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我。姓賀名朝,卓月朝。
警察叔叔,他是我的互毆對象。
給我家小朋友
一起去啊。更遠的地方
“今年打算送戒指,戴無名指上,一輩子也不摘的那種,不知道我家小朋友收不收?”
賀朝一邊捱揍一邊在心裡說,老子男朋友,二話不說就是乾的樣子真他媽可愛。
他, 喜歡, 謝俞。
不是那種, 是那種喜歡。
那種只要一看到這個人,心裡突然就滿了,又患得患失, 不踏實, 總覺得哪裡還空著的喜歡。
“你到底是哪條道上的?!”
“我?我走的是中國社會主義道路。”
瘋狗停下關於紀律問題的談話:“你們倆,幹什麼呢?”
賀朝不知道怎麼想的,為了給同桌抄作業這件事打掩護,把兩人交握的手從桌肚裡擺到了桌面上,在眾目睽睽之下說:“我們倆……牽個手。”
“……”
不插隊,不掃碼,別愛我,沒結果。
“朝哥——你怎麼下來了?”
賀朝說:“下來看看我帥氣的同桌。
我覺得,我的背影特別帥氣,不是我吹,0.618的黃金比例在我身上得到了完美的體現,普普通通的一條路,我一踏上去,可能就成了T臺,有你朝哥的地方就是舞臺!
“沒有感情,那是對你,”賀朝回覆完,大大方方將手機屏幕展示給沈捷看,“看到沒有,我同桌對我,春天般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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