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違停找交警求情 結果被聞到酒味……你往哪裡跑?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 記者 汪子芳 通訊員 高順達 周群

車子因違停被交警貼了罰單,駕駛員竟然酒後駕車追上交警,要求“照顧”撤銷違停處罰。

在交談中,細心的交警卻發現駕駛員喝了酒,溫州永嘉的這名男子可謂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乖乖送上門貝被交警刑拘。

10月30日早上7時22分左右,永嘉公安局交警甌北中隊交警在轄區羅浮大街上巡邏時,發現一輛白色寶馬轎車違法停在人行道內。交警拍照固定證據後,開具了《違法停車通知單》,貼在了寶馬的擋風玻璃上,隨後駕駛警車繼續巡邏。

大約3分鐘後,交警正在不遠處的路口執勤時,一輛白色寶馬從後面追了上來,停在了警車附近。

緊接著,從駕駛室下來一名年輕男子,只見他手持罰單來到交警面前,解釋說自己只停了一會兒,希望可以“照顧”一下撤銷處罰 。

男子在解釋的過程中,交警聞到男子身上一股濃濃酒氣,懷疑其涉嫌酒駕。

交警的執法記錄儀完整記錄了酒駕男子的表演。

交警:“是你開的車嗎?是你在開車嗎?”

男子: “是我朋友開的車,她在車裡。”

交警:“她開的車,為什麼她坐在副駕駛座?”

男子:……

交警:“你沒有駕駛證嗎?”經過檢查,這位“朋友”並沒有駕駛證,男子的謊言被當場拆穿。

隨後,交警呼叫值班室。“值班室,值班室,這裡有人酒駕。”

戲劇的一刻來了,眼見酒駕行為敗露,男子撒腿就跑,但很快就被交警追上。

交警將男子帶至中隊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147mg/100ml,已達到醉酒駕駛標準。隨後,民警按照法定程序將其帶至醫院抽血鑑定,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3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經調查,男子姓鄭,今年26歲。鄭某交代,前一晚他和朋友吃夜宵一直吃到凌晨2點多,期間喝了不少酒。早上,他把車停在了禁停的路面上,不想被貼了“罰單”。他覺得自己就停了一會兒,不該被貼罰單,就想找交警“說情”,不料被發現了酒駕。

目前,鄭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在此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涉酒交通違法危害性不可小覷,一定要做到“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切勿“以身試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