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入選全國財政支持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

10月30日,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我州入選全國財政支持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中央財政每年獎補5000萬元,試點期限為3年,獎勵資金可統籌用於金融機構民營和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或代償,或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資本補充。

今年,財政部聯合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印發《關於開展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公開競爭、層層篩選、嚴格評審、擇優選出59個城市作為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我州被財政部確定為全國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

據悉,開展該項工作,旨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民營和小微企業發展的決策部署,著力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撬動作用,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中央財政通過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每年支持一定數量的試點城市,鼓勵試點城市先行先試,探索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有效模式,落實好減稅降費政策,推動實現增加民營和小微企業貸款規模、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的目標。(記者 王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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