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未入住房屋為由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起訴13位業主

瑞金:未入住房屋為由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起訴13位業主

瑞金:未入住業主拒交物業費 法官耐心釋法促和諧

瑞金:未入住房屋為由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起訴13位業主

新房未入住,該不該交物業費?物業公司和業主就此產生爭議。近日,瑞金市和園物業公司將13戶未交物業費的業主告上了法庭。

李某等13位被告都是瑞金市和園小區的業主,均與瑞金市和園物業公司簽訂了《前期物業服務協議》,約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李某等業主認為自已未入住房屋,未享受物業公司提供的物業服務,因此拒絕交納物業費。

瑞金法院在收到案件後,組織業主和物業公司進行了座談,耐心細緻地向業主講解了《物業管理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的法律知識,向業主詳細說明哪些才是拒交物業費的正當理由。李某等13位業主均認識到收房後未入住也要交物業費,並陸續向和園物業公司交納了尚欠的物業費,物業公司在收到物業費後當即申請了撤訴,13起物業費糾紛就此化解。

瑞金:未入住房屋為由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起訴13位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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