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怕B不還錢,叫C拿A的錢借給B,以後還錢叫C取,有什麼問題?

生活平淡如水是福


這種事我見過幾次,一般A和B的關係很好,但B為人承信很差,c屬於威信很高,一般人不敢找茬那種,所以A選擇這種方式借錢給B,B肯定不敢不按時還給C,B對C還要感恩戴德尊敬有佳。C何樂而不為。A也做到了想幫B的初終。甚是完美。


wanderfullife926


[微笑]個人觀點就是沒問題。

N年前,我的一個女性朋友,非常急迫的理由向我借錢,可是我的第六感覺不好,不借吧,我欠人家人也情不仗義。

於是乎,我就採取的這個辦法,推說自己手上沒錢,我領她去我一哥們那借錢,我跟我哥們說好錢我出,這女生給他打借條,規定好相關事宜。

[來看我]結果呢,我這個女性朋友告訴我,錢她弄到了,謝謝我的幫忙不需要了。

[來看我]怎麼回事啊,沒得結果,我也就懶得分析過程了,但是,我自認我夠意思了,女性朋友借的是錢,我幫到了,她不要用與我沒關係啦吧。



雪城紅哥


謝謝題主,我的理解是這樣的,比如說他向我借錢,可是我和他不熟,也怕他不還錢,所以要通過你,你借我錢你借給他,還錢時我向你要,至於他有沒有錢給你我不管,認準你了,這就看你和他的關係鐵不鐵了,就像多年前弟弟銀行貸款,我擔保,我記的到還款日子弟弟的錢週轉不過來,我幫他還的款,因為我是擔保人,看來,擔保人不是那麼好當的,輕易別給誰做擔保人,除非關係到了,不過你要想好了,他如果沒錢還,你就要幫他還的呀!


安27433953


你好,我是一名執業律師,很高興與你一起討論這個問題。

基本事實:A怕B不還錢,A把錢轉給C,讓C給B借錢,再由B出具借條給C。


法律關係:我們來一起分析一下,這裡面的法律關係

1、A轉賬給C,A、C之間是委託合同關係(A委託C,借款給B)

2、C轉賬給B,C、B之間是借貸合同關係(C接受委託,將A的錢借給B)

3、A與B沒有直接的法律關係

在這個法律模型中A是委託人、C是受託人、B是第三人,應該屬於隱名的間接代理。

隱名的間接代理特徵如下:

(一)受託人(C)以自己的名義在代理權限範圍內與第三人(B)訂立合同;

(二)第三人(B)於訂約時,不知道受託人(C)與委託人(A)之間存在代理關係;

(三)受託人(C)與第三人(B)之間的合同合法有效;

隱名的間接代理法律效果:

(一)原則上,以此種方式所訂立的合同,一般只約束受託人和第三人,與委託人沒有直接的法律關係。受託人接受第三人的履行後,在基於委託合同將受領的權利和義務轉移給委託人。

法律依據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03條規定:

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時,第三人不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係的,受託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對委託人不履行義務,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披露第三人,委託人因此可以行使受託人對第三人的權利,但第三人與受託人訂立合同時,如果知道該委託人就不會訂立合同的除外。受託人因委託人的原因對第三人不履行義務,受託人應當向第三人披露委託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選擇受託人或者委託人作為相對人主張其權利,但第三人不得變更選定的相對人。委託人行使受託人對第三人的權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託人主張其對受託人的抗辯,第三人選定委託人作為其相對人的,委託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張其對受託人的抗辯以及受託人對第三人的抗辯。



這樣操作會有什麼樣的法律風險嗎?

如果作為C的你,無法證明該筆款項是A委託你出借給B的,也就是說你不能證明與A之間存在委託合同關係,很有可能A憑著轉賬記錄、以及對A有利的聊天記錄,向你主張返還款項。

因此你一定要保留與A完整的聊天記錄,以此證明你是接受了A的委託,借錢給B的。

為什麼A會這麼做?

個人認為A有錢卻不直接借給B,而是想通過C借錢給B,很有可能是規避法院對職業放貸人的認定。

很多法院從去年陸續出臺了很多關於職業放貸人認定的標準,如果在一年內,民間借貸類型案件訴訟超過一定的數量標準,可能會被認定為職業放貸人。

以浙江省為例,《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浙江省公安廳、浙江省司法廳、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浙江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於依法嚴厲打擊與民間借貸相關的刑事犯罪強化民間借貸協同治理的會議紀要》納入職業放貸人名錄,一般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以連續三年收結案數為標準,同一或關聯原告在同一基層法院民事訴訟中,涉及20件以上民間借貸案件(含訴前調解,以下各項同),或者在同一中級法院及轄區各基層法院民事訴訟中,涉及30件以上民間借貸案件的;

2、在同一年度內同一或關聯原告在同一基層法院民事訴訟中,涉及10件以上民間借貸案件,或者在同一中級法院及轄區各基層法院民事訴訟中涉及15件以上民間借貸案件的;

3、在同一年度內同一或關聯原告在同一中級法院及轄區各基層法院涉及民間借貸案件5件以上,且累計金額達100萬元以上,或者涉及民間借貸案件三件以上,且累計金額達1000萬元以上的。

……

總結

A這麼操作的原因,很有可能是想規避人民法院對職業放貸人的認定。



以上內容為個人意見、僅供參考。純粹手打、實屬不易,喜歡點個關注唄。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評論區留言,交流討論。


每日講法


很有問題!論來論去,借出去的錢與A沒關係了,問題出在擔保人C這兒啦!

咱列為式子,慢慢變解!

A是受害者,B是老賴,C是擔保人,A和B是朋友,A怕B不還錢,A通過C把錢借給了B,但借條上全是C的證據,這樣錢是A的,但與A還沒有關係,問題就出在這個環節了,A把錢通過C,把錢借給了B,借條成了B和C的手續了,錢是A的,還錢與A沒關係了,問題就出在這個環節!


王興菊979


原本是借貸雙方,現在多了一個經手人,這取決於手續辦理借款條是怎麼寫的,很有可能變成了三角關係,你不能直接要求B還款,只能找C。把關係搞的這麼複雜學學銀行就行讓他自己找一個擔保人。按正常推理借方肯定是還賭債。


何安華168


這事剛看見覺得有點擰,捋一捋,不過還是真擰。通過這件事,你這個此次事件的局外人,被A完美的、徹底的牽扯進來了。這件事中的三個人在這個事件中的利弊:A有利,B保持原位,而C你卻處於最為不利的地位。給自己找了個大麻煩,如果B按時歸還借款,你還好說;如果不歸還借款,你將陷入麻煩之中,兩人都找你這個原本無關的人。


旅行的蜜蜂


不彆扭,你可以向A和C都收一些服務費就不彆扭了。

答應A的時候,順便就吃頓飯,A自然請客。把錢借給B的時候,再吃頓飯,B又請客。B還錢給你的時候,說明難關過去了,他感恩,再請你吃飯。你把錢給A的時候,A非常開心,無形中幫了B,又收回了自己的錢,再請你吃頓飯。

哦耶,這四頓飯真香,我就個吃貨。有沒有漂亮姐姐和帥氣哥哥想請人吃飯的,我報名啊。



YF劇院


你對借錢💰的B比較陌生,可以逃脫道德綁架,公事公辦。A可能又想通過借錢💰賺點利息,既可以逃脫道德綁架又不虧本。交情不要綁架義務,假得要死,讓人噁心,想吐,說不出口,最後終歸一刀兩斷,老死不相往來。🐸🐸🐸🚶🚶🚶


向日葵8853161210914


您這是高考中的選項題?讓我好好想想,爭取拿個滿分,沒準今年高考能被錄取。[淚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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