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醫院誤診,打官司索賠需要哪些材料?

AHTV法治時空


律師解答:除了民事起訴狀和雙方主體身份信息的必備材料之外,最關鍵的點在於證據。

根據本案的情況,首先,要提供自己曾經到醫院就診的事實證據,可以包括醫院的門診病歷,所拍的片子等;其次,需要提交能夠證明您受到損害的證據,比如說勞動合同等。

如果這兩方面證據,不能夠證明縣醫院的誤診過錯,與您的損失存在因果關係,那麼在訴訟過程中,可以向法院申請醫療損害的司法鑑定,用於證明確實是由於醫院誤診,導致自己的損失。


AHTV法治時空


還是和解算了吧。唉!訴訟……

一味縱容袒護醫院,使得醫務人員喪失提高技術水平、十分注意義務的動因,事故頻發,導致醫患暴力衝突不斷……

同一法律事實,截然相反的烏龍判決。

——“拔錯牙”,任性違規裁判

“斷牙還在,後面好牙沒了”。“拔錯牙”是茶餘飯後小品相聲的笑談,但2015年元旦,在河北省張家口市懷來縣一位平民寇義林身上真實發生了,由於當地懷來縣醫院“拔錯牙”,造成一側牙齒喪失咀嚼功能,無法按原計劃配置雙端固定橋烤瓷牙了(其他口腔醫院檢查診斷,修復需行種植牙及植骨術,首次費用近6萬元),醫療鑑定“不應當拔除”(北京的法院判“不拔牙對”)。懷來縣醫院不致歉、只願賠10000元;由於醫院沒有書寫“紙質病歷”和“拔牙手術知情告知書”,患者響應時下號召,理性維權訴訟至懷來縣法院;申請訴前證據保全,但一審辦案人竟找涉事醫生用手機拍攝電腦前臺屏幕,違反電子數據取證規定,違法調取虛假的電子病歷,並據此判決“好牙拔的對,未拔斷牙是漏拔”判只退費385.05元;二審又“獨任審判”“不公開宣判送達”;再審申請審查10個月嚴重超審限敷衍駁回,光裁定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就堪比“老牛拉車”行走了三個月之久!患者訴訟至今四年多,不但醫院未退賠分文,就連預交的案件受理費法院也未退分文(一審判決案件受理費,由醫院全部負擔)

大陸成文法系,一界之隔的北京/河北,出現如此截然相反的奇葩判決,使這位患者好像當年的“小白菜”……

新浪微博:議不反顧者

https://m.zjurl.cn/answer/6752714243251896588/?app=news_article&app_id=13&share_ansid=6752714243251896588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