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淄博市生態環境局網站對外公佈,
山東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疑似存在自動監控違法行為,
將未經處理過的全部煙氣直接排放,
被處罰100萬元。
據瞭解,山東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疑似存在自動監控違法行為,執法人員隨即對其進行了調查。經查實,山東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8月21日1號生產線、10月25日5號生產線和2019年3月20日5號生產線分別因餘熱鍋爐發生故障、2018年12月26日因6號生產線脫硝設施發生故障,山東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將環保治理設施停運,利用原生產線最初建設的煙道作為旁路,將未經處理過的全部煙氣直接排放,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二款之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淄博市生態環境局對其作出罰款100萬元的處罰決定。
環保無小事!
支持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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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慶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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