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州一男子撞車自殺“無辜”駕駛員承擔次要責任

貴州民族報訊 (易芊伶 畢亞金)10月4日,盤州市一名男子因家庭糾紛,與家人吵架後,一時想不開便萌生撞車自殺的想法。駕駛員因擅自撤離現場,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盤州一男子撞車自殺“無辜”駕駛員承擔次要責任


2019年10月4日晚在22時左右,耿某駕駛貴BW66**號小型普通客車在貴州省盤州市兩河新區大櫻桃樹小區往盤州大道紅果方向行駛,22時30分,行駛至兩河新區貴陽銀行路段一個紅綠燈時,耿某正常行駛於該路段第二道,此時,一名40歲左右的男子突然從中央隔離花壇跑出來張開雙臂往其車上撞,撞到車輛擋風玻璃上後男子倒地。耿某疑心該男子是“碰瓷”便倒車準備離開,此時倒在地上的男子突然又起身往耿某車上撞,隨後倒地。因耿某依然心疑該男子是“碰瓷”,便駕駛車輛離開。行駛至盤州市沙坡立交橋後耿某停車報警並返回至行人撞倒的地點,當其趕到時,並沒有看到摔倒的男子,後耿某在原地等待交警。

盤州一男子撞車自殺“無辜”駕駛員承擔次要責任

經交警詢問得知,10月4日,撞車的男子呂某請遠方親戚(呂某稱其為三爺)幫忙訂的碑文尺寸與呂某說的不一樣,便踢了遠方親戚小腿一腳,隨後與親戚爭吵起來。後經現場調解,當日下午呂某與親戚和解。當晚在回家的途中,呂某家人告訴其要帶遠方親戚去醫院檢查,呂某覺得自己被親戚“設計”了。事後呂某越想越氣,當晚22時左右,在送親戚去醫院檢查的途中,經過兩河新區路段時下車,在路邊的呂某因氣憤想不通,不時用石頭砸自己的頭部,萌生自殺的想法。隨即,闖入馬路中間撞向正朝自己迎面駛來的一輛麵包車,被撞倒地後再次爬起來朝麵包車撞去。撞傷後的呂某在路邊昏過去,直至其家人將其找到,交警與救護人員趕到將其送往醫院治療。呂某頭部、腿部受傷,目前已無大礙。

經盤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對事故現場勘查以及監控視頻和事故當事人筆錄查證。行人呂某強行攔車,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條之規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過錯,承擔此次事故主要責任。駕駛人耿某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沒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過錯,承擔此次事故次要責任。

盤州交警提醒廣大市民,生命誠可貴,無論生活中發生什麼不愉快的事情,都不要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做出傷害自己的行為。駕駛員在遇到交通事故時應該立即停車查看,保護好現場,如發現傷員應該第一時間救治,並報警處理。


值班主任:劉加飛

值班編委:程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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