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帶貨頻頻“翻車”國家多部門出手嚴查

網紅帶貨頻頻“翻車”,打了誰的臉

10分鐘賣了1.45億元,“雙11”直播賣貨成電商標配 投訴量激增,多部門出手嚴查

“已經連續看了十多天直播,下了二十幾單預售商品。”11月4日,長沙年輕白領肖依(化名)一面說著,一面打開了自己的手機購物App。她的賬號信息顯示,截至目前,待付尾款總額已超過6000元。

直播賣貨,已成為今年“雙11”商家推銷的主要方式之一。而主播們口中被誇上天的商品,質量或許並不盡如人意。不久前,當紅主播李佳琦在演示不粘鍋性能時就出現了粘鍋現象。儘管他一直在嘗試挽救這一“翻車事故”,事件還一度登上新浪微博熱搜。

一面是年輕消費者對直播購物趨之若鶩,一面是網紅主播售賣的產品質量難以把控,當商品出現問題,消費者權益如何保障?

■三湘都市報·華聲在線記者 朱蓉

直播賣貨,有人已經下了21筆訂單

肖依隨手打開了一筆訂單,向三湘都市報記者展示到,“這個美白精華,官方店內預售活動是‘買一贈一’,再送一支面膜中樣,我通過直播間的鏈接下訂單,可以多贈送10毫升精華,價格還便宜了50元。”

從“雙11”預售啟動開始,“帶貨網紅”主播李佳琦、薇婭等人便從每晚8時開始了推薦直播。在預售推薦直播的20余天中,他們還會不時會推出直播預告,即提前發佈直播中將要推薦的品牌和相關產品。

而三湘都市報記者也注意到,在今年的“雙11”集中促銷中,直播賣貨成為一種較為普遍的方式,幾乎品牌官方旗艦店均會邀請其代言人或安排工作人員進行直播,並在直播中為消費者提供了額外的“滿499元減20元”優惠券。

肖依說,主播在直播時,語境會造成一種“再不下單就沒貨了”的緊張感,讓她來不及思考只想“趕緊買下來”。

“有天晚上本來想買個氣墊BB霜,結果沒搶到,他接著推薦的蒸汽眼罩,我還來不及思考就下單了。”她介紹,自己還不算最愛看直播的,據說10月21日開始預售的當晚,主播們播了通宵,很多人在看。

在她的網購APP賬號信息中,記者看到,待發貨的預售訂單已有21筆。離“雙11”還有近一週,肖依說,如果有空,還會繼續看直播,有喜歡的商品打算繼續搶購。

和肖依一樣,熱衷於直播買貨的消費者究竟有著多麼強大的購買力?天貓公開的數據顯示,該網站10月21日“雙11”產品預售中,網紅主播薇婭推薦的兩款產品在10分鐘內便實現了1.45億元的銷售額,刷新了阿里電商直播的新紀錄。

網紅賣貨,需對商品的質量負責

不久前,號稱一句“OMG”的口頭禪就能讓屏幕前的網友不停下單的網紅主播李佳琦在直播中推薦了一口不粘鍋。其助理在演示煎雞蛋的環節時,雞蛋牢牢粘住了鍋底。彼時,李佳琦發現情況不對,從助理手中接過鍋鏟試圖救場,未果。網友們紛紛在直播中調侃“翻車了”。

儘管隨後他對媒體表示,造成雞蛋粘鍋的原因是自己未按操作說明進行,而廠家也堅稱自己所生產的產品不存在質量問題,但不少網友依然對產品質量產生了懷疑。雖然這起“翻車事故”到最後只是淪為笑談,但如果主播在直播過程中售賣的產品質量被證明確實不過關,他需要為此負責嗎?

湖南雲天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副主任楊親輝律師表示,網紅主播通過直播的形式向網友推薦商品,並進行引流銷售,雖然與傳統的廣告存在表現形式上的區別,但仍應適用《廣告法》對代言人的相關要求和規定,即“在廣告中以自己的名義或者形象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因此,網絡主播也應對其銷售的產品質量負責,不能夠進行虛假宣傳,如果他宣傳的產品與其實際質量不相符,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的,那麼主播也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楊親輝補充道。

部門聲音

網紅產品刷單“炒信”投訴激增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稽查局局長王清華告訴三湘都市報記者,今年以來,我省關於網紅食品、網絡直播以及刷單“炒信”一類的網絡銷售相關投訴呈現出明顯上升的趨勢。

他表示,網絡直播、刷單“炒信”最大的危害是誤導消費者,“主播在直播中將產品吹噓得‘神乎其神’,其實存在與產品品質及實際情況可能並不相符,這樣容易誤導消費者購買,可能涉及虛假宣傳。”

王清華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此類商品時應保持清醒,在購買商品前,要對產品的質量等相關情況進行詳細瞭解,查看其證照、廠名廠址等信息是否齊全,貨比三家、謹慎購買,否則容易上當受騙。

政策行動

國家多部門嚴查網紅帶貨

11月1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佈《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雙11”期間網絡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管理的通知》。該通知要求,“雙11”期間,加強規範網絡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服務內容,節目中不得包含低俗、庸俗、媚俗的情節或鏡頭。此外,還要求網絡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用語要文明、規範,不得誇大其辭,不得欺詐和誤導消費者。

而在今年10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也共同宣佈,於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國聯合開展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將對網紅帶貨違法行動進行重拳出擊。

記者手記

直播賣貨,不是“法外之地”

我把你當朋友,你卻把我當傻瓜。

網紅主播們一面在振振有詞地推薦著商品,一面其銷售的商品卻出現質量問題,這讓不少因其推薦而放心下單的消費者感到了“傷心”,覺得自己的信任被辜負。

事實上,這已經不僅僅是簡單的“信任”問題。作為主播,在推薦的過程中,已經成為了商品的代言人,同樣應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

很高興看到,國家相關部門已經開始了監管行動,賣貨直播間終於不再是“法外之地”。期待在今年的“雙11”,能夠不再出現“網紅翻車”的笑談,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可以得到切實的維護。

消費警示

“雙11”大促在即

省消委提示“購物需理性”

華聲在線11月4日訊 今天,湖南省消費者委員會發布了以“‘雙11’即將來臨,網絡購物需理性”為主題的2019年第4號消費提示。

省消委提醒廣大消費者,“雙11”既是網絡購物的高峰期,也是消費糾紛的高發期。在“雙11”期間,如需網上購物,要選擇信譽良好的網絡交易平臺及賣家,選擇證照齊全、市場信譽高的購物平臺和交易量大、消費者好評度高的店鋪,要詳細瞭解商品的品牌、規格、性能、價格等情況以及服務促銷細則。

面對商家推出的五花八門的促銷活動,消費者不要盲目跟風,不要被“優惠”“折扣” “返現”等字眼衝昏了頭腦。省消委建議消費者,在購物前列出購物清單,理性消費,以免造成浪費。

此外,一些不法分子經常在促銷期間冒充平臺客服人員,主動打電話給消費者,謊稱所購商品有質量問題需要召回,並願意多倍退賠消費者貨款,致使消費者上當受騙。

對此,省消委提醒,消費者不要輕易相信主動打電話找上門的“平臺客服”,不要掃描或點擊所謂“客服”發來的退款二維碼和不明鏈接,不要隨意安裝對方提示安裝的App,不要將個人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網購賬號、密碼、驗證碼等個人信息告知對方,以免造成經濟損失。

■三湘都市報·華聲在線記者 朱蓉

騙局連線

為賺900元,丟了1.4萬 刷單返現又騙人

“雙11”臨近,警方提醒,各類促銷活動日漸增多,刷單詐騙案件高發,要謹防騙局。

南京市民封女士平常比較喜歡網購。幾天前,她在朋友圈看到一個“雙11”刷單兼職的消息。操作簡單,報酬豐厚,於是立即加了對方微信。按照雙方約定的規則,刷一筆支付完成後可以立即返現。很快,封女士支付完成第一筆900元的訂單,但對方告知她支付寶系統出問題,並且她的“借唄額度未用完無法返現”,需要她加客服QQ申請退款。

封女士點開客服發來的鏈接後,發現是一個付款頁面,需要她再付款1.4萬餘元,才能繼續下一步操作,但這筆錢會第一時間退還給她。因為急於要回自己的錢,封女士便輸入了支付密碼。封女士後來發現被騙,向警方報警。

警方提醒,要通過正規途徑尋找兼職,網上刷單違法,不僅容易上當受騙,而且還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在網絡交易過程中,務必確保所有的操作都在官方指定的網站、客戶端進行,切勿因為“退款”“系統出問題”“解凍”“激活”等詐騙話術,到不明網站、非官方渠道進行交易。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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