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通告】
根據省大氣辦《應對重汙染天氣調度令》(〔2019年〕第9號)要求,按照《忻州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經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准,我市決定於2019年10月31日12時至11月4日12時(96小時),在忻府、定襄、原平3縣(市、區)採取限行措施,現將有關限行規定通告如下:
一、限行時間
2019年10月31日12時至11月4日12時(96小時)。
二、限行區域
忻府區、定襄、原平。
三、限行措施
10月31日12時起至24時,限行尾號為4的機動車輛;
11月1日限行尾號為5的機動車輛;
11月2日限行尾號為6的機動車輛;
11月3日限行機動車輛尾號為7的機動車輛;
11月4日0時起至12時,限行尾號為8的機動車輛。
(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數字為準)。
公安交警部門對違反本限行規定的車輛採取非現場處罰措施,罰款100元,違法代碼8012。
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19年10月30日
忻州城區內除大中型客車、出租車、新能源號牌車輛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清障車、工程搶險車輛外,採取部分號牌限行措施(未更換新能源號牌的新能源車輛等同於普通號牌車輛管理)。
忻州城區限行區域:東起北同蒲鐵路線,西至牧馬路,南起南環街,北至旭來街。
定襄縣限行區域:城區內(外環路以內)限行
原平市限行區域:
東起平安大街高速路口,西至152處前進西街口,北起108線外環路口,南至新郭下三岔路口。
限行期間公交車免費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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