大。\r因此,在合夥人確定後,為保證創始團隊的穩定,應該就股權比例、股權成熟條款、退出機制等具體條款進行協商,並簽署一份《股東合作協議書》,在工商局登記股權,完成股東身份的確認。創始合夥人如何分配股權?分配時要綜合考慮哪些因素?從現實情況看,馬雲,柳傳志,任正非等都在其創辦的企業持有少量股份,而陳天驕、丁磊、史玉柱等在其創辦的企業具有控股地位。因此對於企業來說,很難說有包治百病的股權分配方案。\r而初創企業做股權分配方案時,我們建議考慮以下幾個原則:\r第一:事為大\r股權分配是分天下的制度設計。但是,分天下之前,我們要先打天下。因此,初創企業的股權分配要利於團結大多數人,團結力量。否則,就算股東把握全部股份,那也只是廢紙一張。\r第二:資源配置\r企業的股權結構只是表象,股權結構的背後,反映更多的是企業的生存、發展可以對接的各種資源。例如渠道、資本、團隊、技術等,因此企業的股權分配應是要有利於拼接利用上企業發展所需的各種資源,實現散小財入大財、聚人心。\r第三:股權兌現\r假設某企業A股東持有初創企業股權的30%,幹滿2年,就離職走人,如果允許A離職,卻不繼續對初創企業做貢獻,保留了這30%的股權,讓其餘員工繼續為他工作,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被允許的。\r因此,對初創股東的股權的設定兌現與離職時股權的回購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股中傳神


這個問題是需要具體的就此問題協商解決分配的,一是資金股份,按投入資金多少分配股份,二按技術佔有率分配股份,這就是技術持有人是一人專利還是合夥專利,有的還以土地或廠房設備等等入股,這都是入股條件,需要合夥人坐在一起細商得出一個大家都認同的股權分置方案,意見一致到工商辦理登記註冊,股份公司成立。


嶗山隱士3


隨著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選擇創業,也有很多人選擇合夥創辦企業,但是很多也是因為股權和錢如何分的問題最後不歡而散,合夥創辦企業好處很多,但是股權分配,是合夥人做出的最為困難的決定之一,但是也是一切事情開始之前必須首要解決的問題。下文我們具體分析一下。

一.什麼是合夥人,誰可以參與初創股權分配?

合夥人,通俗的理解就是一起做事的人,在創業層面,理解應該是能背靠背,各自獨當一面,實現各自包括研發、運營、資金、渠道等優勢有效整合的團隊,合夥人之間緊密聯繫、不可相互替代。只有這些合夥人才可以參與股權的分配。

1、不能保證持續保有的資源提供者。有些項目的啟動需要諸如電信運營商、旅遊、文化和交通等行政資源的,而這些關係需要某人的私人關係取得,這就存在不確定性,不能作為合夥人。對於這部分資源的利用,在初期可以以顧問的形式,交換和取得資源。

2、兼職者。創業是一個長期的事業,需要全身心投入,如屬於非資金投入的兼職者,是不適合當合夥人,具體理由,應該不需要贅述。

3、專家顧問。有些創業項目的啟動和順利運營,需要特定專業的顧問,但有些顧問會提出不收顧問費,換股權,這不可取。因為既然是顧問,就當然可能因為某些原因“不顧不問”,其佔有股權,非但不能發揮應有作用,還會對項目造成嚴重影響。

4、早期員工。有些初創團隊,為了留住人才,可能會提出說給予小比例的股權,甚至會以小比例股折抵工資,減少工資支出。這同樣不可取,因為早期的股權是非常珍貴的,不能輕易給;且,初創公司的股權,在員工眼裡,也是不值錢,起不到激勵作用。

5、不認同合夥事業發展理念,不能長期堅持,不能同舟共濟的人。應該很容易理解吧。雖然容易理解,但其實不是那麼容易做到,創業過程中,因為各種原因,中途退出的案例很多。從這個意義上講,找志同道合的合夥人,比找結婚對象更難,但確實是這樣。

二.股權蛋糕如何切?

公司股權不能由合夥人分光。合夥事業的發展,不可或缺的支持還包括新合夥人、核心員工和投資人。所以,在切股權蛋糕時,應當具有長遠眼光,預留好未來需要引進的新合夥人的股權,預留員工激勵股權份額,還有未來需要引進的投資人需要稀釋的份額。

1、創業初期公司的股權分配設計主要牽扯到兩個方面:一個是應該如何調整股權結構以確保創始人對公司的控制權,另一個是通過股權分配幫助公司獲取更多資源,包括找到有實力且合適的合夥人和投資人。

2、股權分配規則儘早落地

在創業初期很容易出現一種常見的情況就是大家只顧著一起埋頭苦幹,對於股權利益分配這些問題沒有過多考慮,因為大家都知道只有公司真正發展起來後股權才有價值。

等到公司發展錢景和價值越來越大時,早期得創始團隊會越來越關心自己得股權利益分配問題。而如果到現在才開始討論股權的分配問題,就很容易出現股權分配不能滿足所有人預期的情況,進而導致創業團隊出現大問題,嚴重影響公司日後的發展。

三.合夥人股權比例分配的考慮因素

在預留股權後,剩餘的基本上就是合夥人可以分配的股權。關於分配比例,通常考慮的因素包括:

1、出資。如果所有合夥人都是同意按比例出資,各方資源優勢基本相當的,則直接可以按出資比例分配即可。如只有部分合夥人出資,則應取得比沒有出資的合夥人相對多的股權。

2、項目的CEO應取得相對多的股權。因為CEO是合夥事業的靈魂,對公司負有更多的擔當。只有CEO取得相對多數的股權,才有利於創業項目的決策和執行。

3、綜合評估每個合夥人的優勢。比如,有些項目的啟動,不需要太多資金,而是依賴某位合夥人的專利;有些項目需要創意,產品僅是技術實現;有些項目,產品並不具有絕對的市場優勢,推廣更重要;有些項目,可能某個合夥人不需要怎麼出錢出力,但只要其是合夥人,以後融資、導入項目所需資源、IPO就比較容易;各種情況,無法一一羅列。因此,對於具體情況,相應資源提供者,應占有相對多的股權。

4、科學評估每位合夥人在初創過程中各個階段的作用。創業項目的啟動、測試、推出等各個階段,每個合夥人的作用不一樣,股權安排應充分考慮不同階段每個合夥人的作用,以充分調動每位合夥人的積極性。

5、必須要有明顯的股權梯次,絕對不能是均等的比例。如果是三個合夥人,最為科學的比例結構是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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