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說三朝
悟空問答,有問有答,且聽大獅白話幾句。
凌遲儘管恐怖,但不算至極,受刑者縱使痛苦,也不過幾個時辰就可一命嗚呼。如凌遲明朝大太監劉瑾那樣的時長,歷史上也不過就這樣一兩次罷了。
真正令人感到恐怖的刑罰是“等待”,等死的過程才是最可怕的。這個過程對於受刑者來說是一種漫長且痛苦的煎熬,對於他們來說只求速死,速死對於受刑者來說是一種極為愉快的解脫。
比如16世紀誕生於西方的“吊籠”,其實這就是一個用鐵皮條製作的籠子,只需將受刑者關進去,而後吊起來即可。
這種籠子粗糙而細長,人被關進去後,只能站立,而不能蹲坐。就這樣,受刑者站在吊籠中被懸掛在半空之中。他要忍飢餓、口渴、蚊蟲叮咬、嚴寒、酷暑等等一切折磨,過往的路人會對他指指點點,一些淘氣的孩子或壞心腸的傢伙會用石頭或大便投擲他,而他除了站在吊籠中哀嚎哭求之外,什麼都幹不了。
就這樣一天有一天,直到徹底斷氣為止,而後屍體依舊關在裡面,蟲螞和鳥類會將其作為食物,這個人最終變成一具白骨。亨利八世曾做過實驗,將十幾個犯人關在吊籠之中,看他們的表現。就算在堅強的人最終也會嚎啕大哭,祈求饒恕自己。一個人在不吃不喝的情況下可以堅持7-8天不死,這幾天簡直就如活在地獄之中,那種痛苦是難以言喻的。
另外中亞慣用的“棍刑”也是一種漫長且痛苦的刑罰。刑具很簡單,只需將一根高約3米的小樹砍掉樹枝,將頂端削尖,而後將對準受刑者的糞門,使其坐在上面。莫言的《檀香刑》講述的就是這麼一個過程。受刑者一點點往下墜,這個過程可以持續三天,最終小樹從胸口穿出。
另外如“鐵處女”、“尖釘搖籃”、“釘桶”、“肉鉗”等等,都要比凌遲更為恐怖和令人痛苦,因為這些刑具不會讓人立即死去,而是讓受刑者被這些可怕的玩意兒折磨夠之後,才慢慢死去。
大獅
在古代,有許多刑罰雖然沒有凌遲著名,但實施起來效果與凌遲差不多。比如彈琵琶等,實施起來,受刑人受盡苦楚,看得人也心驚膽戰。
1、梳洗之刑
聽上去雖然沒有彈琵琶那麼文雅,不過也沒凌遲那麼殘酷,但實施起來,恐怖程度不比凌遲差。
梳洗之刑,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身上的皮肉。
直到骨肉盡露,犯人嚥氣。
在歐洲有一種刑罰叫“貓爪”,顧名思義就用用類似貓爪的刑具往犯人身上扒,跟梳洗刑差不多
2、菹醢
這兩個生僻字不常見,意思就是剁成肉醬。
後世刑罰中雖然不見於書,但是偶爾也會被使用。菹醢刑在先秦史中,比較常見。
比如孔子的弟子子路,在衛國被殺後,就被剁成肉醬。
宋國猛將南宮長萬殺了宋國君主之後跑到陳國,被陳國灌醉送回宋國,結果被宋人“皆醢之”。
還有西漢初年彭越,被劉邦殺後,盛其醢以遍賜諸侯
3、鑊烹
越是原始的刑罰,越樸素。比如上面說的額菹醢,還有這個鑊烹,都跟食物有關。
鑊烹:就是煮人,通常是兩種,用水或者用油。
再如鐵處女、棺刑、浴桶刑、輪刑等西方刑罰,殘酷程度與上面相比不相上下,與這些慢慢把人折磨死的刑罰相比,斬首之類反倒人道的多。
妖鬼雜談錄
如果說恐怖至極,我覺得“凌遲”在“滿清十大酷刑”中絕對屬於“溫柔”的刑罰手段。
比凌遲還要恐怖至極的極刑主要有:
剝皮: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然後向兩邊用力撕開皮膚。因為該種刑罰太多殘忍、毫無人性可言,所以它並不在古代社會法定死刑手段範圍之內。
最開始的“剝皮”是將人處死以後,再行剝皮,但後來發展到“活剝”。對於“剝皮”還有野史傳聞中更為殘忍的說法,那就是將犯人深埋土中,僅剩頭部。然後,用刀將頭頂皮膚打開,然後塗上鹽,受刑之人會奇癢難忍、疼痛無比,直到自己脫離皮膚爬出來,自己將皮膚整個褪下。
烹煮:將犯人投入裝有沸水、熱油的大鑊、大鼎中煮或炸以處死的刑罰。該種刑罰的殘忍在於劇烈的疼痛和足以將人嚇死的心裡恐懼。
鋸割:用鋸對犯人的腿部、手臂甚至腰部、軀幹乃至脖子、頭部進行鋸斷。但就刑罰名字就注意令人膽寒,它和用刀砍頭甚至用小刀凌遲的不同之處,在於鋸的緩慢性對人心理和生理上帶來的變態疼痛。最關鍵的是,皮膚、肌肉、骨頭等一層層鋸開的過程中,犯人都能緩慢、不間斷的體驗到不同層次的疼痛。
腰斬:是指用重斧從腰部將犯人砍作兩截的刑罰手段。看起來,腰斬似乎和砍頭刑罰並沒有兩樣,但是腰斬的殘酷在於犯人被從腰部一砍兩段以後並不會立馬死亡,會經過一個長時間的極端疼痛後才會慢慢失去。試想一下,看著自己的下半身,除了上半身,下本身的疼痛也能延伸到腦子中去。
灌鉛:向罪犯的的口裡灌融化的錫或鉛,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內在的疼痛,才是最致命的。這種刑罰,如果被疼死可能還是幸福的。如果疼不死,等到重金屬在體內凝固,那會是一種生不如死的殘酷體驗。
彈琵琶:如此文雅的名字背後是毫無人性、非常殘忍的刑罰。將犯人固定,然後用刀將犯人的肋骨一根根剔出來,還必須讓犯人睜眼看著自己的肋骨一根根出現。它的泯滅人性不在於用刀剝肉,而在於犯人能在活著的時候,透過自己的肋骨看見自己的內臟。
騎木驢:相信這個刑罰,大家比較熟悉,其殘忍程度不亞於之前刑罰,不再贅述。
棍刑:注意“棍刑”並不是用棍子打犯人,而是用木棍自犯人的肛門插入身體內,直至穿破腸胃。
抽腸:個人認為,這是古代社會中,最為慘不忍睹、泯滅人性的刑罰。嚴重懷疑發明該項刑罰制度的人當時到底什麼心理活動!
具體操作:將犯人高高吊起,用金屬工具自肛門勾住大腸,然後用力向下拉,直到將犯人的腸子全部拉出來。(出冷汗了)
具體恐怖情節,請自行想象,寫不下去了!
正說清代十二朝
古代的中國,有非常多的酷刑,這些酷刑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維護皇權,加強自己的統治,讓自己的子民臣服於自己。也是帝王權威的認證。那麼,中國的酷刑到底有多殘忍呢?我們今天來列舉一二。
(1)滴水酷刑。這個酷刑是由商代的紂王發明的,聽名字,很多人就覺得這個只是一個刑罰而已,算不上什麼酷刑,因為水滴下來,沒什麼殺傷力。但是,這個酷刑可怕之處不在於他的威力,而在於他的時長,他的持續過程長達兩年。犯人被固定在石柱上,頭部被固定死,以至於犯人不能移動,然後頭頂上有一個桶,桶下面有個小孔,往桶裡加水,等水滴完了就再加滿。日復一日,這對犯人的生理以及心理上的傷害都是非常大的。古人云,水滴石穿,隨著時間的推移,犯人的頭部表層組織會被水給滴穿,往往死的很痛苦。
(2)劓刑。也就是割掉你的鼻子,受刑者會被器具卡住全身,然後施刑人拿著刀,慢慢的把你的鼻子給割掉,《羋月傳》這部電視劇大家都應該看過吧。裡面的魏美人因為聞到了楚王身上的臭味,就被處以這個刑罰。
(3)點天燈。點天燈的意思就是把犯人的衣服全部脫光,然後用麻袋包裹起來,放入油缸浸泡,過了一段時間之後,在將犯人用高棍撐起,點火,從腳部往上燒。當然,這個酷炫還有很多加強版,那就是在太平天國時期,太平軍把犯人的大腸從肛部抽出,再抹上紅油,慢慢燒。
話筒小古
說兩個冷門的,是不是比凌遲還恐怖,大家自行判斷。
另外請注意: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就不要點開看了,真的。
話說,14世紀愛琴海出了一堆突厥國家,其中就有一個艾丁貝伊國,1334年烏木爾成了成了這個小國家的大老闆。烏木爾的實力還是很強大的,造了不少大船,一邊做生意一邊當海盜,日子過得美美噠。
據說這個烏木爾非常奢靡,胖成了球一樣。他平時穿著絲綢的衣服,喝著杏仁乳,用金湯匙吃著加了香料的蛋,耀武揚威……而且,因為就在愛琴海旁邊,所以他的艦隊經常找拜占庭帝國的麻煩,十分囂張。
有一次,幾個海盜打劫了威尼斯的商人。烏木爾十分生氣,敢在我的地盤搗亂,我這生意還怎麼做,找死是不是?
於是,烏木爾就把海盜們的下半身劃拉出一道道的傷口,然後插點木刺,再把犯人放入裝著可以吸血的蟲子的木桶裡……
(清朝也有類似的,但不會把人弄死)
大家可以想象,傷口上爬滿了吸血的蟲子的感受,一定是一心求死了。
但是,烏木爾還不讓人輕易死了,他把海盜們的家人找來,告訴他們每天必須吃掉這個親人身上的一塊肉,肉的大小自己割——犯人只要還活著,親人就能每天領錢。等到犯人死了,他的屍體有多重,親人就能拿到等於體重五倍的小麥。
所以,為了多拿錢多拿糧食,親人們每天小心翼翼的只割下一點點肉,還要想盡辦法讓犯人活下去——這個算是自己的親人動手“凌遲”了吧,而且還想著辦法拖時間,夠狠的。
波斯帝國的“船刑”,也是聽起來就毛骨悚然。
波斯人的想象力非常豐富,為了讓死刑犯更加痛苦,他們發明了一種方式:把犯人扒光衣服,然後放進挖空的大樹幹,或者是小船中,把犯人固定住,只露出頭和手腳。
緊接著,就給這個不能移動的罪犯餵食蜂蜜和牛奶,這東西吃多了必然會腹瀉,所以船裡面的情況大家都知道了吧……不僅如此,還要在裸露的皮膚上塗上蜂蜜,這樣就能吸引蚊蟲來叮咬。
就這麼,把罪犯喂得飽飽的,再把船放在池塘裡,任由各種蚊蟲來享受大餐。結果,船裡成了某些蟲子的天堂,囚犯就這麼被折磨著,最後因飢渴而死。
羅馬帝國的作家普魯塔克曾記載到,一個名叫米特拉達梯的波斯貴族就是這麼被弄死,他掙扎了17天才最終死去……
另外,據說現在某些國家還有“石刑”,受刑的女性會被雙手捆住,然後用白布纏繞全身,接著半個身子埋進事先挖好的洞裡,人們就開始撿起石頭砸她,直到被活活砸死……想象也是恐怖。
七追風
在我看來有一種刑罰甚至是比凌遲更加恐怖可怕。這種刑罰叫做貼加官。這種刑罰還是我小的時候看《鹿鼎記》的時候知道的。當時我並不知道這是一種刑罰,以為是一種整人的手段,但是細細想來,這種刑罰是人最難以接受的。
貼加官的具體操作步驟是,行刑官將預備好的桑皮紙揭起一張來蓋在犯人的臉上,然後使勁噴出事先含在嘴裡的一口燒刀子,桑皮紙因為受潮變得發軟,立刻就貼在了犯人的臉上,接著行刑官又蓋上第二張,如法炮製。犯人剛開始的時候還是手腳掙扎,等蓋到第五張的時候,人已經不動了,之後行刑官上去檢查,那五張桑皮紙快乾燥後,一張張揭起,凹凸分明,就好像是戲臺上“跳加官”的面具,貼加官的名稱就是這麼來的。
我之所以認為它比凌遲還要恐怖,是因為凌遲時,行刑官大多在工具上塗上麻藥之類的,看起來恐怖,但是犯人身體承受的痛苦相對較小,再加上有時為了方便行刑,行刑官會偷偷把犯人殺了,然後凌遲的只是屍體。而貼加官不同,犯人是在活著的時候行刑的,期間並不知道行刑到什麼時候,這在心理上有極大的恐懼,過程是緩慢的,犯人一步步感覺呼吸的不暢,心裡的恐懼也會慢慢的加大,即使是鐵人也會因為這種恐懼的蔓延逐漸的瘋掉。因此貼加官不僅對犯人身體造成極大的傷害,更嚴重的是對他臨近死亡時的心裡造成恐慌,讓犯人一步步感受到自己死亡的到來,而自己卻束手無辭,即使喊也喊不出。不能因為自己的恐懼而喊不出,去緩解這種恐懼,真真正正的無聲的死去。
工男說史
古代歷史上的酷刑,可謂無所不用其極,只要是想得到的能致人於死命的辦法,都曾被使用過。像斬首、腰斬等極刑,都算是比較痛快的死刑。而有些酷刑除了要犯人達到死命的目的外,還有生不如死的過程。現介紹幾種除凌遲外的恐怖極刑。
1、剝皮
眾所周知,凌遲是各種酷刑中最殘酷的,而剝皮之刑僅此於凌遲。剝皮是朱元璋處決要犯的慣用手法,而明末的張獻忠也對此刑罰情有獨鍾。據記載,張獻忠入川后,經常剝人皮,而且還是活剝。
張獻忠剝皮的程序是,被剝者背對著剝皮人,從後脖頸到肛門被整個劃開,然後皮膚被撕向兩側,背部和兩臂之間撕離開肉的皮膚連在一起,左右張開,樣子像蝙蝠的兩隻翅膀。被剝皮的人大約要一天才會死去,犯人不能當場死去,否則剝皮人要被處死。
2、銅缸燒
銅缸燒是一種變相的炮烙之刑,炮烙大家都知道,這是商紂王取悅妲己時常用的處決犯人的方法。最初始的炮烙,是在銅製的方格下面燃燒炭,讓犯人光腳在燒的通紅的銅格子上行走,犯人邊走邊叫,最終掉入火中被燒死。
銅缸燒是明宣宗所創,朱瞻基繼位,叔父朱高旭發動政變,失敗後打入天牢。宣宗到監獄看望叔父,結果被朱高旭絆倒,於是宣宗下令將朱高旭扣在三百斤重的銅缸中,然後叫人架起柴火燒缸。缸逐漸被燒紅,後來化成了銅水,朱高旭也化為灰燼。
3、抽腸
抽腸也是一種極刑,據說第一個死於抽腸的人是春秋時期的萇弘,但史書上並未記載他的受刑過程。而明朝卻把這種過程做了細緻的描述,朱元璋在對付囚犯時總能想出一些類似抽腸的別出心裁的辦法。
這種酷刑的操作程序是,在木架上掛一條中間綁有繩子的橫木杆,木杆的一端有鐵鉤,另一端縋著石塊,像一杆秤。用鐵鉤鉤入囚犯的肛門,勾出大腸頭,然後往下拉帶石塊的一端,鐵鉤那端翹起來,犯人腸子被全部抽出來,不用多久犯人就死了。
4、釘顱
古代刑罰把釘顱稱為鑿顛,也是一種死刑。顛是指人的頭頂,鑿是指使用金屬的東西打孔,因此,鑿顛就死用釘子釘人的腦袋,這種刑罰是商鞅所發明。這種刑罰對囚犯來說也是極其恐懼的,在釘子的釘入過程中,犯人也要承受巨大的痛苦。
野史也是史
各位看官,由於這些刑法太過噁心,我就不放圖片了
世人都知,古代刑罰之中,凌遲(寸磔)最為惡毒,這一刑罰又名“千刀萬剮”,單聽名字就足以令人不寒而慄。
殊不知這古代之時,還有幾樣刑罰,在惡毒程度上絲毫不遜色這寸磔之刑。
抽腸
抽腸是春秋之事,有刑罰曰“胣”,孔子之師萇弘便是受此刑而歿。
“胣”便是抽腸之刑,此刑可謂實實在在的“痛斷肝腸”。大明建立之後,朱元璋恢復此刑,用以對付貪官惡吏,不尊君王之人。
《山行雜記》有載:行刑前,高聳一副木架,木架之上掛有橫槓,橫槓之上繫有繩索,繩索一頭為石磨,一頭為鐵鉤。
行刑時,將人犯押赴高臺,褪去衣褲,鎖其手足,呈跪拜狀,用鐵夾拽出大腸,將腸頭掛在鐵鉤之上,旋動機關,石磨快速墜落,鐵鉤連帶大腸旋即拽起,血腸高高掛起,呈一條直線。犯人不能速死,手足不能動,哀嚎多時方可斃命。
時至明末之時,大西王張獻忠偏愛此刑,他加以改進,將木架改為駿馬,只需將一根細線拴在馬尾之上,用利刃在犯人糞門剜上一刀,將腸頭扯出繫於細線之上,而後鞭打駿馬,使其疾馳而奔。細線帶動大腸,被整條拖出。人犯哀嚎不止,大西王則狂笑不止。
又蒸又煮喪天良
有蒸煮之法,目的是為了將食物制熟,供人果腹。殊不知,這刑罰之中,亦有烹煮之法。商紂王用炮烙害忠良,足以令人咋舌。
卻不知後人還有比這炮烙更歹之刑。春秋之事,有一刑罰名“鼎烹之刑”,齊哀公因季候陷害,而被周夷王將其丟入大鼎中活活烹死。陷害宋國太子痤的寺人伊戾,以及白公的弟子石乞,都是因此刑而死。最慘一個莫過於齊國人文摯,他被齊閔王下令丟入大鼎之中,扣上大蓋,如烹煮雞鴨一樣,烹煮了三天三夜。哪曾想打開蓋子之時,文摯雖然周身皮膚因沸水而脫落,但仍未死。
齊閔王命人將其面朝下,用大石壓背,繼續烹煮一天一夜之後,文摯才死。用此刑最甚者莫過於漢景帝之子廣川王劉去疾,他偏愛此刑,曾將仇人妻女擄來,交於手下玷汙之後,用沸水腿其毛髮,以鐵鎖纏身置於蒸籠之中,用文武火慢蒸。蒸籠內慘叫連連,劉去疾不以為然。等到蒸好之後,喚來大臣“品嚐佳餚”,那些大臣打開蒸籠一看,嚇得魂不附體,劉去疾則開心大笑。
相傳南燕主慕容超、隋煬帝、秦檜、朱棣等等都用過此刑害人。
剝皮
剝皮之法來源於商紂王,後真正被髮揚光大者乃是明朝。
朱元璋建明朝之後,大肆捕殺昔日共打天下之人,無論是李善長、還是胡惟庸,或是藍玉都難逃一劫,其中藍玉等一眾“賊逆”,被處以“剝皮揎草”之刑。
相傳行刑當日,共有六人一併處刑,藍玉與另一大臣是“死剝”,也就是先行用弓弦勒死再處刑。劊子手將藍玉臉朝下,背朝上擺放好後,先在頸部橫著一刀,而後用刀順脊樑往下劃至尾骨,從糞門剜一圈,再順著大腿內側,小心的轉向大腿外面,再到小腿、而後是腳跟、腳心。而後兩隻手插進藍玉後背被割開的皮縫中,順著脊椎往外撕,最後翻過身來,從頂梁門下刀,遂將整張皮扯下。
愛歷史的圓臉怪
這個問題真的很有意思。
畢竟,說到酷刑的種類,無論是在古今中外,名目都可謂是五花八門,令人眼花繚亂。下面,我就給大家介紹一下:
能讓人感覺到極致恐懼的幾種酷刑。
1、銅牛烹(Brazen Bull)。
這是一種古代歐洲的殘忍刑罰。
顧名思義,銅牛烹就是以空心的銅牛作為刑具,將判處此刑的活人塞進去。執行時,先將銅牛底部點火,然後利用金屬的導熱性原理,將銅牛內的人活生生折磨死。
這種刑罰與我國古代的蒸人之刑、炮烙之刑的原理非常相近。根據西方歷史的記載,最早將銅牛烹投入使用的人是古希臘的僭主法拉里斯(Phalaris);當然,法拉里斯本人最後也是被塞入銅牛烹死的。
2、鋸刑(saw torture)。
這種酷刑也很好理解。無非就是用鋸子把人給劈成兩半,人們會遭受到極致的痛苦。
鋸刑當然也是一種殘忍的死刑。根據歷史記載,羅馬帝國的暴君卡里古拉就非常喜歡對人施以鋸刑。
此外,在宗教神話中,據說耶穌的門徒“熱誠者西滿”(Simon the Apostle)也是死於這種鋸刑。
3、最後講一個針對女人的刑罰:火刑。
當然,遭受火刑的人絕對不止有女人,例如布魯諾就是被教會判處火刑的。
但是,歷史上大規模的獵巫(Witch-hunting)運動中,有大量的女性都慘死於火刑。數量遠遠超過男性。
中世紀教會對女人的迫害,並非出於宗教原因,而是要實現男人對女人的掌控。例如,1571年丹麥女商人多麗特•尼珀爾斯(Doritte Nippers)就判處火刑的原因,只是由於她作為當地女性商人領袖拒絕停止經商,男人們才為此把她裁定為巫婆。
以上刑罰都是殘忍而令人心生恐懼的。
這種恐懼在於——人不是馬上就死,而是一點點被折磨死。等待自己步入死亡的過程,伴以極致的身體痛苦,這是非常殘酷的。
HuiNanHistory
我國古代實行封建君主專權制度,一國之君擁有無上權威,為了貫徹自己的統治,震撼世人不敢發動叛亂,便想出了種種殘忍的刑罰,我這裡說三種最典型的。
第一,炮烙之刑。封神演義大家都看過,它雖是神話故事,但是對紂王的種種描述有過之而無不及。實際上不止是紂王,商朝人一向殘暴,它們實行殘酷的獻祭方式,以人命貢獻給天祈求風調雨順。炮烙之邢和電視上把人綁在銅柱上拿火燒是不一樣的,它實際上追求的是讓人自己赴死的一個過程,以從中取樂。具體來說,就是立一根銅柱,下面燒炭,上面讓人走,等燙的受不了掉下去了,自己就燒死了。
第二,五馬分屍。顧名思義,將人的頭和四肢分別拴在五匹強健有力的戰馬上,同時驅策戰馬讓其狂奔,整個人瞬間就被拆了,死的不要再慘,歷史上五馬分屍殺過很多有名的人,其中最著名的當屬商鞅。
第三,人彘之刑。這個是呂后發明的,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不是隨便說說的,事實證明千萬不要得罪女人。劉邦死後,呂后將戚夫人眼、耳、口、鼻全部破壞,將四肢斬斷,丟在廁所裡食糞,還拉了兒子過來看,充分詮釋了什麼叫最毒婦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