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政法:关于依法规范信访秩序行为的通告


临颍政法:关于依法规范信访秩序行为的通告


临颍县政法委 临颍县人民法院 临颍县人民检察院

临颍县公安局 临颍县司法局 临颍县信访局

关于依法规范信访秩序行为的通告

为了规范信访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访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畅通信访渠道。临颍县现开通的信访渠道已涵盖走访、书信、短信、电话、网络等各个途径。(一)各级领导干部带班接访。县信访部门、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均设有信访接待办公室,信访人应选择本乡镇(街道)和各单位信访办走访,本级无权处理或无法处理的,可以选择到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表达诉求。(二)来信和书记信箱。信访人可通过书写信件邮寄至县信访局办信室、各乡镇(街道)和各单位信访办,县信访局门口设置有县委书记信箱,信访人也可直接投递信件到信箱里反映问题。

(三)网络信访。信访人可使用电脑互联网登陆临颍县网上信访投诉平台,注册登录后按照流程反映信访问题;信访人也可使用手机下载河南信访APP,注册登录后按照流程反映信访问题。(四)手机短信和电话信访。信访人可选择向县信访部门公布的手机短信号码发送短信,也可拨打县信访局电话信访号码表明身份并告知事实和理由,提出明确的诉求,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五)村级矛调中心。每个行政村均设置了矛盾调解中心,一般信访事项可提交矛调中心化解。

二、依法逐级上访。按照《信访条例》相关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一)逐级走访。按照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要求,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信访人提出的信访诉求,应先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二)内容合法。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和诉求,要有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为支撑,不得编造和歪曲事实,不得诬告和陷害他人。

(三)诉访分离。涉法涉诉类信访事项应依法向有权处理的政法部门提出,纪检监察类信访事项应依法向有权处理的纪检部门提出,其余诉求类由信访部门受理办理。

三、规范信访行为。(一)地点规范。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绝对禁止到非接待场所表达诉求;(二)行为规范。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并且不得违反《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越级赴京、省、市上访。(三)程序规范。1.信访事项有60日(特殊案件可延长至90日)的办理期,在案件办理期内,信访人不得就同一信访事项向本级或者上级信访部门提出投诉请求,否则不予受理;2.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查,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核。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四、依法打击扰乱信访秩序行为。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到北京中南海、天安门、新华门、外国驻华使(领)馆等政治敏感地区和省、市、县党政机关等非《信访条例》规定的信访场所信访的行为。2.采取呼喊口号、打横幅、穿状衣、散发上访材料、静坐等方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3.滞留、占据信访接待场所,或者将老人、病人、残疾人、婴幼儿及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行为。4.以信访为名,阻挠干扰企事业单位生产、工作、教学、医疗、科研等正常活动的行为。5.信访时采取自伤、自残、自杀、跳楼,或采取传播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摆放尸体、骨灰盒等容易造成公众心理恐慌的手段相要挟的行为。6.信访时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和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传染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行为。7.信访时无理取闹、扰乱工作秩序,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的行为。8.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教唆、幕后操纵他人上访的行为。9.违反《信访条例》规定,多次越级赴京省上访的行为。如果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出现以上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处置。

(一)训诫。对涉访、缠访、闹访、越级访人员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警告、训诫;对被训诫人员,公安机关将逐人建立档案,记载相关内容,存档备查。(二)行政拘留。对涉访、缠访、闹访、越级访人员造成一定影响的,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处罚。(三)刑事处罚。对涉访、缠访、闹访、越级访人员,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信访人因违反信访秩序行为被依法打击的情况,将适时以合适形式面向社会予以曝光。

临颍县政法委 临颍县人民法院 临颍县人民检察院

临颍县公安局 临颍县司法局 临颍县信访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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