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母嬰二人只因“小霸王遊戲機”?29年前“一號命案”宣判

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 宋祖禮 卞英豪 汪鵬翀

作為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風靡全國的遊戲機,“小霸王”讓不少“70後”、“80後”記憶深刻。

然而,誰也想不到,29年前,就是為了打遊戲,當時只有17歲的王某,竟一手造成了同學親戚家中母嬰二人死亡的慘劇。

10月31日,這起曾經轟動上海青浦的“一號命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當時就是想玩遊戲機”

“案發後我每天都睡不好覺,做噩夢,直到進入看守所,才睡了個好覺。”

4月26日,本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在法庭上,王某在回憶當年的事發經過時,多次表示“時間太長,記憶模糊了”。

然而,自欺欺人的淡忘並不能逃過良心的譴責,他在逃亡中更名改姓,甚至成家立業,周圍的朋友都無法想象他是個身負兩條人命的兇手,但他自己直言,當年那場噩夢讓他無法入眠。

杀害母婴二人只因“小霸王游戏机”?29年前“一号命案”宣判

一審庭審現場

1990年,還不滿18週歲的王某是上海青浦一技校的學生,一個在教師眼中,典型的“問題學生”。“成績差”、“調皮搗蛋”、“逃學打架”,不管是其老師口中,還是從同學在面對警方調查時的筆錄中,都可以聽到或者看到類似關鍵詞。

而慘劇就是從一次逃學開始的。

“當時顧某帶我們一起去她家裡玩遊戲機,後來覺得黑白電視玩得不開心就想到去她哥哥家玩。”

據王某供述,當年同班同學顧某曾帶其與其他同學一起到家中打遊戲機,後又因顧某哥哥家中條件較好,有彩色電視機,所以將遊戲場所選在了其兄長家中。

當年的“小霸王遊戲機”在學生群體中較為流行,沉浸遊戲的王某無法自拔。

1990年6月14日上午,王某與另外兩名同學相約逃學“打桌球”,然而在半路撞見了學校教導主任,兩名同學都被攔了下來,唯有王某逃出了校園。

獨自離開學校後,王某便一心想要再次到顧同學哥哥家中玩遊戲機,因而根據記憶來到了青浦鎮盈中新村的小區中,並通過向鄰居打聽確認了顧家位置所在。至於來到目的地後該如何獲得顧家人的許可,自顧自神往“遊戲世界”的王某似乎並沒有想清楚。

“我當時就是想玩遊戲機。我想揹著書包,他們可能容易接受我是顧某某的同學。”

時過境遷,29年後坐在審判席的王某已經無法解釋自己當時的心理活動。在對遊戲的執念下,他來到陌生的顧家門前,卻發現顧家家門虛掩,原本模糊的思路逐漸清晰,在“屋裡好像沒人”的錯覺下,他決定入室盜走遊戲機。

“怕哭聲引來鄰居”

徑自根據記憶進入屋中翻找的王某不知道,顧家的女主人卓某某此刻正在家中休產假。在發現有陌生人來到家中後,卓某某驚聲尖叫,大呼“抓賊”、“抓小偷”。

聽到呼叫的王某考慮的卻不是逃跑或認錯,反而是阻止女主人的叫聲以掩蓋罪行,於是更可怕的罪行便產生了。

“當時我聽到她叫抓賊,她很慌,我也很慌,我就說‘我不是’、‘我不是’,然後我們就發生了拉扯,我想捂住她的嘴,但是拉扯中她拿到了廚房的菜刀,砍了我左手一刀。後來我們摔倒在地上,我一隻手抓住她拿刀的手,一隻手勒住了她的脖子。”

對於這出慘劇的細節,王某的記憶有所模糊,他曾在口供中告訴警方自己在被害人身後一隻手捂住了對方的嘴,後又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在看守所中回憶起來,似乎不是。

杀害母婴二人只因“小霸王游戏机”?29年前“一号命案”宣判

王某在法庭演示作案過程

然而這個細節不能改變的事實是,最終,女主人在他的手臂中慢慢失去了反抗的能力。法庭上,法官嚴厲地詢問王某,是否知道女主人“不再動了”意味著什麼,王某一直顧左右而言他,最終法官問他:“知不知道她可能死了?”

王某囁嚅著說:“我心裡想可能是死了吧。”

慌亂中做下大案的王某,當時仍處在“不要引來鄰居”的妄念和僥倖心理之中,不思尋求幫助或報警,他想到的卻是“小說情節”中迷惑警方的套路。

“可能是書看多了,我想到寫點東西迷惑一下,就找了紙寫了‘我終於報仇了’,還是‘仇我終於報了’,內容記不清了。”

現場調查記錄顯示,王某留下的意圖迷惑偵查的字條上,寫的是“我終於報仇了”。在這個過程中,他還用自己的外套擦拭了地板上的血跡。而正當他準備逃跑時,又聽到了臥室中傳來到了嬰兒的哭聲。

“我當時很怕哭聲引來鄰居,因為我之前跟鄰居打聽過他家,如果有人來了,肯定會懷疑我,所以我就想把她放到衣櫃裡。”

王某表示,嬰兒進入衣櫃後“哭聲小了很多”,然後便逃離了現場。

而對於其所謂把嬰兒“放”到衣櫃裡的說法,公訴人認為是“避重就輕”,到底是“放”還是“扔”?這一細節除了王某外已無人能說得清,人們能看到的結果是,剛出生三個月的女孩顧某某,因被加害至顱腦損傷而死亡。

警方信息顯示,當天,屋主人顧先生下班回家後發現了妻子已經沒了氣息,女兒也不見蹤影,便立刻報警。而在警方勘查現場時,才在顧先生家中臥室衣櫃內發現女嬰顧某某,然而此時她已沒了氣息。

“像老鼠一樣東躲西藏”

“案發後,我東躲西藏,像老鼠一樣。”

在法庭上,王某這樣回憶自己的“逃亡”歷程。

案件發生後,警方迅速開展現場取證,並對相關親屬及王某技校中的學生進行了排查詢問。在這個過程中,頑劣成習的王某,用假身份到醫院處理了自己的傷口,還用“與人打架”等藉口騙過了家長、教師,乃至警方。

母嬰二人死亡的兇案轟動了青浦,深知罪行難以掩蓋的王某,最終在案發第三天“扒火車”逃離了上海。

1990年6月30日,上海公安局青浦縣分局決定刑事拘留王某,然而此時的他,已經逃出了公安的視線。

“我跑到了湖南,後來又去廣東,又去了新疆,心裡還是想回家,但是不敢回,想離家近一點,就到了杭州打工。”

沒有錢財、缺乏社會經驗,“老鼠一樣東躲西藏”的王某在潛逃過程中屢屢碰壁。輾轉長沙、廣州等地時,其一直以乞討為生。後來,王某經人介紹學習了烹飪技術,並於上世紀90年代中期逃至新疆,在烏魯木齊等城市的餐館打工。

案發時王某系未成年人,當時還沒有身份證。在新疆打工時,其以“孤兒”為名託人為自己辦下了虛假戶籍,並從此改名換姓為徐某。

警方調查顯示,在潛逃的28年中,“徐某”經歷過兩次法律處分。

1998年,徐某因在與人合開的髮廊中經營“皮肉生意”,被以容留婦女賣淫罪勞動教養半年。

1999年,徐某在杭州以送花為生,中途又因犯盜竊罪,被杭州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兩次受到法律處分,王某不僅未交代曾經的罪行,反而更加以為“徐某”的身份足以讓自己逃過法律的懲處。

庭審中,公訴人問及其不向警方坦白罪行的原因,王某表示:“還是害怕事情敗露,不敢說。”

“欠下的債早晚要還”

“年紀小的時候不懂事,越長大越知道親情的可貴,結婚後我也有了女兒、有了兒子,更覺得自己罪孽深重,一到半夜就睡不著覺,總覺得欠下的債早晚要還。”

法庭上的王某,語氣平和,講述常因記憶的模糊而遲滯。歲月的磨礪讓這個早已過了不惑之年的犯罪嫌疑人,完全脫離了少年時代的影子,這某種程度上也成了他逃離警方追捕的“天然”掩護。

從2011年開始,王某陸續創業、成家、生兒育女,並通過夫妻投靠將戶口遷到了安徽寧國。在外人眼中,他是曾一度經營起三家餐廳的“富商”,在同村鄉鄰看來,他是一個“好爸爸”、“好丈夫”。

而在辦案民警的分析中,他“不抬槓”的性格,更大程度上源自其不想因與人發生矛盾而驚動警方,進而牽扯出自己身份私隱的擔憂。

2017年,隨著刑事偵查科技手段的更新,當初難以搜尋的嫌疑人一個個浮出水面。2017年年底,青浦分局刑偵支隊利用新技術再次將王某照片提交刑偵總隊比對核查,最終梳理出16名年齡、外貌相似程度較高的人員。這其中,就有已經化名徐某藏身安徽的王某本人。

法網恢恢,當“徐某”進入警方視線後,他早就應該到來的結局也就正式步入了“正軌”。通過提取生物檢材進行DNA比對,警方很快就確認了“徐某”與王某父母的血緣關係,也就確認了其真正的身份。

此時猶自沉浸在“新身份”幻夢中的王某可能從沒想過,當初的一時貪念毀滅了兩個家庭,而他的畏罪潛逃,也將其新成立的家庭推入了深淵。

杀害母婴二人只因“小霸王游戏机”?29年前“一号命案”宣判

王某到案後接受審訊

在到案後,王某曾對檢察官說:“被害母女其實與我無冤無仇,這些年我始終活在愧疚和自責中。我也無顏面對已經年邁的父母,以及我的妻子和孩子。”

在庭審的最終陳述中,王某再次說到了自己對妻子、孩子及對受害者家庭的愧疚,他說:

“我知道說再多的對不起也沒有用……我接受法庭對我的審查,同時也會盡最大努力補償受害人家屬,再次說一聲對不起。”

為何是無期徒刑? 據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王某故意殺人的行為發生在1990年6月,距今已超過二十年,但因1990年6月警方已依法確定王某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且已發出刑事拘留證及通緝令,只因王某在逃,儘管王某在2018年3月21日到案,本案依法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故被告人王某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被告人王某的行為發生在1997年以前,其犯罪時已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按1979年刑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如果所犯罪行特別嚴重,可以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但本案王某2018年3月21日到案,現今追訴,按照刑法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從舊兼從輕原則,應當適用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 同時,綜合考慮王某的犯罪事實、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等,依法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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