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和業主矛盾日漸突出,業委會聘請物業付費用,物業費交給業委會,你覺得可行嗎?

消焚天下魔


曾經有專家推薦“物業服務託管制”大致就是業主將物業服務費交給業委會,業委會監管物業服務,根據物業服務的考核結果來支付物業服務費。理論上講是可行的。現實生活中實現起來非常困難。首先業委會成員是蟻公,不是職業,沒有決定權也沒有勞動報酬,大多是兼職,要實現這項工作很不現實。其次物業服務還有一定的專業性。不懂物業法規又不懂物業服務專業知識要想做好物業服務監管就等於瞎子摸象。第三小區業主人人都是主人,人多嘴雜,各懷鬼胎,很難統一思想認識,辦成任何一件事情都非常困難,無論業委會做得多好,都會飽受非議和責難。誰會願意吃自家飯,做大家的事,還受這些冤枉氣呢?所以不少小區業委會中途辭職夭折問題根源就在這裡。


阿拉木漢觀天下


物業存在真的很重要,正規小區想管得好,只有物業能做到,外行看來很簡單,好像請幾個保安,電工、就可以了。

舉例說吧:

保安:管得嚴,禁止外來人進入,容易和業主吵架,小區大不可能每個都認得,沒帶門卡不讓進保安要認識會開,要不認識是不能開的,但可以跟其他帶的人一起進,忘帶的就會開始罵了,如果一旦罵人,保安也會跟著罵回去的,因為誰都出來混口飯吃不會低聲下氣站在讓你罵,大不了人家不幹,這點物業也難管。(但凡是人去工作都一樣,不會為了這點工資讓你罵,)

綠化:不但維護花草樹木,死了要補種,蚊蟲多了要噴藥,樹太高了要到相關部門去申請審批各種流程然後才能修枝矮化。

保潔:清理樓道,要是業主家反水什麼的還得打掃,素質低的業主還會亂扔垃圾或堆放門口。

前臺:負責各種投訴,還有調動人員應急突發情況,貼各種通知或溫馨提示,接待業主辦理相關業務,樓上樓下漏水協調賠償。

收銀:各種款收費

電工:負責路燈維修維護,充水電,下水道反水,水管爆管,樓棟漏水申請維修基金維修(特難申請,還要整棟樓業主簽字,有些不是漏他家他壓根不肯籤又要協調)。

電梯維保:這個給費用就來維保,其他壞了按配件收費,還得隨時待命應急電梯發生故障。

消防隨時下達通知檢查小區,又得去清理樓道亂堆亂放,這些人是講不聽的,年年說,年年清就是要堆那些紙箱、玩具車各種雜物,清了又要來鬧,不清消防又來找麻煩。

裝修違規,不給這樣弄又來鬧,普片拿不交物業費,鬧物業辦公室,辱罵物業多管閒事,關它水電又鬧又告房管局,兩字(難管)。

有小廣場的:一大早6點老人就開始廣播廣場舞,又是各種電話投訴,又要派保安去協調,廣場大媽你們懂的有時候不講道理,只能停電,又到物業鬧。

有業主委員會更好,罵還有人分擔,有些提議不錯業委會也會贊同,這時候就會有人罵業委會跟物業串通或者收錢。

一個不錯的小區真不是一個業委會能管好的,社區也不行,都是起到溝通、協調和監督作用。物業公司是要交稅,業委會就不知道了。

(老小區無所謂本來設施就沒多少,衛生看得過去就行,)

物業大家還是別幹得好,吃力不討好,一年賺不到什麼錢的,還容易捱罵,我們這邊有業主來物業工作給罵得狗血淋頭,差點沒脫衣服幹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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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無利不起早,商業存在的本質就是盈利,如果物業費交給業委會,由業委會對物業各項支出審計發放費用,那物業公司也就沒利潤可言了,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乾脆業委會自己請保安,請衛生員,請水電弱電維修員算了,然後再自己申請房屋維修基金。自己買維修配件,請個會計,請個出納,自己做自己小區的物業公司。

現在小區都是由業委會聘請物業公司入駐管理小區。連專業的物業公司管理小區都矛盾和困難重重,非專業的業委會來管理就更難了。如果業主不交物業費怎麼搞?物業公司倒是可以起訴,不是自制的小區業委會本來自己收物業費就不合法,也沒有法人資格,怎麼起訴業主不交物業費呢?如果申請了小區自制那還差不多。本來人性都是,不妒忌陌生人的榮華富貴,卻妒忌身邊的人。業委會來收物業費,每一筆進出賬都要求每個月公示,業主素質參次不齊,就算及時公佈公示,業主也會質疑各項開支的真實性,各種質疑聲,謾罵聲,不絕於耳。業主什麼事都找業委會,不管是不是業委會的事,反正不解決或解決不了就不交物業費。如果業委會沒有工資或工資不高,根本幹不下去,也沒哪個業主會幹。

很多小區發生業主與物業大的矛盾,那些大部分都是開發商指定的前期物業,這些物業公司受託於開發商,也是為開發商服務的。正常情況下,只有小區業主入住率達到可以成立業委會,並且交房滿兩年,過了前期開發商指定物業的合同期。業委會才能重新尋找或招標聘請新的物業公司,重新聘請的物業最好不要有開發商背景的物業,而是純物業性質的社會商業性質的物業公司,這種物業公司才會遵循商業規律,才會把業主看做是僱主,才會用心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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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到一個報道,浙江杭州的一個小區做法,由業委會主任開一家物業公司,由該物業公司管理小區,聘請相應工作人員,同時約定該物業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包括虧損等,也不盈利,所有收取的費用都用於小區開支,這樣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完全對業主負責,就不存在對立的情況。也是一個非常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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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是道德好,業務精通,尊紀守法的人成立業委會,真是小區的一大幸事!相反後患無窮,有一小撮人想成立業委會的人都想瘋了!想必真有油水呀,不然不能臉都不要了要成立所謂的業委會。經大家這麼一說,成立業委會成功的案例少之又少`,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張羅成立業委會的人素質高紙不齊,目的不純且動機不好,所以,業委會反到演變成坑業主的禍端,形成了小區管理惡性循環!朋友們想想我們都想過著舒適安逸生活,特別是中老人年一輩子忙綠到頭來讓這業委會鬧騰的浸食不安,我們有社區和公檢法為我們討公道這才靠譜,業委會大多數吃物業費開支,終了還解決不了什麼問題,反而更添堵。我天地良心告誡朋友,不支持成立!


九智用戶164809192984


不應請物業公司,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的,沒利潤或利潤少了不得來。我主張取消業委會,改成小區自治,成立自治會,由自治會聘各崗位人組建一個自己的物業團隊,包括經理、門衛保潔、會計出納、水電維修工、綠化維護工等,由自治會收物業費、站道車位費、臨停費等,並給聘用人員發工資,公共排汙管疏通等單獨按需外請人來做,單獨結賬。每月公佈開支和結餘,年終將餘款按面積全數退還給業主。這樣管,自治會不賺一分錢,物業費肯定降下來。


用戶5901902326928


關鍵是這個物業公司,誰派駐這個小區的?憑什麼又出來一個"看大門"的崗哨?過去曾報導過建生活社區,必有一定條件,如小社區應有一定比例的空間、花草、樹木、綠地,有一定數量的建身、休閒、服務設施等,原來老舊還遷住宅,根本沒有建生活社區的環境,又沒有商品樓區的條件,上邊派過來幾個人‘看大門’?我們業主誰也沒顧用你來看大門、物業費找誰要?誰派你來就找誰要吧!


手機用戶2606531656


物業現在面臨的問題主要是物業管理人員把自己當主人,而把真正的業主當監管對象,本位倒置,服務宗旨不清晰,殊不知他們都是靠廣大業主養活的,物業管理人員素質普遍較低,制服一穿老子天下第一,好像整個小區就是他們的地盤,把自己當看守。真是可悲。


用戶1393112110483


業委會本身是專家虛擬的,誰來臨督業委會產生過程及權力運作過程? 物管合同是開發商預售過程步步陷購房者,最後強行捆綁的毒瘤。請問有哪一個物管是業主平等條件下協商而訂的?

物管模式必須立即廢除,由居委按公共管理模式接管小區,一律拆掉小區圍牆,所存空地及綠地皆城市公共體。樓梯過道保潔由住戶負責。讓公民有家的感覺。

有地緣血緣的村民尚不能自治,指望臨時組合的小區,能自治,太不負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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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出去幹業委會委員的,先把自己的房產凍結抵押,為自己的履職行為作保,現在國家幹部在黨紀國法的約束下都不敢保證廉潔奉公積極作為,誰有敢保證業委會的委員是道德楷模是物業專家,等他們任期結束花園小區搞成貧民窟,公共收益大修基金也巧立名目分得乾乾淨淨,他們委員早賣房走人,我們的房價跌的一塌糊塗,業主找誰負責,找街辦還是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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