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人大常委會任免職名單
(2019年10月29日至30日長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免去:
孫明歧的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陶錚的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畢學柱的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管莉的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張河寧、趙越橋的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劉巖的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孫長虹的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陳昊天的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薛楠的長春淨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任命:
張芳為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長;
畢學柱為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周立新為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管莉為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庭長;
馮紅紅、張巍、田洪濤、姜曉健、齊小媛、王青松、陳昊天、於佳鑫、劉曉希、連書琦為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胡忠宇為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王叢強、張玉霞、米志娜、謝天宇、張鵬佼為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王小磊、王國會為長春新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謝鐵錚為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苟東輝、亢蕾為長春淨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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