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網2019#警方破獲“國脈天網”特大傳銷案,涉案資金高達1.3億元!

據公開資料顯示,杭州國脈電信服務有限公司(下稱:“國脈電信”)是一家民營互聯網電信服務企業,註冊成立於2011年4月21日,註冊資金1000萬元,於2018年分別獲得工信部頒發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獲許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國內多方通信服務業務。

(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正文共:4340 字
閱讀時間:11 分鐘

#淨網2019#警方破獲“國脈天網”特大傳銷案,涉案資金高達1.3億元!

#淨網2019#警方破獲“國脈天網”特大傳銷案,涉案資金高達1.3億元!

題圖:資料圖

2018年開始,該企業經中國聯通授權,在全國範圍內提供電信增值業務服務,於2019年1月27日合作推出“天網卡”和疊加天網卡專用的“流量放心用”等相關通信服務產品,由“國脈電信”全權運營,在其天網App組織銷售,中國聯通提供技術支持與售後服務。截至今年7月,通過“國脈電信”已發展用戶達到20多萬戶,社會反響良好。

2019年6月26日,山東省聊城市公安機關以涉嫌“組織、領導非法傳銷罪”的名義,控制“國脈電信”的相關負責人,將其帶至聊城市以監視居住的形式進行刑事羈押,並查封凍結公司賬戶資金130579424.09元及其他資產。此案至今未結,而“國脈電信”仍處於賬戶凍結的癱瘓狀態,無法正常開展業務經營,已經在社會上造成了廣泛影響。

一、營銷模式是否為傳銷?

應當辨明的核心問題,在於“國脈電信”在銷售涉案產品時所採用的市場推廣模式,是否構成非法傳銷活動。

“國脈電信”在市場推廣中,通過吸取電子商務發展優秀案例的經驗,結合自身電信業務特色和多年從業經驗,創造性地發展出以拼團、直接推廣、代理推廣三種推廣模式所組建的市場推廣體系。

具體來說,拼團模式,是指三人拼團購買“天網卡”,發起人即可享受聯通流量放心用權益;直接推廣模式,是指個人通過其天網App免費註冊成為會員後,即可在推廣聯通天網卡和套餐時,依據銷售情況享有提成;代理推廣模式,是指當個人銷售5個包年流量包套餐或銷售50張“天網卡”並經培訓考核後,即可申請成為公司銷售員,按照銷售額獲得提成,當個人培養5個銷售員並經培訓考核,即可向當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與“國脈電信”正式簽約成為企業代理商,按銷售額獲得提成,並根據“國脈電信”盈利情況享有業績獎勵。(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淨網2019#警方破獲“國脈天網”特大傳銷案,涉案資金高達1.3億元!

根據我國《禁止傳銷條例》第二條和第七條的相關規定,認定是否構成傳銷活動,從形式上看具有以下兩大特徵:

第一,傳銷的欺詐屬性決定了其實際上不提供真實的產品或服務,或者提供價高質劣甚至假冒偽劣的產品或服務,其經營活動主要靠拉人頭髮展下線,通過收取各種名目的“入門費”來實現盈利而非商品的銷售。

第二,傳銷的層級性組織結構必然呈現出金字塔型,傳銷活動的一大特徵即是多層級的上下線模型,因不存在真實產品的銷售,傳銷人員必須通過不斷髮展下線獲取收益,致使越下級人數幾何倍數增長,受騙人人數眾多。

本案中,“國脈電信”所提供的“天網卡”“流量放心用”等涉案產品,是由“國脈電信”和中國聯通合作推出的真實產品,消費者在其天網App上付費購買後即可享受由中國聯通提供的優質服務,包括7天無理由退款等售後服務。

具體以“流量放心用”為例,“國脈電信”通過與中國聯通達成合作,得以批發價購買此電信增值服務,當消費者在其天網App上購買此服務後,“國脈電信”隨即向中國聯通購買此功能併為消費者訂購,由中國聯通向消費者提供服務,消費者使用中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國脈電信”按月向中國聯通繳納。並且,“天網卡”“流量放心用”等產品的銷售價格不僅不高於市場價格,而且略低於市場價格。

以“全國版天網卡PLUS”套餐為例,該套餐月基本功能費為39元,包含200分鐘全國免費通話和10G全國流量,同時享受全國版天網卡之間互相通話免費,對於超出套餐的語音資費為0.1元/分鐘。

而根據中國聯通官方網站所公佈的資費詳情,中國聯通提供月費從76元到596元共8個檔次的4G全國流量套餐,其中76元套餐僅包含200分鐘國內語音和400MB國內流量,對於超出部分語音資費為0.15元/分鐘。顯而易見的,“國脈電信”與中國聯通合作推出的“天網卡”套餐,以低廉的價格向消費者提供同樣優質的服務,使得“國脈電信”對於“天網卡”“流量放心用”的推廣銷售具有很強的價格優勢。

#淨網2019#警方破獲“國脈天網”特大傳銷案,涉案資金高達1.3億元!

因此,“國脈電信”對於“天網卡”等產品的銷售業績並非依賴於對推廣人員的銷售獎勵機制,而是依託於其物美價廉的產品,其能發展並留住20多萬用戶並得到良好反響,也不是因為其多層次的推廣模式,而是基於其銷售的產品本身。“國脈電信”所採用的推廣營銷模式,僅僅是通過充分利用社交網絡的特點推廣產品、展示產品,使消費者得以獲取相關資訊的時間大大縮短,從而實現業務的迅速推廣。(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國脈電信”的推廣營銷模式,不具有金字塔型的傳銷結構,並不構成多層級這一特徵。

第一,“國脈電信”在面向消費者公示的“常見問題解答”中明確指出,每層銷售人員所獲提成均只有一層,即僅當銷售人員成功吸引消費者在其天網App上購買“天網卡”或“流量放心用”產品,其才能獲得相應的提成獎勵,並不以發展會員數量作為計酬依據,也不存在下線的銷售提成。

第二,雖然在直接推廣和代理推廣中呈現出類似於發展上下級關係的組織特徵,但卻有著本質區別。

“國脈電信”的推廣營銷模式實質上學習了幾種合法、成功的電商模式。拼團模式,借鑑了拼夕夕所採用的團購模式,通過社交網絡迅速傳播擴散團購優惠,使有購買意向的消費者成為“自來水”主動尋找潛在消費者,增加商品曝光度的同時,大大減少了針對商品的廣告投入,是一種合法的促銷手段。

而直接推廣模式和代理推廣模式則脫胎於雲集這一電商平臺,在雲集的經營模式中,個人通過購買特定價格的商品獲得店主資格後,即可通過微信推廣雲集商城的產品,實質上商品並未經過個人店主,而是雲集的自建網站與消費者直接進行交易,個人店主在整個銷售過程中僅起到宣傳推廣的作用。

#淨網2019#警方破獲“國脈天網”特大傳銷案,涉案資金高達1.3億元!

“國脈電信”的這一模式,是在借鑑雲集社交電商模式的基礎上,結合自身多年的營銷經驗所創設的商業模式,其取消了有傳銷疑慮的“入門費”,採取天網App免費註冊成為會員獲取推廣資格的方式,讓更多的消費者成為自己的宣傳者、廣告媒介,而不同於傳統經濟模式中的經銷商或直銷人員。

綜上所述,“國脈電信”所採取的由拼團、直接推廣、代理推廣建構起的商業模式,雖然表面上其形式與傳銷有相似之處,但深究其中,顯然其無論形式還是實質都與傳銷有著本質差別,不應被認定為傳銷活動。

二、傳銷騙局涉案影響

“國脈電信”涉案事件已經嚴重打擊了企業自身形象、商業信譽,而案件的懸而未決,不僅是對該企業的進一步摧毀,使其遲遲未能正常開展業務、恢復企業形象,更將造成消極而廣泛的社會影響。

首先,“國脈電信”和中國聯通合作推出的“天網卡”“流量放心用”等電信增值服務,通過“國脈電信”所謂的創新商業模式,有力地幫助中國聯通拓寬市場、實現混改目的,給中國聯通及消費者帶來了良好的效益,受到中國聯通的充分肯定。

而如今由於“國脈電信”公司賬戶被查封,負責人被控制,造成該公司無法正常運營,天網App癱瘓,已經購買“流量放心用”功能的消費者無法正常購買“天網卡”,使其無法正常使用作為“天網卡”疊加流量包的“流量放心用”功能,可能引發大規模的用戶投訴,在進一步打擊“國脈電信”形象的同時,也將對作為服務提供方的中國聯通的商譽帶來負面影響,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其次,“天網卡”“流量放心用”本是中國聯通為了響應國務院“提速降費,讓利於民”的號召,面向消費者與“國脈電信”合作推出的極具性價比的電信增值服務,使消費者能夠以較低的價格享受到同等優質的電信服務。

#淨網2019#警方破獲“國脈天網”特大傳銷案,涉案資金高達1.3億元!

然而,由於“國脈電信”的涉案與案件的懸而未決,針對“國脈電信”和中國聯通合作前期推廣的20多萬“天網卡”存量用戶, “國脈電信”不能正常給中國聯通結算支付相應費用,造成用戶使用不暢已經引起了大量投訴。不僅導致中國聯通的“天網卡”“流量放心用”等業務無法正常收回資金,損害了國有資產,而且埋下了群體事件的隱患,造成了消極的社會效應。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高速發展,QQ、微信、微博等社交軟件愈發侵入我們的生活,根據CNNIC發佈的《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截至2018年12月,中國網民規模達8.29億,互聯網普及率為59.6%。可見若能有效利用社交網絡進行優質產品或服務的推廣,將會給企業帶來更大的曝光度和更多的收益卻能夠減少其在廣告費用方面的投入成本,有助於降低中小企業進入市場的門檻,從而達成中小企業得以通過社交網絡打開局面推廣產品,憑藉物美價廉的產品或服務存活下來的良性生態鏈。

然而實踐中,執法部門對於非法傳銷的認定有時僅著眼於表面形式,而忽略對其形式內核以及實質的把握,在未予準確認定之時就展開執法工作,即使在審判階段為法院所不認定為傳銷活動,但所耗費的時間、金錢成本,不僅佔用了司法資源,而且確實損害了企業利益,甚至將摧毀實力較弱的中小企業,完全違背了我國致力於改善營商環境的政策方針。

此外,“國脈電信”的對公賬戶以及與公司業務合作的勞務公司的賬戶被凍結,導致“國脈電信”不能正常給代理商發放業務費用,有損企業形象的同時,也損害了為“國脈電信”推廣“天網卡”“流量放心用”提供廣告宣傳的個人獲取合法報酬的權利。

最後,山東警方貿然認定“國脈電信”涉案並查封其資產,造成其涉案業務、未涉案業務至今全線停擺。“國脈電信”前身為浙聯邦通信服務有限公司,以400、800、950等企業電話為主營業務,現亦繼續開展此項業務。

三、搞傳銷,一失足成千古恨

截至目前,公司賬戶被凍結已經持續兩個多月,導致公司不能正常地給幾千家400企業服務電話提供充值續費服務,一旦這些中大型企業所使用的客服電話因欠費停機,將造成這些企業不可估量的損失,更將嚴重損害“國脈電信”在此項業務上的商譽。而由此可能引發的業務流失,例如合作企業為避免風險轉而尋找其他合作對象,亦將是對“國脈電信”的一次重創。

總而言之,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的立法精神和具體規定,“國脈電信”對“天網卡”“流量放心用”的營銷行為顯然不構成非法傳銷,其相關負責人在本事件中亦不應被認定為傳銷、領導傳銷活動罪,但山東警方卻仍然以涉嫌“組織、領導非法傳銷罪”刑事羈押“國脈電信”負責人並查封扣押公司資產,恰恰體現了執法部門在面對新型商業模式時的執法難點。

#淨網2019#警方破獲“國脈天網”特大傳銷案,涉案資金高達1.3億元!

不可否認,實踐中確實大量存在藉助電子商務外衣開展的非法傳銷活動,例如各類虛擬貨幣傳銷案件等,因其受騙人數眾多、影響範圍廣、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需要相關執法機關的嚴厲打擊。(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但同時,執法部門也應當嚴格把握我國刑法及《禁止傳銷條例》所規定的非法傳銷的構成要件,尊重互聯網時代下具有多層次推廣特點的社交電商等新型商業模式的合法性,不宜輕易將新型商業模式認定為傳銷,更不宜在案件未明的偵查初期,就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否則不僅是對該企業毀滅性的打擊,更將給社會造成不必要的負面影響,不利於我國營商環境的完善。


(原標題:是商業模式創新還是非法傳銷?)

內容來源:本文由防騙大數據(FPData)轉載於民主與法制週刊,作者|劉凱湘(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特此鳴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