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留做自建房用的现被供电所装变压器未经农户同意现在已经安装了两个柱子了,怎么办?

晴天153667930


这里面有两个问题,一是农田留作自建房本身不符合政策;二是供电所安装变压器占用农田不经农户同意也是违背政策的。

首先,题主所说的土地是农田,也就是农用土地,农民只有耕种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得变更土地的农业用途,这是毫无疑问的。从农村宅基地管理来看,农民盖房首先要经过申请,符合条件者由村集体统一安排宅基地,并且这宅基地要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和废弃宅基地,不允许安排在农田上。即使村里实在没有空闲地,必须占用农田,也只允许占用村庄边缘的土地,并必须改变土地利用规划,将这些农田变成建设性用地。本题中题主说农田留做自建房,这是不符合政策的。也多亏你目前只有留作自建房的打算,而没有实际操作,如果真的在农田上盖起住宅,那就属于违章除建筑,必须依法拆除,不会得到半点补偿。

当然,农民依法承包了土地,就享受对该土地的自主经营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也有权决定是自己耕种还是进行土地流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不经同意随意占用农民的承包田。经过农民同意而占用,也必须给予适当的补偿。就本题来看,供电所安装变压器,在农户承包男里安装了两个柱子,虽然占用不多,但也属于民事侵权范畴,一是给农户耕种带来不便,二是占用的面积也影响农民的收益。

供电所安装变压器是一种便民的基础设施建设,应该得到支持,但占用农民土地必须经农民同意,并根据对农田造成的破坏情况给予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本题中,被占用农田的农民如果要维权,只能从经济补偿上进行维权,千万不要提你想留作自建房,供电所影响了你建房的事情。因为你在农田上建房是违法行为,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但你耕种使用农田从中获取收益,是土地承包法赋予给你的权利,你只能根据这一条向供电所索要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

但是晏子在这里提醒题主,虽然供电所未经同意安装了变压器,但电力设施不得破坏,千万不要莽撞地私自去毁坏已经安装了的变压器,一定要走法律程序,有理有据地维权。


齐东晏子


关于农田留作自建房用的,现被供电所装变压器,未经农户同意,现在已经安装了两个柱子,怎么办?的回答。

这个问题首先要确认这块农田使用权是否归你所有,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是否有登记且是你的名字。所占农用田如果是你所有,而且没有通知你,就必须马上报警,并且向更高一级的电力公司投诉处理。

农村自建房用地也是要审批的,不是说你想建就能建的。如果在此之前,你已经获得了此块地的自建房审批手续,则可按当地地基市场价价格进行申请赔偿处理,如果不是此之前审批的,只能按农田价格赔偿。我们村这次也征用了很多土地,县里也出台了相关的文件,地基按每平方500元进行赔偿,农田按39元每平方进行赔偿。你应该及时找村长及村主任,与供电公司协商补偿事宜。在没有进行合理赔偿前可以不同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1条:无论任何单位,使用土地都必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44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土地承包法》第16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但是根据电力法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相关规定:如果是公共建设农村居民使用的变压器安装,占用少量土地是不做补偿,当地政府、农民应理解并支持,如果施工过程中有损坏农作物,应该按当地当时的市场价格合理补偿。如果是企业用的专用变压器,则双方协议做些补偿也是可以的。



百味人生v张轶


外部单位或个人到村里施工或参与其他的事情时,都要先找到村里领导去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村支书无疑是现在农村说的算的一把手,可以随便处置村里一切事物。

以以往施工经验来说,占用农村土地肯定要给占地的费用,因为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财产,所以补偿款在施工之前已经汇入村领导提供的银行卡里面。这样的话村里人几乎没有一个人知道。所以就没有人过问此事情,所以这笔钱就进入了某一个人的私人口袋。

现在的首要的做法就是阻止施工,并报警,胁迫施工单位找村领导解决此事情。三方一碰面,事情自然而然的就清楚的解决了。





星闻星息


供电所未经农户同意,在农户留作自建房的农田己经装上了电杆,还准备安装变压器的问题要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

首先要看农户留做自建房的农田,是否符合“一户一宅”要求,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其次要看农户宅基地是否长期搁置(自取得满两年未动工兴建),村集体是否己经收回。如果不是宅基地或虽是宅基地,村集体己经收回。则农户无权干预,供电所也无须知会农户或取得农户的同意。供电所在农田上架设电力设施一般会依法依规进行。



如果农户留作自建房的农田,确实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宅基地,农户可向村集体反映情况,沟通解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电力设施建设和村公共设施以及公益事业,是可以征收农户宅基地的,农户也会因此得到经济补偿,取得村集体安排的新宅基地。当然,征收农户宅基地,事先应知会农户,依法合规办理。


山水一夫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电力部门因建设电力设施等公共公益性事业需要征地的,必须得到土地权利人的同意后,签订补偿合同,才能进行征地后的建设工作。根据以上规定,你可以要求供电所按照有关政策进行赔偿。在没有妥善解决的前提下,你有权利让供电所停止作业,并到有关部门报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用水田留做建房用地,建议你另行选址。首先农村实行的是一户一宅,一户多宅是不允许的。即使符合建房条件,原则上也不允许在农田中建设住房,除非有持殊情况,否则,这个红线任何个人不得触犯。另外,农村的水田是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依法依规是不能盖房子的。如果强行建设,就是违章设筑,必须无条件拆除,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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