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個人需要辦理自行納稅申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號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

(一)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彙算清繳;

(二)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

(三)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註銷中國戶籍;

(六)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七)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並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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