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鎮江公積金恢復“商轉公”,11月1日起執行

突發!鎮江公積金恢復“商轉公”,11月1日起執行

重磅突發!鎮江市公積金終於可以“商轉公"了!

突發!鎮江公積金恢復“商轉公”,11月1日起執行

政策將於11月1日起正式執行;本次商轉公重點如下:

1、暫停2年後,“商轉公”業務終於恢復!符合“商轉公”條件且拿到不動產證滿2年的可以申請“商轉公業務”。

2、已辦理過“商轉公”貸款貼息的,對於公積金貸款條件及最大可貸額度需重新進行審核認定。

3、“商轉公”業務由原商業貸款銀行辦理,以繳存職工申請“商轉公”時間的先後順序按資金計劃安排進行放款。

4、本通知自2019年11月1日起執行。

政策解讀具體如下:

一、“商轉公”對象

符合“商轉公”貸款條件且拿到不動產權證滿兩年的公積金繳存職工可申請“商轉公”業務,已辦理貼息業務的職工,需至貼息期滿後申請。

辦理“商轉公”貸款業務對象包括:

(1)未辦理過“商轉公”貸款貼息購買商品房的公積金繳存職工,所購房不動產權證日期滿2年且在3年內;

(2)辦理過“商轉公”貼息業務且拿到不動產權證滿兩年的職工,貼息期滿後申請“商轉公”貸款業務。其中,貼息期滿是指最近一次申請貼息滿一年。

“商轉公”貸款條件是指:

(1)按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12個月(含)以上,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狀態且保留一定餘額;

(2)職工信用良好,兩年內不存在連續三次或累計六次的逾期;

(3)職工以家庭為單位購房已辦理住房商業貸款,領取所購房不動產權證,滿足商品房不動產權證3年內、二手房不動產權證1年內的條件,以不動產權證日期為準,對年對月對日;

(4)職工申請時沒有還款中的公積金貸款,且未辦理公積金貸款滿兩次。

二、“商轉公”貸款額度

“商轉公”貸款額度根據職工申請“商轉公”貸款時所測定的公積金可貸額度確定,但不超過申請時職工的商業貸款餘額。

三、“商轉公”貸款申請資料

(1)職工身份及婚姻關係材料;

(2)徵信報告;

(3)經銀行蓋章確認的載明商業貸款餘額、利率的還款明細表;

(4)購房合同、發票及所購房房屋不動產權證等購房證明資料(辦理過貼息的不需再次重複提供);

(5)所購房評估報告(貼息時已出具評估報告或首次貼息時不需要評估的,申請“商轉公”貸款業務時不需要再次評估);

(6)貸款所需其它材料。

四、商業貸款銀行

以繳存職工申請“商轉公”時間的先後順序按資金計劃安排進行放款。為保障資金專項用於歸還商業貸款,商業貸款銀行應將貸款資金劃入借款人商業貸款還款賬戶。

五、業務辦理地點

符合條件申請“商轉公”貸款業務的職工至原商業貸款銀行辦理,職工若願意繼續辦理“商轉公”貸款貼息的,可繼續至公積金中心申請貸款貼息。

對鎮江購房者來說:

1.買房成本降低!

該政策的出臺,切實為當前樓市下的購房者省了很大的一筆錢。

以目前的公積金政策,單人最多可貸款金額30萬元,家庭最多可貸款金額50萬元。

倘若家庭使用公積金購房,公積金貸款50萬元,按揭年數為30年,則還款總額為78.34萬元。

倘若家庭以當前利率上浮20%的商貸利率(即貸款利率為5.88%)計算,同樣貸款50萬元,按揭30年,則商貸的還款總額106.53萬元。

使用公積金貸款比使用商業貸款總額便宜28.19萬元!

2.這兩類購房者需要重點關注

已經購房,但是使用商業貸款的;想要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

第一類的購房者無需多言,對於第二類的購房者,雖然現在開發商對公積金貸款的態度仍舊不友好,但是我們可以“曲線救國”,採用商業貸款後轉公積金貸款。【購房資訊輕鬆享,快來關注樂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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