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留做自建房用的現被供電所裝變壓器未經農戶同意現在已經安裝了兩個柱子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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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面有兩個問題,一是農田留作自建房本身不符合政策;二是供電所安裝變壓器佔用農田不經農戶同意也是違背政策的。

首先,題主所說的土地是農田,也就是農用土地,農民只有耕種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得變更土地的農業用途,這是毫無疑問的。從農村宅基地管理來看,農民蓋房首先要經過申請,符合條件者由村集體統一安排宅基地,並且這宅基地要充分利用村內空閒地和廢棄宅基地,不允許安排在農田上。即使村裡實在沒有空閒地,必須佔用農田,也只允許佔用村莊邊緣的土地,並必須改變土地利用規劃,將這些農田變成建設性用地。本題中題主說農田留做自建房,這是不符合政策的。也多虧你目前只有留作自建房的打算,而沒有實際操作,如果真的在農田上蓋起住宅,那就屬於違章除建築,必須依法拆除,不會得到半點補償。

當然,農民依法承包了土地,就享受對該土地的自主經營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也有權決定是自己耕種還是進行土地流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不經同意隨意佔用農民的承包田。經過農民同意而佔用,也必須給予適當的補償。就本題來看,供電所安裝變壓器,在農戶承包男裡安裝了兩個柱子,雖然佔用不多,但也屬於民事侵權範疇,一是給農戶耕種帶來不便,二是佔用的面積也影響農民的收益。

供電所安裝變壓器是一種便民的基礎設施建設,應該得到支持,但佔用農民土地必須經農民同意,並根據對農田造成的破壞情況給予農民一定的經濟補償。本題中,被佔用農田的農民如果要維權,只能從經濟補償上進行維權,千萬不要提你想留作自建房,供電所影響了你建房的事情。因為你在農田上建房是違法行為,不會得到法院支持,但你耕種使用農田從中獲取收益,是土地承包法賦予給你的權利,你只能根據這一條向供電所索要經濟補償。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至人民法院。

但是晏子在這裡提醒題主,雖然供電所未經同意安裝了變壓器,但電力設施不得破壞,千萬不要莽撞地私自去毀壞已經安裝了的變壓器,一定要走法律程序,有理有據地維權。


齊東晏子


關於農田留作自建房用的,現被供電所裝變壓器,未經農戶同意,現在已經安裝了兩個柱子,怎麼辦?的回答。

這個問題首先要確認這塊農田使用權是否歸你所有,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是否有登記且是你的名字。所佔農用田如果是你所有,而且沒有通知你,就必須馬上報警,並且向更高一級的電力公司投訴處理。

農村自建房用地也是要審批的,不是說你想建就能建的。如果在此之前,你已經獲得了此塊地的自建房審批手續,則可按當地地基市場價價格進行申請賠償處理,如果不是此之前審批的,只能按農田價格賠償。我們村這次也徵用了很多土地,縣裡也出臺了相關的文件,地基按每平方500元進行賠償,農田按39元每平方進行賠償。你應該及時找村長及村主任,與供電公司協商補償事宜。在沒有進行合理賠償前可以不同意。根據《土地管理法》第61條:無論任何單位,使用土地都必須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土地管理法》第44條: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土地承包法》第16條: 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但是根據電力法及《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相關規定:如果是公共建設農村居民使用的變壓器安裝,佔用少量土地是不做補償,當地政府、農民應理解並支持,如果施工過程中有損壞農作物,應該按當地當時的市場價格合理補償。如果是企業用的專用變壓器,則雙方協議做些補償也是可以的。



百味人生v張軼


外部單位或個人到村裡施工或參與其他的事情時,都要先找到村裡領導去協商,經同意後方可進行。村支書無疑是現在農村說的算的一把手,可以隨便處置村裡一切事物。

以以往施工經驗來說,佔用農村土地肯定要給佔地的費用,因為農村土地屬於村集體財產,所以補償款在施工之前已經匯入村領導提供的銀行卡里面。這樣的話村裡人幾乎沒有一個人知道。所以就沒有人過問此事情,所以這筆錢就進入了某一個人的私人口袋。

現在的首要的做法就是阻止施工,並報警,脅迫施工單位找村領導解決此事情。三方一碰面,事情自然而然的就清楚的解決了。





星聞星息


供電所未經農戶同意,在農戶留作自建房的農田己經裝上了電杆,還準備安裝變壓器的問題要視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採取相應的解決辦法。

首先要看農戶留做自建房的農田,是否符合“一戶一宅”要求,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其次要看農戶宅基地是否長期擱置(自取得滿兩年未動工興建),村集體是否己經收回。如果不是宅基地或雖是宅基地,村集體己經收回。則農戶無權干預,供電所也無須知會農戶或取得農戶的同意。供電所在農田上架設電力設施一般會依法依規進行。



如果農戶留作自建房的農田,確實屬於受法律保護的宅基地,農戶可向村集體反映情況,溝通解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國家電力設施建設和村公共設施以及公益事業,是可以徵收農戶宅基地的,農戶也會因此得到經濟補償,取得村集體安排的新宅基地。當然,徵收農戶宅基地,事先應知會農戶,依法合規辦理。


山水一夫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電力部門因建設電力設施等公共公益性事業需要徵地的,必須得到土地權利人的同意後,簽訂補償合同,才能進行徵地後的建設工作。根據以上規定,你可以要求供電所按照有關政策進行賠償。在沒有妥善解決的前提下,你有權利讓供電所停止作業,併到有關部門報案,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至於用水田留做建房用地,建議你另行選址。首先農村實行的是一戶一宅,一戶多宅是不允許的。即使符合建房條件,原則上也不允許在農田中建設住房,除非有持殊情況,否則,這個紅線任何個人不得觸犯。另外,農村的水田是集體所有,個人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依法依規是不能蓋房子的。如果強行建設,就是違章設築,必須無條件拆除,並依法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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