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线上培训规范来啦!直播类培训活动21:00前结束…

东快讯(记者 齐榕)福建省教育厅、省网信办、省公安厅等六个部门日前联合下发《福建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工作方案(备案细则)》,记者了解到,该方案对我省的校外线上培训做出多项明确性的创新规定。

2019年12月底前,福建省将完成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备案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省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

校外线上培训规范来啦!直播类培训活动21:00前结束…

据了解,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是指机构住所地在我省辖区范围内,且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的机构。学科类指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根据该方案,已取得法人登记证书并向有关部门取得ICP备案(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证明、等级测评报告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于2019年10月底前通过“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备案材料;新成立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以及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信息、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等备案内容发生变更,应及时提交备案材料或变更内容说明等材料。

按照规定,培训内容方面课程设置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与学生个体能力相适应,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学科课程标准,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

培训内容和培训数据信息须留存1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学的影像须留存至少6个月。

培训时长方面要求根据学生年龄、年级合理设置课程培训时长,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应当具备护眼功能和家长监管功能。

在收费管理方面,收取的预付资金总规模应与服务能力相匹配,严禁超出服务能力收取预付资金,预付资金只能用于教育培训业务,不得用于其他投资,保障资金安全。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不得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据悉,福建省将对拒不配合排查或逾期未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将进行查处,视情节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依法进行经济处罚等。

在后续运营过程中,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0591-8709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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