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慶城縣法院公開審理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

10月30日,慶城縣法院依法對馮某寧、強某、孫某飛、郭某濤等人的惡勢力犯罪案件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慶城縣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11年2月至2017年8月期間,被告人馮某寧、強某、孫某飛、郭某濤經常糾集一起,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馮某寧、強某系糾集者和組織者,孫某飛、郭某濤系骨幹成員,四人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內多次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屬“惡勢力”犯罪。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馮某寧、強某、孫某飛、郭某濤等人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以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放火罪追究刑事責任。

慶城縣法院受理該案後,做了大量的庭前準備工作。按照“三項規程”要求,制定了安保預案和庭審預案;召開了庭前會議,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庭審前和庭審中,嚴格按照 “四個意見”進行審查,依法做到定性準確,判處公正。

庭審中,“兩代表一委員”及被告人親友共50餘人參加了旁聽,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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