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30萬還不上,銀行要求把擔保人叫來轉貸,擔保人不願再擔保也找不來其它擔保咋辦?

西北老尚


借30萬到期還不上銀行還願意給你轉貸,這裡面肯定有一些貓膩,我猜最大的可能是銀行怕不良率升高,所以特意通過其他手段給你轉貸了。

正常情況下,如果你貸款到期之後還不上銀行,就會通過各種方法讓你還錢,而不是讓你轉貸。

你貸款到期沒法還,說明你目前經營情況或者個人收入能力已經出現問題,已經不符合銀行放貸的條件,在這種情況下大多數銀行都不可能給你繼續放貸的,銀行首先要做的就是儘快把你欠款收回來以降低風險,通常情況下,銀行會按照以下順序要求你進行償還。

1、如果你有相關的抵押物,銀行可以把你的抵押物拍賣掉,用於償還到期的債務。

2、如果你沒有抵押物,但是有擔保人,而且擔保人做的是連帶責任擔保,那銀行可以要求擔保人代為償還。

3、如果你借的是信用貸款,而且有擔保人,但是擔保人做的是一般性擔保,那銀行首先要求的是你自己償還,你自己不主動償還銀行就可以把你起訴到法院,通過拍賣你名下的相關財產獲得償還,除非你實在沒有能力還,名下也沒有任何資產可以拍賣,那擔保人才需要承擔起償還責任。

現在你到期沒有能力償還,擔保人也不傻,不可能明知道危險還往裡面跳。

從你題目的描述中,我大概可以判斷,你借這個錢應該是信用貸款,而且擔保人做的是一般性擔保。

前面我們也提到了,一般性擔保的責任相對比較低,除非你個人實在沒能力償還,也沒有任何資產可以拍賣,擔保人才需要承擔起償還責任。

而現在銀行同意讓你轉貸,我推測你個人名下已經沒有財產可以拍賣,擔保人也不怎麼配合,所以銀行只能退而求其次,通過一定的神操作讓你續貸,但前提是擔保人必須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不過對於擔保人來說,他自己也不傻,他明明知道你目前已經沒有能力還款,還要幫你做擔保,那不是把自己往火坑裡推嗎?如果他同意繼續為你做擔保,說白了他就是已經做好了幫你還這筆錢的打算,而現在他不同意為你做擔保其實也可以理解,沒有人誰明明知道是危險還主動往裡面跳的。

你目前最應該做的是想方設法把銀行的錢還上。

既然擔保人不願意繼續為你做擔保,那你就只能自找出路,如果你名下有一些財產可以拍賣,主動拍賣掉用於還銀行的錢,如果名下沒有任何財產可以拍賣,那可以通過跟親戚朋友借錢,先把銀行的錢還上。

你現在只欠30萬塊錢,其實這個錢並不是很多,你跟親戚朋友借錢週轉一下,然後再努力工作兩三年時間,我相信這個錢很快就可以還上。

但在這需要提醒一下,你千萬不要去借那些網絡貸款或者高息貸款來償還銀行的貸款,這些貸款短期之內如果你還不上就會利滾利,到時你將會背上更加沉重的債務,陷入一個沒有回頭路的陷阱當中。

當然你還有一條路可以走,那就是你就堅持不還錢,然後讓銀行找擔保人,如果擔保人自己有一定的能力,最後你不還了銀行肯定會找到他償還的,畢竟他做出了擔保,那就要承擔起擔保的相關責任,雖然這麼做有可能破壞你們兩之間的信任關係,但等你以後有錢了再還給他也不失為一種辦法。


貸款教授


挺住,我當時比你難多了,我是18年時候欠了兩百多萬,信用卡70萬,朋友親戚60多萬,貸款110多萬,那時候腦子天天很亂,看見來電話都沒勇氣接!頭髮一夜真的白了很多,一躺下就怕天亮,怕電話怕要賬的人。結果我還是熬出來了,現在年收入三百萬很隨便,兄弟挺住,找好路子等待時機!千萬別倒下!


大海放過誰


擔保人轉貸的提法過於天真,也極不現實。借款人貸款還不上,擔保人來做借款人,擔保人傻嗎?擔保人轉做借款人沒有任何收益,哪怕是銀行會給擔保人再放款也行,但很明顯銀行是不會這樣做的。

銀行的目的就是讓借款人還錢,借款人不還錢,讓擔保人還錢。如果擔保人也還不了錢,那銀行客戶經理就麻煩了,接下來就進入司法程序,客戶經理就要被追責了。

借人錢財,按時歸還,天經地義。與人擔保,提前預判,基本常識。

從我接觸到的眾多不還錢的案例中,我總結了,如題主般還不上錢的,大致會採取兩種方法化解難題。

一、棄車保帥

銀行貸款如果不還是要上徵信的,徵信一差,即宣告了你信譽破產,以後再想東山再起,難上加難。所以他們採取的策略就是無論如何要保證銀行貸款能夠如期還上。

無論是借小貸公司也好,借親人朋友也罷,只要他們的借款不上徵信,哪怕利息高點也要借過來還銀行。以後若真是還不上了,也只是在小範圍出現信譽問題,對後續發展影響較小。

二、認栽協商

親戚朋友求遍,貸款公司借遍,仍是杯水車薪,那基本上就只能認栽了,承認自己財務規劃失敗。

1.想東山再起的,變賣家產也要還銀行,不夠還的,與銀行協商,打工賺錢來還。這不丟人,多少人都是打工還銀行錢,只不過他們還的是房貸,你還的是一般貸款。2.想破罐破摔的,就不再理會銀行任何催收,該收法庭傳票就收,該應訴應訴,該被執行資產,也只能被執行了。從此信用破產,再想有所作為,對一般人來說幾乎沒有機會。

想還錢,方法千千萬。不還錢,最終法庭見。想還錢,沒方法,想法不真還有點假。


銀行研究僧


這個問題要具體分析。

首先是銀行為什麼明知借款人無力還貸還願意轉貸?這裡面有兩種可能:一種是銀行為了糊弄考核,為了不出現不良,不得已出的下策;還有一種可能是前一筆的借款手續不完善或者是一般保證,通過轉貸銀行想完善手續或者改為連帶責任保證。對於前一種,對於借款人和擔保人是有利的,因為給了雙方一段緩衝時間,在這段時間裡借款人再想辦法籌錢。對於後一種,完全是銀行挖的坑,讓借款人和擔保人跳進去。後一種手段比較隱蔽,偽裝成前一種很容易讓人入圈套,所以要小心分析。

其次,借款人還不上借款,擔保人就必須要承擔擔保責任。這一點作為借款人應當與擔保人說清楚。這裡還有一個問題:轉貸的資金怎麼來?擔保人如果在半道上甩手,即你把錢還進去他就不再同意擔保,那轉貸的資金也就無法再出來了。所以從這一點說,你的擔保人還算是上道的,把話挑明瞭。我在銀行工作中真的見過,由企業借了錢轉貸,結果還進去再貸的時候擔保人不同意了。

最後,從你現在的情況看,即不可能還貸,也無法轉貸。這還不是轉貸的問題,是沒錢還貸的問題。所以,你最主要的問題是籌錢還貸。記住千萬不要找高利貸來週轉貸款,不然你會萬劫不復。

我是空谷財譚,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空谷財譚


反對其他答案,不懂別忽悠

第一,銀行這種做法是違規的,但是對你和擔保人是最有利的!

第二。依據國家法律規定,你不能還債時,你要被起訴被強制執行進失信人名單。同時,擔保人一樣會被追債,你不還,他必須還,不還一樣會被起訴強制執行,進入失信人名單

第三,銀行員工,是怕你不能還債,他們出現壞賬,要被處罰的

第四,銀行員工願意違規,幫你轉貸,對你和擔保人是非常有利的,你不還,擔保人必須還錢。這是法律規定,他還要進入失信人名單做不了飛機影響子女,你可以讓擔保人諮詢律師,他不還不行,現在銀行轉貸,讓他揹你的債務,你再給他寫欠條,解決問題,

勸勸你擔保人,這是對你對他最有利的辦法



東北虎男323


理論上而言,欠款30萬元無法按時還上,證明你已經失去了還款能力,這種情況下,如果嚴格按照銀行的相關規定製度來說,這筆貸款就不會再繼續給予續貸,因為你沒有還款能力,不符合借款人的基本條件。

不過目前現實中,由於經濟下行的壓力,導致相應的案例太多,為了避免大規模爆發不良貸款,特別是個人借款人只是暫時性週轉出現問題的,銀行一般都會給予轉貸或者辦理借新還舊、展期等措施,儘量以時間來換取空間。但是轉貸的第一個要求就是擔保不能弱化(也就是原來的有的擔保措施不能丟失,擔保的措施只能增加不能降低),有的甚至要求在沒有任何增信的情況下,要壓縮一定幅度的本金(比如5%)。

如果原擔保人不願意繼續擔保,那麼你與銀行的借貸關係則無法繼續進行下去了,這時候如果你無法找到其他有效的擔保措施或者抵押物(且不能弱於原來的擔保措施),那麼這筆信貸就是出現逾期,接著往下則是正常的催收、追償、起訴等等後續不良資產的處置手段了。

一般性擔保?

理論上而言,除非擔保人簽定的是一般擔保責任,否則現實中很少有擔保人會不願意在轉貸中繼續簽字的。目前的銀行擔保分為兩類:一般擔保以及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對於一般擔保而言,銀行只有在處置完借款人所有資產的情況下,仍然有差額的,才可以向擔保人追償;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那麼只要借款人逾期了,銀行隨時可以向借款人或者擔保人一方進行追償,沒有要求要優先處置借款人,所以說簽訂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保證人,正常而言,是不會在轉貸是拒籤的,畢竟借款人逾期就相當於他自己逾期了一樣。

總結

如果找不到任何其他的擔保來進行轉貸,那麼此時就只能借遍親戚好友,爭取儘早歸還給銀行。當然了,一定不要去網貸或者借高利貸等來償還,記住了,與其欠銀行的,也不要去欠高利貸或者網貸,欠銀行你還有翻身的時候,欠高利貸或者網貸,基本上等於無仗深淵了。


鯉行者


銀行轉貸有沒這種可能,轉貸後,借款人仍然是借款人,同時銀行要求原來的擔保人仍然提供擔保。

借款人一時拿不出全部的錢,但仍在經營,有現金收入,有繼續經營造血的能力,銀行起訴執行他,反而直接逼死了,所以打算用時間換空間,期待能夠盤活,也一點一點的壓縮貸款金額。

如果擔保人不願意為轉貸提供擔保了,銀行貸款的擔保措施弱化了,銀行不樂意也正常吧,醫生都還在搶救病人,家裡親戚就跳出來拔氧氣管,拍倫理劇麼?




Fayer3


借款到期想轉貸?哪種方式既安全,又省心?擔保人不願意擔保怎麼辦,他沒有相關轉貸責任嗎?這裡從兩方面回答你的問題:擔保人是否有義務為你轉貸?還有什麼別的轉貸方式可以選擇?


擔保人≠冤大頭


首先題主你這個思路就有問題,先不說銀行工作人員這個要求合不合理,人家都幫你擔保了,你換不上錢你還要轉貸給人家,擱誰誰樂意?



那麼擔保人的責任到底有哪些,什麼情況下擔保人不用擔責?

擔保人的責任一般有兩個:一般擔保責任,以及連帶擔保責任。


1、一般保證指的是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就是合同中規定了,你要是還不了錢,你的保證人可以承擔還賬的責任。這個是義務性的,是你還不了錢的補充。


2、連帶保證責任就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這個就是以債權人為主體,他找你倆誰催款都沒有毛病,你倆都無權拒絕。


總之,連帶擔保比一般擔保的保證性強,具體看你這個擔保合同怎麼籤的,具體規定是啥!


擔保人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用擔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23條,你要是想“轉貸”,就是轉讓債務,你得首先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否則白扯,法律不認可。你要是和這個所謂的銀行人串通讓他籤這個書面同意,那就要注意了,這就觸及民事責任了!


所以,具體看你們籤的擔保合同,看合同!!!


借款到期轉貸的4種方式


一、自己籌錢,再讓親友介入擔保



優點:屬於是正常還貸,對你的個人徵信沒影響

缺點:

1、需多方籌措資金,一時湊不齊也是有的;

2、存在被銀行壓貸、抽貸和不及時續貸的風險;

3、隱形成本比較高,,部分資金閒置備還貸,降低資金利用率;

4、借親友錢白借啊,沒利息也欠人情吧,而且容易陷入擔保鏈陷阱;

5、需虛構借款用途,續貸資金需按虛構用途轉往第三方賬戶走賬。第三方存在“銷售不入賬”稅務風險。銀行信貸人員需冒“明知貸款用途虛假而貸款”的違法放貸風險。第三方有任何風險,都會影響到續貸資金安全。


二、向社會墊資者借過橋資金


優點:可能蒙過銀行數據系統,是正常還款(但難蒙過信貸人員)。

缺點:

1、操作不方便,有的需要擔保人。

2、也是存被銀行壓貸、抽貸和不及時續貸的風險;

3、收費比較高。若銀行不及時續貸,則收費更高。


三、銀行“無還本續貸”


優點:1、貸款人方便;續貸及時;不需虛構借款用途。

缺點:

1、銀行先貸後收,銀行貸款系統清楚記錄不是用貸款人自己資金還貸,是否會影響貸款人的信用評價目前難說;

2、銀行一般會提高續貸款利率。目前,許多銀行比自籌資金還貸提高了10%至15%。多付的利息有時還高於社會墊資收費。

3、難做到普惠,要逐筆報上級銀行批准,一般只讓部分客戶使用。有的還會以壓縮部分貸款、增加抵押物和擔保人為條件。


四、政府(經信局)應急轉貸


<strong>

優點:1、借款方便;無銀行壓貸、抽貸和不及時續貸的風險;不需虛構貸款用途,不需從第三方賬戶走賬,不存在“銷售不入賬”的稅務風險和第三方風險傳導;最重要的是成本低。

缺點: 這是對出風險企業的特殊救濟措施。借款人會被所有銀行視為高風險客戶。


建議你根據自己的情況判斷,選擇合理合法的方式進行還款,希望你順利渡過難關~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歡迎留言討論。更多問題回答,請關注暢快金融!!


暢快金融


你既然都超過了你償還能力,又有誰會願意去幫你扛著,跳進你這個債務圈呢?很顯然你這個擔保人非常難找,除非自己家人或者關係很鐵的人,真心願意幫助你的才願意去給你做擔保人。

你要知道銀行叫你把擔保人轉貸,意思就是讓你這筆債務轉嫁的方式,轉到另外一個有30萬償還能力的人,這樣做對你,對銀行都是非常好的處理方法。但是對於擔保人就不是好事,一旦成了你的擔保人或者轉貸的擔保人,等於有義務要還這筆債了,假如你跑路了,銀行會把債務轉移到擔保人身上。

對於你當前遇到的這種困境,你可以首先想到家裡人幫忙,家裡人願意幫助你的,跟你一同去銀行辦理擔保人手續,這樣也是可以讓你這筆30萬債務延遲還款,可以讓你還債壓力減輕。相信銀行也是這個意思,讓你找擔保人來解決這個事。

第二做法就是你名下有沒有不動產?比如說房產,車子,地皮等等有證的資產,這樣的話你也可以到銀行辦理抵押,這樣也是相當於擔保的性質。銀行已經抓到了你不動產,如果你逾期不還,或者拒絕還款之時可以進行抵押物拍賣還債。

第三種處理方法就是,東湊西湊也是湊夠這30萬元,一次性把銀行的錢還清,這樣是最好的辦法,不用找擔保人,也不會進行資產抵押了,更重要的是你可以省很多貸款利息。

總之你當前已經遇到了這種難題,銀行那邊催債,你又沒有這麼多錢,你只能通過以上三種方法來處理,找擔保人,進行補充抵押物,一次性還清等做法,這也是你唯一選擇的方法。

但不管你當前有沒有償還能力,不能逾期還款或者拒絕還款,都要通過想盡一切辦法來處理這事,千萬別選擇逃避,不然你以後處理就更加麻煩了。


老金財經


欠30萬還不上,銀行要求把擔保人叫來轉貸,擔保人不願再擔保也找不來其它擔保咋辦。

銀行提出這樣的要求,是正常的,也是合理的。明知道貸款人沒有償付能力,再沒有擔保人支持,怎麼可能輕易地同意轉貸呢。

問題是,擔保人也不是傻子,明見貸款人沒有能力償還,還去幫助擔保,甚至轉貸到自己名下,不是瞪著眼睛吃老鼠藥。所以,不願再擔保也很正常。就是再好的朋友,不願再擔保,也不要有什麼想法。

最為關鍵的,還是要增強自己的償還債務能力,讓自己做一個守信的人。當初人家願為自己提供擔保,一定是自己做出過什麼承諾,譬如說到時就償還,一定守信等。而現在,自己已經失信於人,還有什麼資格讓人家再相信自己呢?唯一的辦法,就是將自己家的房產等予以抵押,由此來將朋友從擔保中解脫出來,或許還有朋友做。否則,連朋友也沒得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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