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第三百四十期】鐘山:失信懲戒措施顯威力,母親代為兒子履行義務

“法官,我兒子還欠多少錢?我願意幫他還錢,請幫我兒子撤銷失信被執行人記錄。”2019年10月29日中午,被執行人楊某程的母親從桂林匆匆趕到鐘山縣人民法院執行局請求執行法官幫其兒子解除失信被執行人的懲戒。

2017年2月9日,楊某程無證醉酒駕駛輕型普通貨車由燕塘鎮往源頭鎮方向行駛。行駛過程中,衝出左側路外碰撞並排停放在路邊的案外人李某芹駕駛的小車和案外人鍾某靜駕駛的小車(車上有乘員鍾某鎮),造成鍾某鎮嚴重受傷、三車損害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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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鐘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楊某程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同年11月6日,鐘山法院依法判決楊某程向鍾某鎮賠償經濟損失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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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生效後,楊某程並未按期向鍾某鎮履行賠償義務,鍾某鎮於2018年1月24日向鐘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楊某程的父親分期代為兒子履行了2萬,之後就不再履行了。因被執行人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且一直在外地逃避執行,造成申請執行人鍾某鎮得不到應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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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被執行人逃避執行的行為,鐘山法院依法將楊某程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並通過今日頭條平臺將其失信行為及其本人頭像發佈到網上。與此同時,承辦該案件的執行法官不懼路途遙遠,驅車4個多小時到被執行人戶籍所在地桂林市龍勝縣某鄉鎮調查其下落。通過向當地村委調查瞭解到被行人一家已搬離原住所到縣城工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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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幹警到被執行人戶籍所在地村委調查被執行人下落

當聯繫上被執行人母親後,執行法官在電話中對其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並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後果以及已將楊某程的失信行為及頭像發佈到網上的情況告知其家屬。擔心兒子成為“老賴”的楊某程母親核實相關信息後,便立即聯繫執行法官表示要代其兒子履行義務,於是出現了文中開頭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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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楊某程母親與申請執行人達成調解協議:申請執行人主動放棄1萬餘元執行款,29日當天給付5萬後,剩餘的1萬元幾個月之後履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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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賬憑證

該案件的成功執行展現了鐘山法院創新失信曝光手段,推進“互聯網+”失信聯合懲戒被執行人取得的成效之一。該院今年利用今日頭條平臺有針對性地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高清頭像APP彈窗曝光,對他們形成強有力的輿論壓力,迫使13名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義務,履行標的近20萬,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執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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