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7歲女孩被狗咬傷難獲賠償,法官收訴狀後庭前化解紛爭

飼養動物致損害 庭前化解止紛爭

瑞金:7歲女孩被狗咬傷難獲賠償,法官收訴狀後庭前化解紛爭


近日,在瑞金市人民法院法官耐心調解下,一起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案圓滿結案。

該案原告是一位七歲小女孩,因在被告鍾某家玩耍期間被小狗咬傷,原告母親多次要求被告償還醫藥費卻遭屢次推脫。原告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鍾某支付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費用共計2400餘元。

收到訴狀後,承辦法官鄧法官分析案情後認為,本案事實清楚、法律關係明確,爭議不大。開庭前,鄧法官先組織雙方開展調解工作。

經過雙方陳述,鄧法官瞭解到,被告鍾某母親曾經被原告家小狗咬傷,當時原告未支付醫藥費,所以被告方認為自己也沒有理由支付相關費用。鄧法官向被告釋明《侵權責任法》,指出飼養動物對他人造成傷害,飼養人員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經鄧法官釋明後,被告意識到自己應當承擔的責任,其表示願意支付醫藥費,但是要抵扣自己母親上次被咬傷支付的醫藥費。同時,鄧法官向原告母親闡明,她作為監護者應當對小孩盡到監護責任。最終,經過鄧法官苦口婆心的勸解,原、被告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同意支付原告款項1000元,雙方約定不再因此事再產生糾紛。協商之後,被告當場付清款項1000元。至此,該案圓滿結案。

瑞金:7歲女孩被狗咬傷難獲賠償,法官收訴狀後庭前化解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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