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在手卻被人盜刷!這回……銀行被判承擔主責賠償6300元

銀行卡在卡主手中,卡里錢卻被取走。銀行和卡主將各自承擔怎樣的責任?今(31)日,市五中法院發佈了該院審理的金融糾紛十大典型案例,普法的同時,也為金融機構規避風險,提供借鑑。

卡在手錢被人取現

2010年1月27日,遊某辦理借記卡一張,借記卡章程規定申領借記卡必須設定密碼,凡密碼相符的借記卡交易均視為持卡人本人的合法交易,持卡人應妥善保管借記卡密碼,因密碼洩露或卡片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持卡人負責。

2016年10月28日,該銀行卡在ATM上分三筆取現交易,金額分別為3000 元、3000元、1000元。同日,遊某陸續收到三條交易短信。

遊某發現異常後,查詢並打印了該銀行卡在2016年10月28日的交易明細清單,隨後從該銀行卡現金取款30元。

當天遊某向派出所報案稱,收到3 條短信,一共取錢 7000 元,當時卡在自己身上,沒有副卡,密碼也只有自己才知道。

隨後,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銀行被判承擔主要責任

事後,雙方鬧上了法院,並一直打到了市五中法院。二審時,市五中法院認為,遊某辦理銀行卡後,與銀行形成儲蓄合同關係,且合法有效,雙方當事人應依約履行各自的義務。

本案中,銀行未能保障其發行的銀行卡有足夠高的安全性能,導致不法分子用偽卡取走遊某賬戶的存款,違反了其應負擔的安全防範義務,對於遊某的財產損失應承擔主要責任。儲蓄卡密碼由遊某辦卡後自行設置、保管,對出現利用偽卡加密碼取現的交易,應當認定遊某對密碼未盡合理的妥善保管義務,其應當承擔次要責任。

為此,二審法院依法判令,銀行賠償遊某損失6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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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正穩步上升

31日下午,市五中法院發佈了近四年來該院審理的金融糾紛案件情況,其中,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獨佔鰲頭,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數量最多。

市五中法院新聞發言人唐文副院長介紹, 從2016年到2018年市五中院新收金融糾紛案件分別是116件、214件、259件;2019年1-9月份新收金融糾紛案件190件。從收案數量來看,金融糾紛類案件在該院穩步上升,增幅明顯。

唐文稱,從案件類型分佈可以看出,金融糾紛案件中以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為主,其次為保險合同糾紛。其餘少量案件涉及信用卡糾紛、票據糾紛、儲蓄存款合同糾紛、融資租賃合同糾紛、典當合同糾紛等。

而在該院,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數量在借貸合同糾紛案件中佔比較重,但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金額則較大,單案最大標的額已超過10億元。

另外,在市五中法院轄區的基層法院中,近三年來受理、審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均逾萬件,主要集中在渝中區法院和南岸區法院。

為促進經濟和金融良性循環、健康發展,市五中院結合近年金融糾紛案件審理情況提出五點建議,即依法合理控制融資成本;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嚴格依法規制民間借貸;進一步強化保險業風險防範措施;優化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法治環境。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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