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萬聖節派對,美國人玩得實在有點大

世界上有9個國家曾把持槍權利寫入憲法,憲法保護持有、攜帶槍械的權利國家有3個;但對持槍權利管控幾乎沒有限制的,卻只有美國一家。

在萬聖節的前夜,美國再次被槍擊案籠罩。

1

據新華社消息,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灣區北部的康特拉科斯塔縣奧林達10月31日深夜發生槍擊事件,造成至少4人死亡、4人受傷,警方表示,槍擊事件發生在當地一個萬聖節派對上。

這場萬聖節派對,美國人玩得實在有點大

本該是人們為了歡度萬聖節而舉行的集會活動,卻沒想到卻成了一場惡性事件。

2

對於槍支的管控,一直是美國的"阿喀琉斯之踵"。

美國民用槍支氾濫已經是人盡皆知的事實。據統計,美國約有3.9億把民用槍支,也就是說平均每個美國人持有1.2只槍,這樣的數據著實讓人震驚。美國的任何公共場所,幾乎都發生過槍擊案,在這其中不乏醫院和學校。

事實上,從上個世紀60年代開始,美國國內就已經開始對槍支管制問題展開了激烈的辯論,但直到現在也沒有實質性的突破,這其中與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對於持槍權的解釋有著巨大的關係。

這場萬聖節派對,美國人玩得實在有點大

修正案原文中這樣寫道:"A well regulated Militia,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翻譯成中文的意思即為:擁有優良紀律的民眾武裝是自由聯邦國(指美國)安全所必須的,因此人民持有槍支的權利不可侵犯。

問題就出在前半句的定義上,民眾武裝自然是一個集體,而民眾武裝是由個人組成起來的,憲法中規定的持有槍支的權利到底是賦予個人的還是賦予個體的這就成了一個大問題。

3

持槍派和限槍派都認為憲法中的這一規定是扳倒對方的重要法律依據。

持槍派認為這一規定規定持有槍支屬於公民的基本權利,如果出臺相關的法規限制公民持槍則意味著違憲。

這場萬聖節派對,美國人玩得實在有點大

限槍派則認為憲法中規定持有槍支權利歸民眾武裝所有,屬於集體權利,並且集體中個人只有在組織中供職或服役才有持有槍械的權利,因此出臺相關管制民用槍械的法規並無違憲之疑。

從一定意義上來說,憲法第二修正案對於持有槍支權利模稜兩可的定義,間接地導致了現在美國槍擊案頻發。

4

但鍋也不能全往憲法第二修正案身上甩,畢竟1791年的美國人怎麼可能會考慮到200多年後的社會問題?

利益集團的阻撓也是美國難以在限槍控槍上做出突破性進展的關鍵因素。

這場萬聖節派對,美國人玩得實在有點大

其中最為著名的自然是美國步槍協會(NRA),NRA是美國最大的槍械擁有者組織,擁有約400萬的會員,在這些會員中不乏政商界的精英。

NRA的強大影響力使得它甚至能夠左右部分國家選舉,在選舉時該機構只會將選票投給用戶《第二修正案》的候選人,具體來說就是:影響選舉、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和國會的立法提案。這也讓其被認為和美國政府一樣強大。

所以,限槍控槍?除非美國還存在著第三個能同聯邦政府一樣強大的反持槍協會組織。

這樣的話,估計連美國人自己都不會相信,否則也就不會3.9億把民用槍支的數據了。

美國人不傻,與其乾等著限槍政策的出臺不如來上幾把武器用來防身,畢竟握在自己手上的槍,遠比那些遙遠的法規政策有安全感的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