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最多84天 外埠車進京新政今起實施

今日起,外埠車輛在京限行管理新政開始正式實施。根據新政要求,每輛外埠牌照客車一年最多辦理“進京證”12次,每次有效期最長為7天,限行區域延伸至通州區全域(不含高速公路主路)。同時,未辦理進京證的車輛不得在限行區域內支路以上路側停車位停車。

一年最多84天 外埠车进京新政今起实施

為了精準管控區域內機動車總量,緩解城市道路交通壓力和停車資源不足,降低機動車汙染物排放,同時避免異地上牌長期在京使用等情況,2018年6月,北京市交通委聯合有關部門發佈了《關於對部分載客汽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簡稱《通告》),對外埠車輛進京進行了更加嚴格的規定。

根據《通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和通州區全域範圍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駛的,須辦理進京通行證。通過“北京交警App”辦證的,需自行下載打印後放置在車輛前風擋玻璃內側左下部。

每輛外埠車每自然年最多辦理進京通行證12次,每次辦理的進京通行證有效期最長為7天,也就是說,每年的計算時間是1月至12月,最長共辦理84天。

一年最多84天 外埠车进京新政今起实施

除此之外,《通告》還對外埠車停放進行了明確規定。未辦理進京通行證或超過有效期的外埠車輛,在上述範圍內支路等級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據停放天數相應扣減當年可辦理進京通行證的天數;對於超出天數的車輛將被認定為“違反禁令標誌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小區、單位、公司停車場,以及路外正規停車場暫時不判定違規,不會扣減有效天數及進行處罰。

對於已經領取外埠客運通行證的省際長途客運汽車和省際旅遊客運汽車,軍隊、武警車輛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無需辦理進京通行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在上述範圍周邊道路設置禁令標誌,並通過增設、整合道路及城市公共空間視頻監控資源,加大執法、處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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