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煤電、核電上網電價將視電力市場化改革進程適時放開由市場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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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今日發佈關於《中央定價目錄》(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公開徵求定價意見。通知中稱,通過市場交易的電量,由市場形成價格。燃煤發電電價機制以及核電等尚未通過市場交易形成價格的上網電價,暫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視電力市場化改革進程適時放開由市場形成。尚未通過市場交易形成價格的銷售電價暫按現行辦法管理,視電力市場化改革進程適時放開由市場形成。居民、農業等銷售電價,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定價原則和總體水平,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具體價格水平。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28 號) 有關要求,2015 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持續推 進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市場化改革,放開了一批具備競爭條件的 商品和服務價格。為客觀反映價格改革取得的新進展,促進政府 定價的法治化、定價項目的清單化,提出了《中央定價目錄》(修 訂徵求意見稿)。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刪除近年來已經明確放開價格或取消 收費的定價項目,鞏固價格改革成果;根據機構改革部門名稱和 職能調整情況,明確定價部門,落實定價職責;規範項目表述, 推進定價項目清單化、規範化。修訂後的《中央定價目錄》(修訂徵求意見稿)保留了輸配 電、油氣管道運輸、基礎交通運輸、重大水利工程供水、重要郵 政服務、重要專業服務、特殊藥品及血液等 7 種(類),具體定 價項目減少到 16 項,縮減近 30%。

關於《中央定價目錄》(修訂徵求意見稿)

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28號)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對2015年發佈的《中央定價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29號)進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訂,形成了《中央定價目錄》(修訂徵求意見稿),現公開徵求社會意見。

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12月3日前,登錄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http://www.ndrc.gov.cn)首頁“意見徵求”專欄,進入“《中央定價目錄》(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欄目,提出意見建議。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附件:1.《中央定價目錄》(修訂徵求意見稿)

2.關於修訂《中央定價目錄》的說明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9年11月4日

发改委:煤电、核电上网电价将视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
发改委:煤电、核电上网电价将视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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