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債務糾紛發生爭執男子傷人一個月後自首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因債務糾紛發生爭執男子傷人一個月後自首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阿奪受審

高俊峰 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11月3日,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對近年來,發生在阿壩州高原牧區的三起重大惡性殺人案件,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

其中,2018年,阿奪與扎某在紅原縣麥窪鄉因債務糾紛發生爭執,阿奪抽出隨身攜帶的藏刀捅刺扎某後逃離現場,扎某經現場搶救無效死亡。一月後,阿奪到紅原縣公安局投案自首。

被告人阿奪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對被告人阿奪限制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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