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司法:守住“第一道防線” 把矛盾化解在基層

守住“第一道防線” 把矛盾化解在基層

同安區司法局各司法所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工作,提升群眾安全感滿意率

人民調解是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中發揮著基礎性作用。長期以來,同安區司法局致力於發揮人民調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第一道防線”作用,推進平安同安、法治同安建設。

記者從同安區司法局獲悉,各基層司法所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工作,切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為維護同安和諧穩定、服務和改善民生提供保障。今日本報以案釋法,以饗讀者。

同安司法:守住“第一道防線” 把矛盾化解在基層

【同安工業集中區調委會】

多部門聯動聯調 棘手糾紛一天化解

■案情回顧

2019年9月,廈門某體育運動用品有限公司因廠房租用到期及租金上漲等原因,決定將工廠搬遷到約2公里外的新址,有企業員工認為,工廠搬遷將侵害員工利益,要求經濟補償。

■調解過程

接到企業員工的維權事件後,同安工業集中區調委會意識到,若處理不當,恐致群體性事件發生。調委會主任陳榮裕及時協調新民派出所、工會工作站、勞動監察大隊等單位負責人第一時間介入,實地走訪企業,召集企業負責人、員工代表面談;針對員工代表的訴求,請律師結合法理情一一解答。經調解,企業員工認識到,讓公司因搬遷給予經濟補償的訴求與法不符。公司負責人表示,出於人道主義,公司將對願意跟隨公司搬遷的員工,給予一定的補助。對於這一調解結果,雙方均表示滿意。

■調解點評

短短一天時間,就妥善處理好了一起涉及百名員工、可能導致群體性事件的糾紛,該案例堪稱部門聯動聯調成功調解的一個範例。

【新民司法所】

釐清事故各方責任 涉事三方達成和解

■案情回顧

2019年6月,務工人員趙某受僱於郭某,在廠房清洗鋼結構配件過程中不慎摔傷,鋼結構所有者為柯某。8月份,趙某家屬要求調解時稱:趙某在治療過程中已高位截癱,生活無法自理,要求僱主擔責。

■調解過程

新民司法所組織雙方調解。趙某家屬提出賠償150萬元的訴求;僱主等人表示,通過鑑定機構得知,趙某高位截癱主因是自身疾病,因此只願賠償35萬元。調解陷入僵局。調解員“背靠背”調解,一方面依據專業法醫意見告知家屬,趙某高位截癱與自身疾病頸椎椎管狹窄有很大關係,且趙某在行走時摔倒,其自身存在一定責任。另一方面,調解員告知僱主郭某應承擔無過錯責任,柯某將清洗作業發包給無資質的郭某,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最終,他們和趙某家屬達成賠償44萬元的調解協議。

■調解點評

僱傭關係中,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過程中遭受人身損害的,除僱員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僱主通常對僱員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承攬關係中,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選任有過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結合專業法醫判斷,趙某高位截癱系本身存在疾病,摔傷是誘因。在這場調解中,調解員釐清了各方責任,是成功調解的關鍵。

【祥平司法所】

賠償金高分歧大 調整思路出現轉機

■案情回顧

2019年7月,胡某受僱於包工頭餘某等人,為房主洪某修建房屋,胡某開弔機將混泥土吊上樓頂,鋼絲繩突然斷裂,連接鋼絲繩的拉桿倒下,胡某頭部被砸到,經搶救無效死亡。胡某家屬、包工頭、房主三方就此產生糾紛,祥平司法所介入調解。

■調解過程

受理該糾紛後,祥平司法所立即調查、核實相關情況。所長黃金輝組織各方當事人面對面提出各自的訴求:胡某家屬提出,由房主及包工頭共同賠償80萬元;房主和包工頭則表示,死者家屬提出的賠償金額遠遠超出他們的支付能力。雙方的分歧很大,調解陷入瓶頸。祥平司法所鍥而不捨,一方面與社區法律顧問一起,向當事人釋法析理,縮小雙方的分歧;一方面向各方當事人提出先付首期款、餘款分期支付的解決思路。

經多次協調,涉事各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由包工頭餘某等人賠償33萬元,房主洪某出於人道主義補償7萬元。

■調解點評

祥平司法所邀請社區法律顧問對當事人訴求和法律責任依法分析,使得各方當事人明確了自身責任。後續的調解難點在於包工頭和房東無力承擔過高的賠償,針對這一點,調解員提出先付首期款,餘款分期支付的思路,讓調解出現轉機。

同安司法:守住“第一道防線” 把矛盾化解在基層

【五顯司法所】

下班途中摔骨折 確認工傷妥善補償

■案情回顧

2019年2月的一天,章某下班搭乘同事的三輪車回家,途中因躲避車輛導致翻車,章某左手骨折。一開始,章某沒在意,當晚才感到疼痛難忍,他打電話給工地負責人李某,後因治療費和誤工賠償費等產生爭議,請求五顯司法所介入調解。

■調解過程

事發後,五顯司法所調解員調查瞭解,工地負責人承認,章某在其工地工作,事發時剛下班,剛出工地門口發生事故。調解員依法調解,向雙方當事人講解《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並分析章某和工地存在勞動合同關係,且在下班途中出事,因此應屬工傷。雙方當事人對此無異議。之後,調解員詳細解讀工傷的相關法律條文,講明工傷認定標準及其工傷賠償給付標準,引導雙方在法律軌道上合理表達訴求,合理合法維護自身權益。經過多次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工地方一次性補償章某5000元。

■調解點評

這起工傷賠償糾紛,起因在於未能及時報警,未能及時認定工傷責任,導致久拖不決。調解員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最終促使糾紛得到妥善解決。在這個過程中,調解員的專業素養和豐富經驗,為糾紛化解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大同司法所】

賠償數額難降低 極力斡旋案結事了

■案情回顧

2019年7月底,家政服務人員彭某經蔡某介紹,到同安某單位維修空調,彭某在維修過程中不慎觸電,經搶救無效身亡。彭某家屬、蔡某和同安某單位到大同司法所申請調解。

■調解過程

起初,彭某家屬提出100萬元賠償金,蔡某和事發單位表示只願意賠償20萬元,三方就賠償數額爭執不下。8月初,大同司法所再次組織當事各方進行調解。彭某家屬稱,彭某是家裡的頂樑柱,上有兩老,下有兩個孩子,不願降低賠償金額。蔡某和事發單位則表示,願意將賠償金提高到30萬元。但分歧還是比較大,第二次協調仍然無果。

為儘快解決糾紛,調解員來回溝通,努力緩解當事人間的緊張關係,並綜合運用“以案說理”“背靠背”等調解方式,促成蔡某和事發單位將賠償金提高到45萬元,雙方之後簽訂了調解協議。

■調解點評

這是一起施工人員施工過程中意外死亡糾紛,調解人員站在中立角度,分清責任,有序把控局面,同時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當雙方的分歧過大時,適時引導雙方走訴訟渠道;當雙方的意願比較接近時,充分尊重各方意見,全力從中斡旋,推動案結事了。

同安司法:守住“第一道防線” 把矛盾化解在基層

【洪塘司法所】

講法析理人文關懷 化解酒友猝死糾紛

■案情回顧

2019年5月,朱某與宋某等5人一起喝酒,因飲酒過量,朱某送醫後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排除他殺。宋某等人是否要承擔責任?朱某家屬與宋某等人向洪塘司法所申請調解。

■調解過程

受理此糾紛後,洪塘司法所調解員向洪塘派出所詳細瞭解情況。一開始,宋某等人均認為自身無過錯,不願擔責。調解員認為,朱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飲酒時應有所節制,卻仍飲酒過量導致猝死,其自身應承擔一定責任。而宋某等人與朱某一同飲酒,理應有勸誡的義務。調解員結合我市發生的幾起飲酒死亡訴訟案件的判決,為雙方當事人講法析理,認為由宋某等人對死者家屬進行適當救濟,合法合理合情。最終,雙方都接受了這一調解結果。

■調解點評

這是一起因飲酒意外死亡進行救濟補償的糾紛。調解員一是對當事雙方進行安撫、勸導,以理說事,以案說法;二是從情理、人文關懷、現實角度出發,提出人道主義救濟措施,從而有效化解了矛盾。

文/記者 黃文水 通訊員 李朋利 林小英 漫畫/劉哲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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