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過程中會收到哪些通知書?

在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複審程序、無效宣告程序或其他程序中,審查員根據不同情況,會作出各種通知和決定。一些企業朋友,在收到各種通知書時,不知如何處理,接下來介紹下在專利申請流程中,可能會收到的通知書或決定書。

這些通知和決定主要包括: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審查意見通知書、補正通知書、手續合格通知書、視為撤回通知書、恢復權利請求審批通知書、繳費通知書、費用減緩審批通知書、發明專利申請初步審查合格通知書、發明專利申請公佈通知書、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授予發明專利權通知書、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通知書、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通知書、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通知書、專利權終止通知書、駁回決定、複審決定書、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等等。

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

專利局受理處及代辦處收到專利申請後,會檢查和核對全部文件,符合受理條件的,發出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主要目的是確定申請日、給出申請號。申請人在收到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的同時一般還會收到繳納申請費通知書或者費用減緩審批通知書;繳納申請費通知書中寫明瞭申請人應當繳納的申請費、申請附加費和在申請時應當繳納的其他費用,以及繳費期限;同時寫明瞭繳納費用須知;費用減緩審批通知書,主要內容包括費用減緩比例、應繳納的金額和繳費的期限以及相關的繳費須知。

發明專利申請初步審查合格通知書

經初步審查,對於申請文件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並且不存在明顯實質性缺陷的專利申請,包括經過補正符合初步審查要求的專利申請。收到初步審查合格通知書後,之後即將進入公佈程序;申請人提出提前公佈聲明的,在專利申請初步審查合格後立即進入公佈準備,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公佈通知書。在初步審查階段,會審查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文件是否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發現存在可以補正的缺陷時,發出補正通知書,主要是申請文件中出現的一些形式缺陷,例如錯別字、標點符號錯誤等等,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文件中出現的錯誤進行修改,以消除缺陷。

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3 年內,國家專利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因此,實質審查程序通常由申請人提出請求後啟動,並收到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的目的在於確定發明專利申請是否應當被授予專利權,特別是確定其是否符合專利法有關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規定。在實質審查階段會經常收到的通知書則是審查意見通知書,主要是申請文件中出現的一些實質性缺陷,例如不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權利要求書保護範圍不清楚;說明書公開不充分等等。申請人應當針對審查意見通知書進行答覆,對通知書中指出的缺陷進行意見陳述書,必要時需要修改申請文件,以消除缺陷。

授予專利權通知書

包括授予發明專利權通知書、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通知書、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通知書;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專利局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時發出的;說明申請人的專利申請是可以獲得專利權的;但是此時申請人還不具有該專利權,還需要經過以下程序;

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

專利局發出授予專利權通知書的同時,會發出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申請人應當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兩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申請人在辦理登記手續時,應當按照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中寫明的費用金額繳納專利登記費、授權當年的年費、公告印刷費,同時還應當繳納專利證書印花稅,只有申請人在規定期限之內辦理登記手續,專利局才會頒發專利證書,並同時登記和公告,專利權是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的。

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通知書

專利局發出授予專利權的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後,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辦理登記手續的,則會發出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通知書;該通知書是在辦理登記手續期滿一個月後作出的,其中會指明恢復權利的法律程序。自該通知書發出之日起四個月期滿,未辦理恢復手續的,或者專利局作出不予恢復權利決定的,將專利申請進行失效處理。對於發明專利申請,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還應當在專利公報上予以公告。

專利權終止通知書

專利年費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或者繳足專利年費或者滯納金的,自滯納期滿之日起兩個月後審查員發出專利權終止通知書。專利權人未啟動恢復程序或者恢復權利請求未被批准的,專利局應當在終止通知書發出四個月後,進行失效處理,並在專利公報上公告。專利權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終止。授予專利權後,專利權人隨時可以主動要求放棄專利權,專利權人放棄專利權的,應當提交放棄專利權聲明,並附具全體專利權人簽字或者蓋章同意放棄專利權的證明材料,或者僅提交由全體專利權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放棄專利權聲明。放棄專利權聲明經審查,不符合規定的,審查員應當發出視為未提出通知書;符合規定的,審查員應當發出手續合格通知書,並將有關事項分別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登記和公告。放棄專利權聲明的生效日為手續合格通知書的發文日,放棄的專利權自該日起終止。

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通知書

專利權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授予並公告後,任何單位和個人認為該專利權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請求國務院專利複審委員會宣告該公告的專利無效。經過審理後,專利複審委員會作出審查決定,發出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通知書,主要分為三種類型:(1)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2)宣告專利權部分無效;(3)維持專利權有效。宣告專利權無效包括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和部分無效兩種情形。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

駁回通知書

在實質審查中,發明專利申請經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者進行修改後,專利局認為仍然不符合專利法規定,即仍然存在實質性缺陷的,則將被駁回,發出駁回通知書。

複審決定書

專利申請人對駁回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複審委員會請求複審。經過審理後,專利複審委員會作出複審決定,複審請求審查決定分為三種類型:(1) 複審請求不成立,維持駁回決定;(2) 複審請求成立,撤銷駁回決定;(3) 專利申請文件經複審請求人修改,克服了駁回決定所指出的缺陷,在修改文本的基礎上撤銷駁回決定。複審程序是因申請人對駁回決定不服而啟動的救濟程序。

視為撤回通知書

專利申請提交後,由於未按時繳納專利費用或者未提前交實審請求或者未按審查通知答覆意見等情形時,專利申請被專利局視為撤回,發出視為撤回通知書,提前終止專利審查程序。初審階段和實審階段造成專利申請被視為撤回的原因有:(1)沒有按期繳納專利申請費和印刷費;(2)沒有按期答覆審查員的補正通知書;(3)沒有按期(自申請日起3年內)提交實質審查請求書和繳納實質審查費;(4) 沒有按期答覆審查員的審查意見通知書。

恢復權利請求審批通知書

專利申請被視為撤回後,申請人如果不想失去該專利申請,就應該在恢復期限內及時辦理恢復手續,恢復權利的請求符合規定的,則會收到恢復權利請求審批通知書;辦理手續時應當自收到專利局或者專利複審委員會的處分決定之日起兩個月內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並同時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在請求恢復權利的同時,應當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消除造成權利喪失的原因。例如,申請人因未繳納申請費,其專利申請被視為撤回後,在請求恢復其申請權的同時,還應當補繳規定的申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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