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至公安局偵辦的首例涉黑惡案件宣判

10月23日,記者從樂至縣公安局獲悉,縣人民法院對該局偵辦的首例涉黑惡案件依法作出了宣判。

2017年底至2018年3月期間,以李某為糾集者,賀某、歐某某、徐某某為積極參加者的涉黑惡犯罪團伙,在樂至縣城區多次實施暴力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轄區經濟、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案偵工作初期,該局高度重視,通過對全縣範圍內的警情進行梳理、研判,發現“2018.01.07聚眾鬥毆案”呈現涉黑惡犯罪團伙的犯罪事實。為進一步深挖案件,市縣兩級公安機關抽調精幹偵查員成立專案組對該案進行再審,經過專案組為期兩年的不懈努力,查實了該團伙的所有犯罪事實以及社會危害,最終以涉黑惡案件移送起訴。

(熊勇 四川法治報記者吳顯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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