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賭博,
從一天贏了上千萬到一夜輸到傾家蕩產;
從一擲千金的快感到一夜暴富的神話,
在這些不斷被販賣的傳奇故事背後,
許多人都難以抵禦賭博的誘惑。
但是我們要知道,
不管以何種方式參與賭博
或開設賭場都是違法的!
10月31日,羅城仫佬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陳某中、梁某濤、黃某熔等19人犯開設賭場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該案系羅城法院審理的首例利用網絡進行賭博的案件,也是河池乃至廣西近年來涉案金額比較大的一起網絡賭博案件。庭審現場
法院審理查明
2016年以來,被告人陳某中、梁某濤、黃某熔、雷某龍等19人利用“新焦點”網站開展六合彩賭博活動,利用該網站發展賭博會員,社會賭博人員也可以通過微信、電話、現金等方式進行投注。
該網站將參與六合彩賭博的人員分為大股東、股東、總代理、代理、會員五個層級,採取上級發展下級,層層發展下線代理,會員接受他人投注,參與成員從上線按其層級獲得相應的賬號及密碼,通過賬號在“新焦點”網站內登陸六合彩賭博網站,實時查看網站對應賬號及下線接受投注數、接受投注額以及輸贏等情況報表,然後按網站約定或上線指定比例分贓。
被告人陳某中、梁某濤、雷某龍等人在自己從上線獲得的股東賬號下面又發展了80多個總代理,500多個代理,近2000多個會員,接受下線投注金額超過億元。
法警展示證據
當庭展示的部分證據
法院認為
被告人陳某中、梁某濤、黃某熔、雷某龍等19人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受投注,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9名被告人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願意接受處罰,均可以從輕處罰。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19名被告人認識到自身行為的危害性,認罪悔罪,且都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大部分被告人或親屬都能盡力退出違法所得、主動繳納罰金。
19名被告人在庭上受審
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羅城仫佬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判決如下——
被告人陳某中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七十萬元。
被告人梁某濤、黃某熔、雷某龍、陳某才 犯開設賭場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至二十萬元不等。
其餘1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至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至十五萬元不等。
被告人韋某霖犯開設賭場罪,免予刑事處罰。
被告人陳某才、覃某傑等人的違法所得599.2萬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審判長宣讀判決書
宣判現場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 第三百零三條 第二款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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