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縣制定出臺《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提名考察辦法(試行)》

三原縣制定出臺《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提名考察辦法(試行)》

近日,三原縣制定出臺了《鎮紀委(街道紀工委)書記(監察組組長)、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提名考察辦法(試行)》。

該《提名考察辦法》共八條,主要規定了選拔鎮紀委(街道紀工委)書記(監察組組長)、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人選要堅持的原則、基本條件和資格、備用人選庫的建立、交流任職、提名和考察程序、任免程序等方面的內容。制定出臺《提名考察辦法(試行)》,是該縣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是落實黨章規定的具體化,更是規範鎮紀委(街道紀工委)書記(監察組組長)、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的提名和考察工作的具體體現。辦法的出臺,為該縣選拔紀委書記(監察組長)、派駐紀檢監察組長指明瞭方向,同時為縣委堅持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領導、增強紀委監督權的權威性提供了組織制度保障。

(三原縣紀委 魏雪莉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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