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鍾祥:真正解開被害人心中"疙瘩" 將矛盾化解在基層

湖北鍾祥:真正解開被害人心中"疙瘩" 將矛盾化解在基層

正義網荊門11月4日電(通訊員劉江豔 李青霞)“檢察官,你解釋得這麼清楚細緻,我理解更支持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在不起訴公開宣告的現場,被害人劉某對湖北省鍾祥市檢察院的檢察官說。不起訴公開宣佈為什麼會有被害人在場?這到底是怎樣的一起案件?

2019年4月1日,被害人劉某因阻攔農村土地平整施工工作,與被不起訴人戈某產生口角,後二人發生肢體衝突,戈某將劉某打傷,經鑑定,劉某人體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案件移送至該院後,承辦檢察官經過認真審查,認為戈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但是戈某在犯罪後主動投案,如實供述,系自首;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認罪認罰,簽署具結書;取得被害人諒解,雙方達成了刑事和解,具有法定從輕情節,不需要判處刑罰。

該院檢察官嚴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綜合考慮戈某行為的危害性、其法定從輕情節以及鄰里矛盾化解、社會和諧等各方面因素,對戈某做出了不起訴決定。

為了讓被不起訴人能夠從此次案件中吸取教訓,讓被害人能從心底裡徹底理解和認同檢察機關做出的不起訴決定,同時讓周邊的村民身臨其境感受一場深刻的法治教育,檢察官決定對此次不起訴決定進行公開宣告,而地點就定在被害人家中,參加者包括被不起訴人、被害人及附近村民,並邀請了該鎮鎮長、派出所所長、司法所所長列席。

檢察官當場宣讀了不起訴決定書,並就不起訴決定向案件當事人進行釋法說理,闡述了作出不起訴決定的事實和法律依據,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不起訴人、被害人及相關單位,並聽取了參會人員的意見。

這起故意傷害案件是一個案情十分簡單的“小”案件,可就是這樣一個“小”案件,背後折射出的卻是檢察官的初心。“這起案件看似簡單,但是被害人心裡的疙瘩一直未完全解開,這次我們不僅要考慮到對被不起訴人的警示和教育,更要從消弭被害人心理創傷、真正化解矛盾的角度出發去辦案,這樣才能真正做到案結事了。”承辦檢察官這樣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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