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車鑰匙應該不算偷,小夥金句頻出逗樂民警

遺忘東西是常有的事,“撿到”別人的東西,犯法嗎?

就有一位小夥遇到了這樣的問題。這不,尉氏縣的蘭某在網吧上網時,不小心就將電車鑰匙遺忘在了網吧內,回頭尋找時,不但車鑰匙沒找到,電車也被人開走了。

捡到车钥匙应该不算偷,小伙金句频出逗乐民警

10月24日晚23時50分蘭某騎著一輛兩輪電動車來到尉氏縣城東盛路一網吧上網,到網吧以後,蘭某將電動車停放在了網吧門口,然後坐到20號電腦位上上網,不久後,蘭某覺得20號電腦網速慢,時常卡頓,就換到了14號電腦,換機時,將電動車鑰匙遺忘在了20號電腦的桌子上,等蘭某玩到次日(10月25日)凌晨3時許,準備回家時,才發現車鑰匙找不到了,之後蘭某又發現自己的電車也不見了,於是蘭某向公安機關報警。

捡到车钥匙应该不算偷,小伙金句频出逗乐民警

10月25日凌晨3時許,尉氏縣公安局建設路派出所接到蘭某報警後,立即趕往現場開展偵查。由於受害人蘭某隻在網吧停留了3個多小時,辦案民警便著重對蘭某來到網吧以後進出人員進行調查,並及時調取了網吧內外監控錄像進行視頻甄別,調查中,民警發現在蘭某換到14號機位後,一名男青年來到網吧坐在了20號機位上,玩了一個小時,該男青年下網後將蘭某遺忘的車鑰匙拿走,並將蘭某的電動車盜走。

捡到车钥匙应该不算偷,小伙金句频出逗乐民警

經過調查,民警很快確認該名男青年名叫馬某(男,現年20歲),尉氏縣大馬鄉人,現在尉氏縣城打工,並不在家中居住。為了儘快抓獲馬某,民警瞭解到馬某喜好上網,隨對縣城內網吧開展清理清查,功夫不負有心人,10月27日辦案民警最終在縣城一網吧內將馬某抓獲。經過審訊,馬某如實供述了其盜竊電動車的犯罪事實:當晚馬某發現蘭某遺忘的車鑰匙後,用鑰匙上的防盜器實驗了一下,發現車就停在網吧門外,隨後心生歹念,拿著車鑰匙將蘭某的電動兩輪車盜走。

在審訊時,他竟然說:反正鑰匙是我撿到的,把他的車騎走應該不算偷。這令審訊民警啞然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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