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找到下家再辭職,原單位需要一個月才能走人,如果下家面試通過了,會等你一個月嗎?有什麼好的建議嗎?

有蚊一隻


找到了下家,原單位一個月才放人,擔心新單位不能等自己而錯過機會。

其實你這個情況就是我們所說的騎驢找馬,騎驢找馬可以縮短我們的空白區,達到崗位與崗位的銜接,不會有經濟壓力和精神壓力,這就是我們為什麼說跳槽的時候最好要騎驢找馬。

騎驢找馬最大的弊端就是馬找到了,驢卻不肯放你走,這就尷尬了。

原單位要一個月才讓你走的原因無非是以下幾點:

1、還沒有找到合適的人選接替你的工作

單位招人接替工作還是需要一段時間的,不是說幾天都能招過來一個人,然後接替你的工作,這就是為什麼勞動法規定員工遞交辭職信一個月之後才能走人的原因,這也是維護了單位的利益。

單位作為你的老東家,這個時候最好還是做到有始有終,給單位一個月的時間招人培訓接替你的工作。

2、原單位得知你已經找好工作了,故意刁難你

一般原單位很看不上員工騎驢找馬的行為,因為你在找馬的過程中會消耗的體力,也就是你在找工作期間會影響你原來的本職工作,從而損害原單位的利益。

原單位知道留不下你,但也不會那麼順利的放你走,非得讓你一個月之後離職,就是想為難你,其實這個時候你也沒有什麼好的對策,因為原單位的行為是符合勞動法規定的。

雖然沒辦法離職,但是你可以請假調休等理由不來上班或者偶爾來公司轉一圈就走,注意前提要保證你的工作已經交接完畢,當然這個方法確實有一點小人,但面對這種小氣的公司也只能出此下策。

找到新的單位,就看你有沒有和新單位的HR事先溝通。

專業的HR在面試的時候都會問:是在職還是無業?

你表示是在職人員,HR就會知道你提交辭職之後,最長時間可能要一個月才能來新單位上班,所以HR要有這樣的心理準備。

在你得知要一個月才能離開原單位的時候,要第一時間與HR進行溝通,讓HR掌握你這邊的工作動向,以便做出合理的安排。

如果你確實很優秀,HR是會給你時間的。

但是如果就是適合新工作,並不是最優秀的,也許HR會換人。

總結:你最應該做的不是怎麼和原單位周旋,不想放你走,一個月之內你就走不了。你應該和新單位的HR溝通,告訴他你要把原單位的工作交代好才能走,這樣會讓HR覺得你是一個有責任感的好員工。


大牙嘟嘟職場論道


一般來說,新公司是不會等你1個月的,最多三五天或一週,除非你有特別過人的實力。

以下幾個建議,希望對你能有幫助:

一、試著和原單位商量提前走人

我自己也遇到過這種情況,提出離職以後說要一個月才走,急走的話會扣1000,但我本來以為半個月以後就可以了。

於是我和老闆說:有什麼事安排不開了,要提前走等等等。

總之就是一邊很堅定地說出自己的“苦衷”,一邊再表達對老闆的感謝之情。

後來半個月以後我就走了。

雖然規矩是死的,但人是活的,所以試著“通融”一下,說不定就可以了。

二、請假

如果原單位不同意你提前走,新單位的面試通過,且你對新單位比較喜歡,想去上班,你可以中途請假,直到1個月以後,你再回原單位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

請假的理由是重點,你要說出一個既能讓公司信服又有把握放你走的理由,適當地還可以和離職原因相掛鉤。

比如你離職原因是自己身體不好,想調整一下身體,那理由就可以說在外地預約了醫生之類的。

三、接受扣錢

如果原單位也有規定說,急走要扣多少錢。

如果這個錢是在自己能夠承受的經濟範圍以內,自己又很想去新公司上班,那可以接受扣錢。

既然已經提出離職,在原單位做下去也沒什麼意義了,還不如趁早開始、趁早適應新公司的環境和人事。

四、尋找更好的機會

如果以上辦法都不能實行,此時又有喜歡的新單位通知上班,新單位又等不了自己一個月的話,只能是含淚放棄,等徹底離職以後尋找更適合的自己工作。

就是不要為已經失去的機會而惋惜或後悔,失去的機會也未必適合你,所以你需要做的是從中吸取經驗,以為下一次遇到更好的機會做準備。

預祝題主能夠找到一份滿意的工作!


花長安


通常不會等太久

騎驢找馬是我們跳槽的正常操作,但是有些人跳槽的時候確實會遇到這樣的難題,根據我自己的經驗來看,通常下家不會等你太久,除非你特別優秀。

騎驢找馬也是門技術活,我們需要做好充足的準備,首先跳槽離職之前一定要先打探清楚自己的公司制度,我之前的單位就是需要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然後一個月後公司才放人,所以那次跳槽前,我早早的報備了離職申請,然後在這期間經常請假去面試,面試的時候說明了在職的情況。

當然我的能力不錯,而且這個崗位跟我競爭的人不是特別多,所以HR第二天就給我答覆,然後我們又重新商議了工作的時間,我把時間定在離職後的一星期,隨後順利的入職了。

所以讓你想跳槽,一定要先摸清自己的公司制度,然後審視自己的能力,跟下家公司HR好好的商談,這樣才不會出現跳槽失敗又丟掉工作的情況。

共享人才


這個要看你和原單位、新單位的溝通情況。不是絕對的,依然有商量的餘地。

01 幫原單位招人進來,接替你的工作


首先,如果你是原單位的正式員工,那麼提前一個月提離職,接下來一個月的時間交接工作,這是很正常的手續。


有時候,也會出現你幫忙招來一個人,單位人事或部門領導或許會早點放你走。


我之前,在一個針對小孩子學英語產品的互聯網公司經歷過這樣的事情。當時我的搭檔要離職了,那個崗位上就只有他一個人,所以老闆說不行。這個搭檔又急著離開,怎麼辦呢?


我的這個搭檔就幫公司招了一個人進來,剛好對方也比較有意,很快入職,搭檔的工作剛好被新的小夥伴順利交接過去,他在提出離職的一週內如願離開了。


這一點是否在你們公司行得通,還需要你和領導或人事確認一下,只是有這麼一個方法。

02 儘量和新公司協商,是否可以一個月之後入職


有的人會說,你可以隨便找一個藉口,比如自己家裡有事情,需要先回去一個月,但離職證明的日期不會騙人的,現在撒謊了,到時候就尷尬了。


所以我非常不建議你說謊,不如就坦誠告訴新公司,真實的理由是什麼?比如需要交接工作,由此新單位也可以看出你的認真負責,很有可能會因為這個,對你的印象分提升。


當然這中間,某種程度上牽扯到你和新公司之間的博弈。看新公司的這個崗位是否急需,或者你的表現是否讓對方足夠想要你。

03 還在職時,抽時間去面試,提前“打探”消息


主要是去看看你所在的行業,某個崗位的就業條件如何,方便你做真實的判斷。


真正面試的時候你也可以從公司的環境、和部門領導是否合得來以及這個崗位是否急招,來判斷。提前去經歷一些面試,直接問人事這種情況,怎麼辦?


很中意你的公司,會為你保留某個職位。

and夏小麥:正在踐行日更2000字,喜歡傾聽,喜歡用文字記錄生活的一枚女青年。碎碎念,其實是在唸歲歲,希望到80歲還能記起今日模樣。

and夏小麥


謝謝!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看了題主的問題,我想說題主完全是多餘的擔心與煩惱。你翻開任何公司的管理制度中對於辭職時間的規定,基本上都有提前一個月的要求。但是在實際的辭職操作過程中,只要在公司關係不算太差,離職時間都是可以協商解決的,為此我說說我曾經相似的經歷吧。<strong><strong>

第一家公司:

我也是在職期間去找的工作,新單位也清楚我的工作狀態,最後該公司期望我能入職,並願意等我一個月讓我處理現單位的善後辭職交接問題。

最後因工資有點小差距,同時離家確實太遠,我放棄該單位的邀請。

第二家公司:

我在職期間因離家較遠考慮換工作,為此在網上翻找並最終投遞了三家離家較近的單位。

其中一家離我家最近,約2KM左右,該單位通知我面談。面談時我明確說明還在職,如果最後面談通過,希望公司能夠給我足夠的離職時間。該公司第二天就通知我入職,但只給我預留了15天時間與原單位辦理離職並交接工作。

當時其實我還是有點慌的,擔心時間不夠錯失這次入職機會。為此我給公司老闆當面提出離職,並說明我需要提前離開單位的請求,並把離開時間提前。當時老闆的意見是:只要我離開前把人員補充到位並把工作交接清楚就可以,反之則不可。

為此我馬上招聘接替我崗位的人,當時我的選人標準中除了適合崗位職責外,還加了一條就是“已離職,隨時可以上班”,還在職的應聘者我一概不予考慮。

經過篩選、面試等一系列工作後,第5天新人就順利到崗。同時我利用這4天時間把需要交接的工作也整理成冊,然後在新員工入職的當天下午就開始交接一些簡單易上手的工作。第五天我就把全部工作交接完畢,接替人員也能獨立處理日常事務。後來幾天我雖說不處理工作但也在公司待著,隨時幫忙處理棘手問題。在第13日時我找到公司老闆,給老闆說明工作交接完畢,並承諾如果後期還有不清楚的可以聯繫我,我會配合處理等。

就這樣我從提出辭職到順利的離開了這家單位,我共用13天。離新單位報到相差一天,我利用這一天休息調整了一下,就順利準時的去新單位報到上班了。

綜上所述:職場中騎驢找馬的現象很普遍,至於新單位報到時間的確定,可以從兩方面來看:

  • 用人單位很滿意你,那麼他是願意花一個月時間來等你的。

  • 很多用人單位故意把報到時間提前,測試你去新單位工作的真實意願,同時可以降低人才流失風險。

所以遇到這樣的問題,只能給原單位協商,儘量在期望的時間內完成工作移交即可,當然如果給原單位領導關係不錯,單位領導一般都不會阻攔,大家都想留個好印象,以便以後好相見。

所以這就要求我們在任何單位工作期間,儘量給原單位領導,老闆等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與同事關係,很多時候這樣的關係在關鍵時候,能起到很決定性的作用。

以上僅代表我個人觀點,如果大家有不同意見或者建議,歡迎通過留言告訴我。

如果大家認同我的觀點,請【關注】我,我專注職場領域,持續提供職場見解。


荷在職場


我正好這段時間跳槽就遇到這個情況。從想換工作到拿到offer就一個星期的時間,面試的時候我已經和hr打過招呼,不敢保證一個月內就能過來,最後發的offer上雖然報道時間是一個月,但註明了若有特殊情況可以打聲招呼,不打招呼的話就算放棄。然後去和原公司領導談,最主要去年的獎金年前只發了一半,另一半近5萬的獎金估計要到四月份才發。不擔心一個月不放,而是擔心獎金拿不到。於是特別找了關係和大領導打了個招呼,這才定定心心的十來天后就來新公司上班了


夢裡花開花又落


會的,你在面試下一家的時候會商討什麼時候入職,如果原單位不好辭職,那就定在一個月以後入職!

如果你和你的直屬領導關係很好,可以直接給他說明情況,讓他幫你忙也行。我兩次換工作,都是直屬領導幫我的。第一次直屬領導幫我一週搞定,第二次考慮到我的社保問題,我的直屬領導幫我兩週搞定!現在我和我以前直屬領導關係都很好,出差,出國都會帶點小禮物,他也請我吃飯。

我認為和直屬領導搞好關係和他實話實說是個小竅門。

我所說的情況,都是我和直屬領導關係很好,而且你的交接工作要做的很好。


一二山02


告訴你大部分情況,企業都會等的,除非覺得你可能會反水不去,或者崗位特別著急,需要有人馬上到崗。

我個人離職的時候,7月初定下來的,10月底入職的新公司,因為彼此放心,方向和目標明確,企業也就沒太多的顧慮。

我目前服務的一個候選人,也是6月底企業發的offer,8月底人選才準備正式入職,目前企業也還是再等。

另一個問題,原單位要求一個月才能讓你走,從法律上說也是合法的,企業有權要求從提出離職到正式離職可以有一個月的時間。

對於提離職確實也有些個人的建議,在昨天的一個問答題中,其實說的比較明確了,要想讓企業儘量早點兒放你走要注意幾個問題:

1、提離職時郵件發出正式辭職郵件,辭職態度表現的要比較堅決。

2、辭職理由要是原單位不能滿足的,否則,原領導會說,這樣吧,你覺得工資低了,對方開多少,我給你漲工資,你留下吧,這個時候你進退兩難了。

3、提前做好工作交接相關工作,離職之前儘量把個人工作上的項目問題處理妥當,讓企業沒毛病可挑。

4、如果確實是工作交接上的原因不能馬上入職,那給新單位領導說明情況,說工作交接完成後再入職,一般情況下,大部分公司都會同意的,因為一個好的企業都不太會拒絕一個隊公司忠誠、負責人的原公司。


職涯有樂


題主你好,關於你提出的:想找到下家再辭職,原單位需要一個月才能走人,如果下家面試通過了,會等你一個月嗎?有什麼好的建議嗎?的問題,我的回答如下:

1、 你去面試的時候,就要和用人單位提前說好,你目前在職的情況,如果對方所招聘崗位的人員也是才提出辭職申請,那麼等你一段時間是完全可以的。

2、 如果你已經接到通知,讓你到新單位報到上崗,那麼現在問題的關鍵不是新單位能不能等你,而是你和現在的單位領導如何溝通。你一定要表現的主動一些,而不是被動等待審批,你可以主動和對方提出,目前你已經提出辭職,在公司裡繼續工作會覺得比較尷尬,希望儘快辦理交接手續,而且你一定會保證把資料和業務都認真負責的交接給接交人,如果後續有什麼疑問,也隨時歡迎打電話溝通交流,如果有必要,中間你還可以回來繼續跟進,以保證新人順利的交接你的工作,並且不影響工作質量。如果你平時為人就讓人信賴,待人接物也比較穩妥,那麼現在的用人單位也會為你的實際情況考慮,通融的。而且作為用人單位來說,也非常明白你的心已經不在了,強留你的人也沒有意思。

3、 如果現在單位堅持不放人,而通過你的評估,你又特別想到新單位上班,不妨可以請假,先請事假,事假不批准,就想辦法請病假,用人單位看你這樣的狀態,也不會再強留不放人了。

4、 如果你請事假不批,用人單位告訴你,未經批准擅自請假屬於曠工,要給你按開除處理,那麼這樣會對你的職業生涯和就業背景留下不好的記錄。如果是這樣的話,你需要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看一下現在的單位是否在勞動用工中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比如未按照實際薪酬繳納社保,比如沒有按照規定支付加班費,比如在試用期沒有繳納社保,比如按照要求籤訂勞動合同等。如果有這樣的情況,你可以和單位HR有技巧的溝通,告知對方,如果儘快辦理辭職手續,那麼已經發生的就算了,如果不放人,故意拖到那邊不用人了再放,到時候你會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對企業也沒有好處。HR是最不喜歡勞動者投訴的,因為衝裁機構和勞動監察機構會讓他們準備一大堆的資料以備檢查,所以這個時候HR會出面,幫你和你的部門領導溝通,讓他們儘快辦理手續,讓你辭職。

5、 如果現在單位沒有任何違規,就是不放人,而你又特別想到新單位上班,那麼就早點對新單位獻殷勤,比如說明現在負責的工作很重要,你承諾要做完之後再交接,要善始善終,不想做不負責任的人。這樣的回答,會讓新單位覺得你負責,不會減分,反而會加分。同時,你可以提早進入新公司進行交接,並且這段時間提出不計工資。如果新單位答應的話,你也可以提前到新單位瞭解情況,現在的單位你就每天請半天假,或者隔一天請一天假,把30天度過。因為勞動法裡有明確規定,勞動者提交辭職報告30天后,用人單位要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到了30天,再拖著不放你走,就是現在單位的事情了,你就算沒有辦理完辭職手續,也可以離開,並且有權要求單位正常支付勞動報酬。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祝你工作順利!


遇到職場


在職場中,騎驢找馬是一種很正常的行為。不僅僅員工會在在職期間,去找一份更適合自己的工作,企業也會不斷物色更好的員工去替換原有的員工。畢竟工作是一種雙向選擇的結果,個人追求更好的發展,企業也追求更高的效率,這本身就是市場經濟的合理選擇。


題主提到原本的工作辭職需要一個月的辭職過度期,這是企業擁有的權利,為了讓離職員工做好交接工作,以免影響公司運營。從原公司辭職,我建議題主辭職之前先跟領導談一下話,具體操作可以參考首席職場菜鳥的回答:

辭職先跟領導談話還是直接遞交辭職信?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624283448515232013/

題主已經面試好下家,並且急著離職,最好跟現在的領導說明一下情況,希望領導可以稍微放寬處理一下,讓你儘快辦理好離職交接手續,而不需要一直呆在原公司,影響下一步的安排。企業規章制度是要遵守的,但是人情有時候也是很重要的,如果員工有急事要事,有人情味的企業也會放寬來做,不會難為員工的。但是題主在與領導溝通的時候,也儘量委婉地提出自己的要求,不能直來直去,這樣不僅僅事情辦不好,領導也比較難向公司交代。


再者,在和新公司進行面試的時候,也應該坦誠地說明自己在原公司在職的情況,向新公司說明需要過度期去辦理原來公司的離職手續。不同情況下的招聘,對新員工入職的時間要求並不同。對於崗位緊缺的招聘,會要求新員工儘快入職;而對於企業週期性的招聘,會留給新員工一定的入職時限。

這就要題主在面試的時候,與新公司溝通好,看新公司對入職時限有哪種要求。如果新公司允許在一定時限內入職,那就按照入職時限去報道就好。如果新公司要求馬上入職,那題主,就先跟原公司領導商量好離職適宜,或者放棄新面試的崗位。

做事留一線,對以後的工作開展和職業發展都有好處,特別是新舊公司都在同一個行業內,那以後還會有很多合作的機會的。不要因為一次離職,把自己的口碑搞差。


總結,建議題主在面試的時候,問清楚新公司對入職時限的要求;離職前與舊公司領導商量好離職適宜。自己協商好一個辦法,既不會影響舊公司對自己的印象,也不會影響入職新公司。處理好這件事,也是題主溝通協商能力和工作態度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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