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二十二年!巢湖王立剛等人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案公開宣判

2019年11月1日上午,巢湖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王立剛等人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案。

被判二十二年!巢湖王立剛等人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案公開宣判

巢湖市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立剛等6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多年來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實施了強迫交易、尋釁滋事、敲詐勒索、聚眾鬥毆、非法經營、妨害公務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市場秩序和生活秩序,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被判二十二年!巢湖王立剛等人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案公開宣判

巢湖市人民法院一審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非法經營罪、妨害公務罪、妨害作證罪,數罪併罰,判處王立剛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判處徐邦權等其餘5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七年二個月不等。另判處柳旭海等6人有期徒刑十個月至二年不等,判處馬定生拘役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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