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放款將會受到怎樣懲罰?

一、違法放款罪的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

違法發放貸款罪的主體指的是特殊主體,只能是由中國境內設立的中資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服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城鄉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經營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以及上述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構成,而其他任何單位包括外資金融機構和個人都不能成為本罪主體。

2、主觀要件

違法發放貸款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行為人對於其非法發放貸款行為可能造成的重大損失是出於過失,這種過失一般是過於自信的過失。至於行為人實施的發放貸款行為本身,則是出於故意,尤其濫用職權,更是故意而為,但違法發放貸款罪屬於結果犯,行為人對行為的故意並不影響其對結果的過失,因而違法發放貸款罪仍屬於過失犯罪。

違法放款將會受到怎樣懲罰?

二、違法發放貸款罪規定怎麼判刑?

違法發放貸款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係人發放貸款的,則將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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