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歲超高齡孕婦又生一女,他們已有一兒一女,請問需要繳納超生罰款嗎?

生命燈塔


67歲超高齡孕婦又生一女,他們已有一兒一女,請問需要繳納超生罰款嗎?

這是一個奇蹟。儘管有不同的聲音,包括他們的子女,至今也可能不太理解,但這是一個毋庸置疑的奇蹟,一個上天賜予的機會。無論是誰,都值得珍惜和關注。

當前,有一個關注點就是,這對夫婦涉及違法計劃生育的問題,可能面臨罰款,這是一個考驗法治的問題。

讓人欣慰的是,黃維平有法治觀念。對於超生一事,黃維平認為自己和老伴已經不屬於計劃生育條例所規定的年齡段。他說,“好像是49歲以內,才屬於計劃生育管理的年齡範圍。”

如果將來真的面臨罰款,黃維平說,政府部門該罰就罰,但他會通過法律手段應對。“我是做律師的,該複議的複議,該訴訟的訴訟,我要走這個程序。”

有這樣的觀念,有這樣的態度,就是一個很好的狀態。

而從現有人口相關法律法規的情形來看,過去嚴控人口增長的方向有所改變,繼全面放開二孩之後,不少人也在呼籲是否全面放開生育。如此之快的形勢轉變,恐怕也是當初實行計劃生育難以想象的。

畢竟,近幾年的人口增長明顯趨緩。一方面結婚率在降低,離婚率在升高;另一方面年輕人生育二孩的慾望並不是很高。

這裡面的原因很複雜,除了工作、生活方面的壓力之外,還有人們的思想觀念都在發生很大的變化。

基於以上的現實,我認為對於這對高齡夫妻三孩的事情,恐怕應該採取一些特殊的處理方式,即便是罰款,也不會給予高額罰款。

一者,高齡孕婦不容易,這是奇蹟。二者,當下應是鼓勵生育的氛圍。

當然,法律也會面臨考驗。只要法律明令規定了三孩超生的條款,就得依法處理,除非有特殊的條款。


碧翰烽


根據現在的規定,開放二胎政策不是三胎,老夫妻之前已經有兩個孩子,現在生老三肯定是超生,需要繳納罰款的。

想起來我媽生我妹那時候,農村當時是允許生二胎的,但是我妹是雙胞胎,也被定義為超生,要罰款。而且正趕上計劃生育,記得那時候總有一些人去我家找我媽要去結紮,現在想想還覺得害怕。


說回老人家67歲了生孩子,這其實算是一個奇蹟了,自然懷孕,我們都知道35歲往上就是高齡產婦了,懷孕難,出現各種問題的概率也會更高。很多人都說年紀輕輕懷孕都費勁,人家那麼大年齡了竟然能中,也是蠻厲害了。

家裡人也表示這是天賜的孩子,還取名為天賜。其實既然生了,他們肯定也是安排好了,對於罰款等情況肯定都是在機關中心理有數了。

只不過超高齡生了孩子之後可能會面臨以下一些問題:

孩子之後的養育問題

畢竟跟孩子有67歲的年齡差,孩子未長大你已老,可能想抱她很久都不太現實了。而且在教育上可能也沒太多精力,之後勢必要老大老二來幫忙分擔,還可能要承擔一大部分的養育責任。

看新聞中的爸爸說,他們有退休金,自己決定的,不會拖累別人。而且據說孩子出生了之後兒子女兒都沒有去看望,家人還是明顯反對的。

但是已經生了,希望他們一家人都可以一起面對吧。

外界的一些質疑

雖然說都是過自己的生活,不必太在意別人怎麼說,但是孩子畢竟也要去上學去面對,有時候難免可能也會被誤會尷尬,所以孩子的心理建設也要做好。

但是,不管怎麼樣,娃已經生了,而且這麼大年齡肯定也是經歷了心裡和身體的各種鬥爭,母女平安也是值得高興的一件事,大家都祝福寶寶健康快樂的成長吧。

我是一個混跡育兒圈10年終於得以自己施展拳腳的雙胞胎寶媽,是朋友圈中的輔食達人,育兒小百科,愛生活愛分享,正能量爆棚的我期待與您一起同行,在育兒育己的路上共同學習成長哈。記得幫我點贊關注哦哈,謝謝!


帥帥育兒


67歲超高齡孕婦又生一女,他們已有一兒一女,請問需要繳納超生罰款嗎?

據相關媒體報道,2019年10月25日,山東棗莊婦幼保健醫院的這位67歲田姓高齡產婦,不僅孕期順利,還成功一個女孩,其丈夫十分開心,給孩子取名叫做天賜,可見十分歡喜,歡迎小生命的到來。

據說,這名高齡產婦曾是棗莊市婦幼保健院兒保科的醫生,所以其丈夫也認為,愛人之所以能夠高齡還自然順產,和她曾經的職業會保養離不開干係。


此前,他們已經有一兒一女,有兩個孫女。大的上大學了,小的也14歲了哦。他們的成年女兒也說過,如果母親非要生孩子,會斷絕母女關係。而在這個孩子出生之時之後,他們沒出現,至今也沒探視,成為中國首例最大產婦,老兩口表示做好了準備。


一、面臨交罰款,是一個難題。

只有一個問題他們可能沒有考慮到,細心的網友們想到了,並且深感擔憂:且不論高齡再養育一個孩子的辛苦,老兩口也表示自己夫妻的退休金足夠孩子養育長大成人,但是目前就是一個問題,那就是生三胎是違法的,是需要交納高額罰款的。老兩口能夠負擔得起嗎?


雖然說,在2016年的時候,國家就出臺二胎政策,但對於生三胎這件事,政策上明顯卻不贊成,也不鼓勵,而且明文規定要交罰款,來作為孩子的社會撫養費——

《山東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規定,

“對不符合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公民,以所在地上一年度統計公報公佈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基數,按照雙方各自的子女數分別計徵社會撫養費。對不符合規定的,每多生育一個子女,按基數的三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這就表明了,我國目前只允許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有網友幫忙算了一下,一般來說,在農村生三胎要交罰款7萬元左右,在城鎮,交的罰款要高達10萬多元呢。


而且,前面也有事例,山東的王保華和妻子為了生三胎,要罰款6萬多元,導致夫妻兩工資卡被凍結,微信中幾百元也不能倖免,導致生活陷入困境。


二、大家的擔心。

山東的這老倆口,由於已經兒女雙全,明顯屬於生三胎,也面臨交罰款!因為有政策,法理上得交,而且他們是體制內的退休人員,對於計劃生育要帶著著支持的。

只是,我們開始擔心——如果交上罰款,本來可以養得起孩子的老兩口承受得起嗎?



因此,大家的擔心有一定的道理。

只是,如果他們是在別的國家,而且就不會被交罰款了,反而有可能會被獎勵。


三、我的看法:

善待生命,珍愛生命,創造奇蹟,為高齡產婦解憂,我認為老兩口做到了,他們對社會有一定的貢獻,但是,對於孩子的撫養費,老兩口已經表示自己可以付得起,但罰款的額度這麼高,他們不一定可以擔負得起。法中也不外乎人情,建議靈活執行規定。



我是小曉樣兒,育兒問題達人,健康領域創作者,多平臺育兒領域原創作者, 歡迎關注。

小曉樣兒


您好,我是「京媽說」,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最近被67歲超高齡孕婦又生一女的新聞刷屏了,這個“67歲孕婦”對於我們來說已經是奶奶級別的了,竟然還能懷孕生子,真的是一大奇蹟。

當然這件事爆出來後,熱心網友們也是各種擔心:能不能養得起這個孩子、精力是否跟得上、兒女們是否接受這個“小不點”,甚至連“超生罰款”的問題也都關心上了。

不過,這也的確是個問題,目前我國關於計劃生育的政策是:開放二胎,三胎並沒放開。所以,是存在“超生罰款”問題的。


首先,來看下《山東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的規定:

“對不符合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公民,以所在地上一年度統計公報公佈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基數,按照雙方各自的子女數分別計徵社會撫養費。對不符合規定的,每多生育一個子女,按基數的三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1. 正常法律規定:這對夫妻需上交高額社會撫養費。

按正常法律程序走的話,這對夫妻將要面臨7-10萬的社會撫養費(超生罰款),但是具體怎麼罰、罰多少,目前還沒定,也有可能會考慮不罰,畢竟新聞熱度這麼高,而且老夫妻也算為生育研究這方面做出些貢獻了。

2. 具體是否罰款:看當天具體政策規定。

對於超生罰款,當然每個地方有不同的制度,而且現在很多地方都撤銷了計生辦,罰款問題可能會比較繁瑣,這也不是我們要關心的,留給當地的相關部門去考慮決定就好了。

據我所知,目前肯定是不會罰的,而且小孩子也能正常的上戶口,如果有什麼“麻煩”的事情,那也是等到孩子上學了才會有,比如超生的孩子是否能享受到公立學校就讀的待遇。

我認識個朋友也是山東的,她也是生了三胎,不過她生活在農村,當地對計劃生育管控的不是很嚴格,她超生的那個孩子所交的罰款,並不用按照撫養徵收標準去繳費,好像就交了5K,三個孩子現在也正常上學中,沒感覺有什麼特殊的地方。

所以,對於“超生罰款”這件事大家不用過於關注,本來人家老來得子是一件開心的事情,就讓67歲的老奶奶開開心心的坐月子吧,也祝願她身體儘快恢復,寶寶健康成長!


京媽說:醫學專業、營養師媽媽,多平臺母嬰原創作者,分享專業實用的孕產育兒知識,歡迎關注。


京媽說


山東棗莊一位67歲的超高齡產婦生下一女,引爆了社交媒體!有報道稱,孕婦通過剖腹產下嬰兒,5斤一兩重,系“自然受孕”。如果這位超高齡產婦沒有采取特殊的手段促進懷孕,這無疑是一個人間奇蹟。


不過,當人們懷著好奇之心談論此事時,有人便提出了一個現實的問題,那就是,這位67歲的產婦和他68歲的丈夫,之前已有一兒一女,現在又生了一個女兒,在全面放開二胎的人口政策下,這對夫婦生了第三胎,他們是否違反了國家人口政策的有關規定,需不需要向政府有關部門繳納“社會撫養費”呢?

如果按照原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相關規定,凡超出國家人口政策規定生育的都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從2016年我國全面放開生育二胎政策,一對夫允許婦生育兩個孩子,這樣以來,曾經一對夫婦只准生育一個孩子的政策變成了一對夫婦准許生育兩個孩子。也就意味著只要不生育第三胎,是不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如果按照這樣的硬性規定來執行,山東棗莊的67歲超高齡產婦原有一兒一女,現在又生育了一個女兒,就是違反了國家人口政策,就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

不過,結合從現行人口政策和全國人口現狀以及這位超高齡產婦的具體情況來看,這對老來得女的夫婦沒必要繳納“社會撫養費”。具體理由有四個:

第一、67歲的女性能夠自然受孕並安全生產,屬於人間奇蹟,值得有關醫學機構和生命科學研究機構作為課題研究。

第二、雖然我國已經全面放開生育二胎,但我國人口出生率卻不容樂觀。2016年11月,社科院發佈報告稱,從目前的數據來看,全面二胎放開之後,國內的出生率遠未達到預期,所以,繼續實施寬鬆的生育政策勢在必行。報告還強調:全面二胎不是計生政策的終點。

第三、取消“社會撫養費”的呼聲很高,要求取消的理由是:標準不一、用途不明、賬目不清。雖然社會撫養費作為對社會資源的一種補償,實際上這個費用的去向不明。因此,相關學者認為社會撫養費應逐步取消。

第四、我國已經撤銷了“計劃生育委員會”,取而代之的是“衛生健康委員會”,基層管理計劃生育的機構從控制人口增長的職能轉變為為人口健康服務的部門。也就意味著計劃生育這個曾經伴隨著中國人民三十幾年的政策從此成為歷史。

特別需要強調的是,老齡化和低出生率成為我國社會面臨的一大問題,因此,鼓勵生育已經成為很多省市正在考慮的問題。在老齡化和低出生率十分嚴峻的今天,一個67歲的老人懷孕生子本來就是一個奇蹟,不但不能罰款,而且還應該為之慶祝,那又何必談什麼繳納“社會撫養費”呢?


若愚趣談


《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

多生育一個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條規定基數的三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而公開報道顯示,2018年,棗莊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34元,

如此,這一對夫婦的罰款為24334元X3=73002元,

再加上沒有辦理準生證,罰款5000元(

妊娠前未申請辦理生育證的,補辦,由縣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對夫妻雙方分別處以五千元罰款)

因此,總共罰款78002元。


並且夫妻雙方都是公職人員,

按照規定,是要開除的,不過像他們的年紀,

即便是不開除,想必也已經退休了,

所以開不開除的也就無所謂了,

只是,真的不理解,這麼大年紀了,

幹嘛要自己折騰自己呢。


據瞭解,夫妻二人已經有一子一女,最重要的是,

孫子最大的已經18歲,最小的也已經上初中,

將來,孩子們如何面對小自己那麼多歲的小姑子,

夫妻二人一個月萬多的養老金,

本來生活可以很滋潤,

旅行,跳廣場舞,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 ,

現在非要生一個孩子來玩玩,

除了身體要承受生育所帶來的各種痛苦,


更重要的是,要很好的養育孩子,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能陪孩子走多久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假如孩子未成年之前,夫妻二人去世呢,

誰來照顧孩子?

據說,他們的大兒子已經揚言如果真的要生這個孩子的話,

要跟他們斷絕關係,不知道現在怎麼樣了,

不過想想也是,如何去面對一個比自己孩子還要小那麼多的妹妹?


對於很多年輕人來說,照顧一個幼小的嬰兒都很吃力,

更別說是67歲的老人了。

無論是身體上,還是經濟上,都要承受很多的東西,

不知道這對老人真的想清楚了嗎

如果這個孩子可以選擇,她會選擇出生在這樣的家庭裡面嘛?

等孩子以後長大了,真的不會有心理問題嗎?

怎麼跟同學們介紹這對可以做自己爺爺奶奶的父母?


這對老人在67歲的高齡生孩子,

絕對不是偉大,而是自私,

根本不會為自己的子女和這個孩子著想,將來絕對會後悔的。


老徐說事999


67歲生女是人家的自由,但孩子10歲,父母已經77歲,即將步入80歲的老人,還在撐著嘮什麼要活到百歲,不是無知,便是愚蠢。他們自己沒有辦法負起的責任,要兒女代行,這樣的父母只顧自己快活,是變相自私自利!是沒正形,更是沒正事,四六不上線!!不值得子女尊重,能生不能養,造孽!


用戶5598183169147


今天剛剛看到一則新聞,就提到了這對高齡夫婦產女超生的問題,據報道稱他們夫妻二人可能面臨8萬元左右的罰款,消息是否真實還有待明確。

從計劃生育管理規定來講,這對老夫妻無疑是違反了規定的,因為當下我們只是開放了二胎的生育限制,並沒有放開三胎或者全面放開,也就是說,在已婚育有兩孩的情況下,再生育三胎是違法的,而這個法律規定當中,並沒有對年齡提出具體的要求,它強調的是一對夫妻養育兩個孩子,而不是年齡大了可不可以養的問題。

目前,我們已知這對夫妻已經育有一子一女,如果這兩個孩子都是他們的親生子女 ,不是再組家庭的話,那麼違規生育三胎的事實是確鑿的,當然要按照計生條例進行罰款。這實際上也是一個比較棘手和尷尬的問題,比間對於正常的人體生理來講,這個年齡懷孕生女已經是不可能的事情,是非自然現象,如果他們在創造了人類生育歷史的時候,還要領到一張罰單,那是相當難堪的,難堪的不是老夫妻,而是我們的這個規定。

我認為,在這件事上,還是應當特事特辦,畢竟這是世之少有的稀奇之事兒,而且也不是他們有意去違規,應當予以特別對待,免予處罰才好。


元芳有看法


計劃生育政策仍然有效,無論年齡多高?超生三胎按規定都應當交納超生社會撫養費。

山東67歲的高齡孕婦超生第三胎,是應當繳納超生罰款的。不過,按規定應當繳納罰款,但是事實情況也可能不需要交納罰款了。

計劃生育在前幾年非常嚴格,超生二胎就是違反計劃生育,就會受到處罰的。但是近幾年來,人口生育率持續下降,有些地方已放開了二胎,對於計劃生育也沒有那麼嚴格了。甚至於對於違反計劃生育也沒有人過問了,管理計劃生育的機構也撤銷了。

經過這麼多年來的計劃生育宣傳,人們的生育觀念也有了很大的轉變。從原來想要生、偷著生、做超生游擊隊也要生,到現在你讓有些年輕的夫婦想多生,他們也不願意多生了。



生活壓力大,負擔不起,生下來的小孩受罪,生活質量下降,這都是他們不生的理由。

而另一方面,對於不願意生的現象,又有了一些困惑:以後人都不願意生小孩了,那麼人口減少無法補充該怎麼辦?別說罰款了,就是獎勵,也不一定有人願意多生的。

對於山東的這位高齡孕婦超生第三胎,這本來就是一個奇蹟,雖然不予以鼓勵,但是也應當表示一定的同情和愛護。

至於計劃生育罰款,我看還是算了吧?

你看呢?


法重情深


根據《山東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的規定,該對夫婦生育第三個孩子,已經違反了計劃生育相關規定,確實需要徵收社會撫養費。

根據我們國家目前的生育政策,一對夫妻允許生育兩個子女。可以說我們國家的生育政策仍然是計劃生育,並沒有完全放開。根據新聞報道,該對老夫妻已經有一男一女兩個孩子,這個天賜是他們的第三個孩子,確實違反了生育政策,應該徵收社會撫養費。

具體而言,山東省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規定在《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該條例第36條規定,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以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統計公報公佈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基數,按照男女雙方各自的子女數分別計徵社會撫養費。對不符合本條例第20條規定(符合三胎的情形),每多生育一個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條規定基數的三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般而言,山東農村居民生育三胎的社會撫養費在六七萬,城市居民的社會撫養費在十多萬。該對老夫妻屬於城市居民,社會撫養費應該是後者。不過想必他們已經充分考慮過此事,經濟應該不是問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