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教師,想辭職,學校不同意,教育局不同意,怎麼辦?

可愛365


說明什麼?革命工作需要你。

你很重要。

離開可以,找到一個可以替代你的人。

不能說走就走。

你是不是簽訂了合約,不能隨意違約,不然會影響你的信用。許多師範生考大學的時候,不交學費,就是簽訂了一份這樣的合約,你和國家有一個約定,要為鄉村小學教育奮鬥多少年。這個約定當初你是同意的,現在要反悔?是不道義的。

在這個誠信的時代,守好你的心不要浮躁。不忘初心,是這個時代人的一個標誌。


當老師無上光榮,需要一種奉獻的精神。

這種奉獻精神不是吃虧,是得大便宜。這麼好的孩子都交給你了,好孩子的命運交給你了你人民放心。你不應該隨意辜負了上蒼的美意。

不放你,是有條件的。當初的盟約,不能隨意崩塌和損害,這對於你很重要。


東北向前


老師這份職業,有人覺得很好,認為有寒暑假,人際關係也不復雜,而且還受人尊敬,比較有成就感,所以有的人一干就是一輩子。但是也有人覺得不好,認為老師並不像大家所看到的那樣光鮮,福利待遇好,雖然有寒暑假,很多地方的薪酬卻是很低的,而且老師需要付出的也很多,也奉獻很多。面對當今的高房價,老師的薪酬是很難買得起房的,於是很多人在當上老師不久後便有了辭職的想法。

一般而言,辭職應該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只需要提交一份離職申請書,把工作交接好,很快就能夠辦完手續了。我當初大學畢業工作了一年後,向公司遞交離職申請書,然後去到公司各個部門蓋完章,然後把公積金提取出來就走了,前後不到一個月的時間。

針對你的情況,作為一名老師想辭職,學校和教育局都不同意,我來說說我的看法。

01

弄清學校和教育局不同意的原因

想辭職而學校和教育局都不同意,這個時候我認為你要做的就是弄清學校的教育局不同意的原因。不同意總要給出個說法,看看是你自己的原因還是說學校故意為難你。

就你個人而言:

你在入職的時候有沒有簽訂什麼協議,比如要在這所學校工作滿5年才能離開,再或者你當初是不是那種定向的免費師範生,這種情況也是需要在指定位置工作一定的年限的,一般也是5年左右,有的是10年,如果是你自己的原因,那麼想走的話確實有些困難,畢竟是要遵守這些約定的。

就學校和教育局而言:

如果不是你自己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學校老師比較少,比較缺人,所以學校和教育局才不願意放你的,那這個時候情況就比較好辦一點了。你可以跟學校說說好話,說說自己的職業規劃,說出一些自己不喜歡這份工作的原因,實在不行請領導吃個飯,好好和領導聊聊,應該就能夠讓你走了。

又如果是因為你比較優秀,學校想挽留你,希望你能夠留下來,那說明學校很重視你。那麼這個時候,你不妨好好想一想,自己不走的話未來的發展會不會更好一點,畢竟有的人跳槽越跳越好,也有人跳槽是越跳越差的,所以可以再慎重的考慮一下。

如果最後還是執意要走,那麼表現出要走的決心很大,還是和領導說說,實在不行的話一段時間不去上課,學校和教育局拿你沒辦法,就會放你了。

02

是否已經找好了新的工作

社會競爭是很大的,有時候離職容易,找工作卻是很難的。裸辭是需要做好心理準備的,自己是否有充足的資金夠自己找工作的,是否能夠承受很長一段時間找不到工作的壓力,這些都是需要考慮的。

如果自身的條件和能力不是太好的話,建議還是先找好工作再辭職。

03

需要想清楚的幾個問題:

1、離職是因為什麼?

離職是因為確實不喜歡教師這個職業、嫌棄工資低了、離家遠了、和同事關係相處不好,還是因為有不同的職業規劃......如果是後期能夠得到改善的,那麼不妨再堅持一段時間。

2、當初當老師的初心是什麼?

想想自己當初之所以選擇當老師是因為什麼?是因為喜歡教書、認為教師這份職業輕鬆、有寒暑假,還是因為比較擅長......在看看自己的初心是否還在,如果依然保持初心,或許想法會有變化。

結束語:教師想離職,學校和教育局不同意,我認為應該先弄清不同意的原因,然後尋找解決辦法,需要提醒你的是辭職前是否有找到新的工作,因為裸辭是有風險的,最後希望再想清楚離職的根本原因是什麼和當初當老師的初心是什麼,看看會不會想法有變化。

我是小劉老師說,歡迎關注、轉發和分享。


小劉老師說


把辭職信寫好,交給校長,然後走人!我就是這樣做的。七零年,我在小學教書,村子裡的孩子,這個叫哥,那個叫叔叔的,把我叫煩了,決定離開,當時學校缺人手,不讓走。我沒管那些,撂下就走人,去開拖拉機啦!後來,陰差陽錯地又走進了教師隊伍,最終在這個崗位上退休。現在想去來,無所謂好與不好。人生就是如此,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別聽別人的。


地之北1


<strong>我是一名教師,想辭職,學校不同意,教育局不同意,怎麼辦?

辭職有多難,我不大清楚,因為我沒有這樣的經歷,但身邊還是有些同事成功辭去教師崗位的,而且還發展很,有些甚至因為辭職撿回了一條命呢!

01

直接辭職,,辦奧數培訓班,賺得豪車、豪宅。

大概2000年左右,那個時候很多地方興起奧數學習熱,而且對在職教師參加培訓班也沒有限制,有些學校甚至週末組織學生學習奧數,每個月差不多能夠拿到至少2000元左右的報酬,對於那個時候來說,已經是相當不小的一個數目。但有個別老師看到這裡面的商機,直接辭職,具體辭職過程中是否遇到阻撓不清楚,專職幹起了奧數培訓班,在我們當地還是小有名氣,聽說想進去學習的還得找關係,托熟人呢。據其它同事瞭解,到目前為止可能賺了好幾百萬呢!

02

隨軍家屬,直接換了一個油水比較好的單位。

大學一同學,在老家比較偏遠村上教初中,後來嫁給了軍人,也因此直接進入大城市,進入了一個建築單位,效益相當好,大概2005年左右能夠拿到1.5萬左右每月,而老師到現在也差不多隻有5000元左右。軍人家屬應該有特殊照顧,辭職或者改行應該是不會遇到很多困難的。


03

因為辭職可能撿回一條命,汶川地震的倖存者。

同學畢業後直接分配到北川某中學任教,可能是覺得當地的條件比較差,或者工資比較低,也趁著自己年輕的時候出來闖一闖,所以工作一年後直接從學校辭職,據說辭職現象比較多,所以同學辭職也沒有遇到較大的麻煩。汶川地震後,同學每每想起自己的辭職是正確的,撿回來一條命,我們也喜歡這樣和他開玩笑,確實,他有同事就在那場地震中走了的。

從你的辭職情況來看,你應該是一位優秀的老師或者正是學校或者教育局要培養的對象,所以才會這般百般阻攔,如果你看著這樣的發展機會也完全可以選擇留下來,當然如果你有更好的選擇和發展,只要你堅持,我相信最後他們應該會放你的,畢竟不管是誰我們都不能阻止別人選擇更好的或者更合適的發展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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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鍋來了


教師辭職,在許多不發達地區非常普遍,而學校和教育局不同意雖屬無奈但的確違法。教師辭職潮反映出現在教育的一個囧境,許多年青人只是將考教師作為人生的一個過渡。


就在今年我就遇到一件相同的事,同學的親戚孩子去年考上了臨縣教師,為了回家鄉,今年又考上了本縣教師,於是到臨縣去辭職,但想盡辦法,對方就是不放。

雖然說教師真要辭職,用人單位硬性不同意,並不符合勞動法。但客觀上不少教師辭職去也不合規。

有些教師辭職是由於自己又考取了更好的單位或自己更中意的地區,於是臨時到原單位辭職。如果原單位從人性化的角度同意沒話說,但如果原單位不同意,你還真沒什麼辦法。

首先你參加其他地方考試並沒取得原單位的同意,這就意味著你參加後面的考試隱瞞了過去的工作經歷。現在原單位拒絕你也不會只是說不同意你辭職,他們會說你先交辭職報告,等他們研究。

這是合法的,從勞動法的規定,不讓用人單位不同意你辭職。但也不讓個人想辭職就辭職,需要提前打報告,等用人單位審批。問題是對於那些重新考取新工作的教師而言,新的工作單位是不可能給你這個時間的。因此,原單位不同意,基本就沒什麼辦法了。

因此,也別怪原學校和主管部門不同意,自己程序不到位,也沒辦法。

當然如果教師是按程序辦理辭職手續,那可以不論是學校還是主管部門,都沒有權力強行留人,這是毋庸置疑的。

現如今教師隊伍存在一個怪現象,一方面是教師招錄考試競爭很激烈,一方面有人好不容易過五關斬六將考上了,還沒走上工作崗位就想著怎樣離開。

特別是農村學校 ,不誇張地說只有兩種教師,不得不留下的和準備離開的。

這又能怪誰呢?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亙古不變的真理。職業沒有吸引力,社會地位低,工作環境複雜,工資待遇低,沒有職業認同感等等都是留不住人的因素。

但不管怎麼說,強行留人並不是穩定教師隊伍的方法,“強扭的瓜不甜”,要想從根本上留得住教師,還得從根源上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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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風教育


這不是真實情況吧。辭職有一套手續,按著手續走很簡單。先寫辭職報告,填申請表,一式六份,簽名按上手印,學校蓋章,教育局蓋章,人事局蓋章,然後財政局、人事局、教育局、編辦、單位、自己各留一份。這樣就辭職完成了。下附通知原文。

各單位:我現在把辭職申請表發到群裡,請收藏好,在編教師和人事代理教師辭職的時候需要填,在編教師一式六份,人事代理教師一式4份,填好後在所在單位意見一欄加蓋公章,帶著本人的辭職信(加蓋單位公章和一把手簽字)和辭職申請表到人事科蓋章。收到請回復!

如果單位阻攔,要弄清原委,然後制定策略進行解決。畢竟辭職一事需慎重,我們已經工作了若干年。校領導不希望事後落埋怨,也許攔一段時間是在給予你重新考慮的時間。



紳士人生


在7月份的時候江蘇泗洪縣多名教師在離職時遭學校和教育局“不放行”而在網上引起熱議,並且江蘇灌雲縣、灌南縣等多地也曝出了相似案例。

學校、當地教育局的工作人員也做出瞭解釋:教師缺口太大了!

這其實也是比較客觀的現象。

例如相關的新聞報道就提到整個蘇北地區教師的短缺情況已經非常嚴重,而與之相對的則是大批教師的還在不斷的離職。所以學校、教育部明知道再怎麼阻擾,如果當事人鐵了心就是要走也是沒辦法的,但是還是會竭盡所能的阻止更多的老師離職。

從法律上來說,一般情況下你決定辭職總是會辭職成功的,這點事毋庸置疑的。

但是有種情況你可能還真的沒法離職!

例如:如果你是免費師範生的話!

免費師範生入學前要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後從事中小學教育10年以上。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範畢業生,應先到農村地區學校任教服務2年。國家鼓勵免費師範畢業生長期從教、終身從教。<strong>

但是根據規定,只要你能夠退費、交付違約金(有地區規定除了退還師範生免費教育經費外,還要交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那麼也是可以申請離職的——但是這個週期會非常的長,而且是需要上報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才行。

所以如果你不是“免費師範生”想要鐵了心不當老師了,那麼你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來主張自己的權利,但是如果你是“免費師範生”,那麼你可以回去看看你們當時的協議。該承擔自己的責任就去承擔起來,然後等通知吧……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不是說,教師是太陽底下最光榮的,永遠不會失業的一種職業嗎?做了教師的你,卻要想辭職了。學校不同意,教育局不同意,還讓你犯難了!這還不好辦嗎?拍屁股走人便是。



已經“養尊處優”,不安於現狀是慣的。本來做教師這一行,服務對象只有學生,一月有22天都會在學校那麼大的“圈子”裡,服務的對象只有學生,接觸最多的也是學生,就那麼些同事的教師,沒啥事也不會多說幾句話,最大的直接領導者就是個一校之長。在學生面前,你是師者,如父母,得言聽計從;對於同事,也是各執其事,你請假一天半天,讓他(她)代管一下,掏20——30元,否則愛理不理;就是作為校長的,職位在那擱著,那是你領導的權限。要知道,“肩膀一樣齊”,說“過”了,不接受能咋的?網絡曝光誰不怕?能提出辭退,敢辭職的就只有公辦教師。


不在乎什麼了,還有啥思前想後的。誰不知道那些能提出辭職的教師,他們吃的是“財政飯”,也就是人們說的端的是“鐵飯碗”,“旱澇保收”不說,除去節假日,一年工作不到8個月。拿得是13個月工資,工資還隨職稱一直在往上漲,還有進修學習的機會,考公務員也有優先的資格。要的就是你有“定力”和耐心,“選幹”也不無可能。放著優厚的待遇和比較穩定的收入都不“安分”了。看來,就是看見更高的“山”了。也就沒有什麼猶豫了,還不快“爬”去?




辭職是想法,何不來個“美麗”的轉身。我倒覺得你這個辭職是在忽悠。一種可能你還沒想好,也可以這麼說,還沒有“下家”,是試探性的;另一種可能,你受到了什麼“委屈”,以此想“要挾”一下,不然學校、教育局能不同意?還有一種可能,你想達到一種不可告人的目的,比如調動、職稱等。要我說,還是學校、教育局的問題,“放馬走人”,不就是來個代課教師嗎?“廉價”還聽話。

你有真膽量,何不也來“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的辭職信。不就一個轉身嗎?你有這膽嗎?


對於現在的一些教師,敢和曾經也是人民教師的民辦教師相提並論嗎?那時一人代四五十名學生的班級,主副課一身兼,還有音體美等課的“順手捎帶”。“連軸轉”不說,下午得家訪,只有一個週末是星期天,還得集中學習或開會。每月三四十元,到頭來只有被辭退的份,而沒有辭職的選擇。現在既然你自己有了辭退的自主權,還等誰靠誰?🏃為生活而提神。


為生活而提神


★提這個問題時,你已經在心裡將自己定位為一名“老師”了。很好,你有一個從教的潛意識。學校、教育局不同意,就是從另一個方面告訴我們:你,是個好教師;或者,將來將是個好教師。你的“勢頭”,很明顯。你這個“勢頭”,學校承認,教育局也承認。你象年輕時有缺點的好教師一樣,需要進一步的錘鍊。這個錘鍊裡,少不了歲月的作用。相信吧,你就是象我這樣都五六十歲了,還幹著教育。你辭不了職的,你就是個教師的命!好好幹,別折騰!!

★ 贈你一首詩吧,叫《瀑布聯句》,是唐朝皇帝李忱和一個禪師一起做的。

千巖萬壑不辭勞,遠看方知出處高。(黃檗禪師)

溪澗豈能留得住,終歸大海作波濤。(李忱皇帝)

★讀皇帝詩,聽老師勸,別撂挑子,好好幹!

★贈你一張照片,是著名作家路遙的。明明白白告訴你,屈下身,安下心,聽號喚,好好幹!《平凡世界》裡做貢獻!



高山之上看朝陽


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關注青衫李探花,共話教育短長。


2016年一位女老師辭職信引來贊聲一片,這也是至今為止我看到了最富有情懷的辭職信。人生是一場旅行,不必在意目的地,在乎的只是沿途的風景和看風景的心情。對於這樣的辭職信,我想沒有一位領導會拒絕吧!

像這位女教師的“裸辭”,縣教育局、學校不批准又能如何呢?至於題主反映的問題實際上是偷換了概念,給人乍一看,還以為教育界的領軍人物呢?離了胡屠戶,還能吃連毛豬嗎?個人只是單位裡一根草,離了誰地球都照轉。

題主所謂的學校,或者教育不批准有點自抬身價的嫌疑。或者說,你的辭職裡有著某種個人因素,比如說,需要學校或者教育局提供人事檔案或者解除工作合同關係等一些附帶因素。

如果是出於這個原因,其實,你只要不影響教學,在規定時間向學校或者教育局遞交申請,學校或者教育局是不會難為你的。因為學校的工作比較特殊,你如果使性子,耍脾氣,中途離職,事先沒有經過任何手續,現在又要求學校給你提供這樣或者那們便利,你是違約在先,學校有理在後,就不是故意刁難你了。

如果你要辭職,可以在學年末或者提前3個月向學校提交辭職申請,給學校一個迴旋的時間,學校不會刁難你的,尤其是現在這個充分尊重個性選擇的社會,學校更不會強按牛頭的。

一句話,如果你的申請合規合矩,合乎法律程序,學校、教育局再故意刁難你,你完全可以訴諸法律,請求司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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