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房東讓我出全部電梯費4萬,合理嗎?她說是我住的,我使用電梯,該我出嗎?

程路峰


電梯費是屬於物業管理費的一種,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出租後,原則上由承租人承擔物業費的支出,也可以由雙方約定。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繳。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物業發生產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

二、房屋租賃時要注意什麼問題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在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確定出租人具備處分房屋的權利,即出租人對房屋具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實踐中,有的出租人對房屋並不具備所有權或者處分權,導致承租人入住以後被真正的房主“驅逐”,而這時所謂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見蹤影,因此,一定要注意這個問題。

3、明確房屋的使用用途。如果承租人在承租房屋以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如住宅改為商用,導致出租人財產利益受到損失,而在合同中對此又沒有約定,出租人往往難以追回損失。

4、租賃期間的水電氣以及物業、供暖等費用的承擔方式。水電氣以及物業、供暖等費用往往是筆不小的數目,如果雙方對此沒有明確約定,容易引起糾紛。

5、租賃房屋現有狀況的說明。如房屋的主體結構和房屋內已有傢俱的狀況和價值等,最好對房屋內有關設備的價格作出明確約定,以免日後發生損壞時無法確定賠償數額。

6、租賃房屋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發生的質量問題,應由誰承擔。一般情況下,房屋在正常使用下不會發生大問題,但如果發生質量問題,都是比較大的問題,因此,為避免萬一,雙方對此也應予以明確約定。

7、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這也是雙方應重點考慮的問題,三個月一付還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雙方應予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矛盾。

8、是否允許承租人對房屋進行增加改動。如加裝空調、吊燈等,以及在租賃期滿後如何處理該些新增設備。

9、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根據法律規定,轉租需徵得出租人同意,否則,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0、在租賃期間內對房屋的修繕義務及費用應由誰承擔。如果在使用過程中,房屋及其附屬設備出現問題或故障,應由誰維修,費用應由誰承擔,這是雙方需要提前明確的,否則,一旦出現問題,極易產生糾紛。


米戈週一


我租的上一個單間,每月650,外加50元管理費,共700,水電另算,但一個人水電加一起白天都上班用的不多,每月差不多是80左右,我問房東50元管理費包含什麼,他說比如電梯的維修,樓道等的衛生,我覺得還行,這樣來說就可以接受,現在租的雖然沒說管理費,但整體貴啊


劉璇啊


如果查電梯的使用費,那是合理的,本身如果樓層高,也不可能走樓梯,自然需要用電梯,那麼電梯的電費、維護等都需要費用,所以使用電梯,出電梯使用費用,合情合。但是電梯也不是你一個人在用,一幢樓也不是隻有你一個人住,那麼電梯費用需要大家一起分攤。

但是你說電梯費4萬,這個怎麼看都不像是電梯使用費,那就是安裝費了。

這樣的話,自然是不合理的。電梯本身就是房屋基礎設施的一部分,房東把電梯安裝好了,才能租給租戶,就好比房樓梯是壞的,門也是壞的,家電不通水、不通電,因為是租房要用,所以這些費用都要由用戶承擔,顯然是不合理的。

再者,雖然說這個電梯是你在用,但你在他這裡並不是永久租戶,可能租一年,可能租兩年,也可能租半年有事搬走了,憑啥要你來說這個電梯安裝等費用呢?所以這個情況完全可以和房東說清楚。

如果房東不講理,認為你住所有費用都由你出,那麼不租就是了,天下也不是隻有他這裡可以租房的,找個不需要電梯的房租,或者找本身電梯安裝好的房來租就是了。房東如果這樣搞,他的房子永遠也租不出去,他比你還慌。


財經宋建文


遇到這種情況真是無語,讓租客出全部電梯費肯定是不合理的,如果是我立馬搬走,房東的房子按不按電梯跟租客沒有關係。

你租了房東的房子,這個房子你只是擁有使用權,但你沒有擁有產權;既然你租了房東的房子,這個房子你可以用來住而已,既然是給你住,自然就承擔了這套房子的物業費用,比如說公攤電梯費,垃圾費,水電費等等的費用。

但根據你的描述,電梯費4萬元,應該就是加裝電梯的費用,並非只是物業平時收電梯公攤的費用;加裝電梯是屬於業主的事,加裝電梯的費用算在租客頭上肯定是不合理的。儘管現在有租客住也不能把這個費用算給租客,這不扯蛋嗎?

針對你這種情況,你直接跟房東說清楚,這個電梯費肯定是不能算你頭上的,因為這個房子不是你的,如果要你出電梯費,是不是等你不租這個房子了就可以拆掉或者說房東要退你這4萬元的電梯費呢?如果房東不答應的話,請問你出這個電梯費有什麼價值呢?

所以你當前有兩種辦法:

(1)跟房東協商好,讓房東明白房子雖然你在住,但是這個電梯費是房東的事,房東出錢加裝電梯後,可以在房租進行上漲。但是房租上漲你可以選擇繼續租,也可以放棄出租,但漲租金之前必須要你們簽訂的合同到期之後,如果房東毀約強制上漲房租,自然可以上告法庭處理。

(2)假如你跟房東協商不到這個電梯費,房子是房東的,而你是租客,房東有權利不租給你房子,但你也有權利可以選擇不租她的房子,既然協商不好了,你完全可以選擇另外去租房子住,又不是唯一她的房子可以住。

總之這個房子不是你的,這筆電梯費4萬元絕對不能出,真正也是不應該你出,這是房東的事,自己處理。反正你沒有電梯都租了,何必再度電梯呢?這事不用你管,實在不行就是另外租過是最好的處理方法。


老金財經


那就看你租多長時間唄,短期當然不會出錢,長期還是應該出的,因為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的最大問題不是出錢安裝,而且後期維護,並且使用年限極低,所以你要租幾年不出錢是不可能的,房東出錢也要給你加房租的,而且後期的費用還是你出


彭青陽


如果是使用費,那麼正常。但是哪裡有使用費四萬的電梯?物業費裡面就包含了電梯費,都是按平米計算的,不知道你這個四萬怎麼來的…是不是安裝電梯費?如果是安裝費,你有權利拒絕。


傲慢的哈士奇


我認為完全合理,但是以後你不租了,房東要每月向你支付租金,因為電梯是你的😂


總改暱稱


電梯費怎可能4萬?這需要看你們籤協議時怎麼講的,如果協議沒有註明電梯費由你負擔,那你可以拒絕支付電梯費。有一點你要清楚,是不是房租該漲價了,也許你租的便宜,房東想漲價找不到理由,拿電梯費說事,你如果不同意支付電梯費,他可能要終止你租房,這一點你要考慮清楚。


念戰友情


題主沒有表述清楚,這個租房出4萬電梯費,是物業電梯費還是老房子加裝電梯的費用。

如果是物業性質電梯費用,按理說是誰使用誰承擔的,類似其他物業費、取暖費、車位費等相關費用。主要看雙方租房合同的約定,通常都會約定由承租人承擔,因為承租人是實際使用人。

不過一般的物業電梯費一年上千是正常的,不可能一次性要4萬塊,所以題主說的應該是原來租房沒有電梯,現在遇到改造要加裝電梯,這種情況加裝電梯的費用應該由房東出更合理一些,從無電梯房變成電梯房,對房東來說無論出租還是出售都更為有利,而租客的租期有限,走的時候也不可能帶走電梯,交那麼大一筆錢顯然不公平。

房東可以因為增加電梯提高租金,並約定電梯正常運行後產生的物業性質的電梯使用費由租戶承擔,這樣比較合理。


上林院


跟房東商量下房子賣了,給你分分錢,反正現在是你住,應該能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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