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保山對四種餐飲經營業態加強監管確保“舌尖安全”

農村是食品安全的窪地,也是監管工作的薄弱環節。近年來。保山對全市農村普遍存在的農村學校食堂、農村小餐飲、農村集體聚餐、“農家樂”四種經營業態加強監管,確保廣大消費者“舌尖安全”。今年國慶節期間,先後檢查各類食品經營單位1250戶次,下達監督意見書110份,責令整改163戶;檢查學校食堂564戶,校園周邊食品經營店1129戶次,排查風險隱患193條。

一是嚴格准入條件。指導學校制定食堂承包經營的准入要求,並嚴禁農村學校食堂加工製作冷葷涼菜,嚴禁違規加工製作豆角,嚴禁違規採購、貯存和使用亞硝酸鹽,嚴控食品風險,確保學校飲食安全。

二是嚴格報告制度。全面貫徹落實農村集體聚餐逐級報告制度。要求聚餐舉辦者及時將聚餐基本情況及承辦的流動廚房情況向本村食品安全協管員報告登記。超過300人的向鄉鎮食品安全監管辦公室報告登記,超過500人的由鄉鎮食品安全監管辦公室登記,並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對符合農村集體聚餐和“農家樂”食品安全基本要求的予以登記。“農家樂”季節性開業前向餐飲服務監管部門報告,由監管部門現場指導後開業。“農家樂”季節性歇業也要向村食品安全協管員報告登記,切實做到開業與歇業情況明瞭。

三是嚴格抽查監管。利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在轄區內隨機抽查加強監管,通過實地檢查索證索票制度落實、加工製作過程、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管理以及內部管理流程等方面內容,將抽查結果進行公示,督促四種餐飲經營業態加強自身管理。

四是嚴格抽檢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國抽監督抽檢樣品抽取463批次,完成率81.5%;完成風險監測樣品抽取33批次,完成率100%。完成省級任務樣品抽取480批次,完成率96%,完成項目檢驗及數據上傳289批次,佔全年任務57.8%,檢出不合格樣品6批次,樣品不合格率2.08%,對不合格產品,及時進行核查處置;共完成食用農產品樣品抽取363批次,完成率25.2%。

(保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供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