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排、限行、停工!衡水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來啦

按上級要求,經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實施區域應急聯動,現向全市發佈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定於2019年11月1日8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根據會商研判結果另行通知。

減排、限行、停工!衡水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來啦

具體減排措施如下

一、公眾防護措施

(一)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儘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二)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三)已安裝空氣淨化裝置的幼兒園、中小學和企事業單位等,及時開啟空氣淨化裝置。市及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可採取彈性教學,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二、倡議性汙染減排措施

(一)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冬天可適當將空調調低1-2℃。

(二)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三)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汙染天氣實際情況、應急強制響應措施,採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四)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儘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塗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五)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

三、強制性汙染減排措施

(一)工業企業減排措施

工業企業嚴格執行《關於發佈〈2019-2020年衡水市工業企業應急減排清單〉(2019年10月)的通知》(衡氣領辦〔2019〕339號)的清單中橙色預警減排措施。

(二)移動源汙染減排措施

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禁止使用國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除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不達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主城區外環線(起始點自勝利東路京九地道橋—勝利東路—京衡大街—南外環—東湖大道—滏陽一路—前進大街—南環西路—西外環—北外環—至勝利東路交匯處)以內(含)區域、縣(市、區)主城區(各縣(市、區)自定範圍)內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皮卡車除外)和拖拉機通行;營運小型貨車(藍牌)要遵守交管部門貨車限行規定,辦理市區通行證,按照規定時間路線行駛;以柴油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機械停止使用。

按照生態環境部《關於加強重汙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要求工業企業、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應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

以下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軍隊、警務、消防、急救、搶險、郵政(快遞)、保險勘驗救援、環衛作業車輛、執法車輛、市政設施維護、新能源汽車(純電動車輛、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相關部門認定的民生保障及其他特定車輛。

(三)揚塵源汙染減排措施

除應急搶險外,建成區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改造、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等作業)、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

加強對重要國道、省道、市道、縣道清掃作業,對建成區主次幹道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4次灑水、噴霧等防治揚塵作業(非冰凍期)。

所有企業嚴格執行《煤場、料場、渣場揚塵汙染控制技術規範》(DB13/T2352-2016)相關要求,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廠區增加保潔頻次。

具備人工增雨(雪)的氣象條件時,氣象部門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四)其他汙染源減排措施

全市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市建成區、縣(市、區)建成區禁止露天燒烤。


來源/生態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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