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下架電子煙”還需要等通知?

電商“下架電子煙”還需要等通知?

11月1日,國家菸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通告,要求電商平臺將電子煙產品及時下架。記者注意到,淘寶、天貓、京東、拼多多等電商平臺,仍有電子煙及相關產品出售。多個商家和平臺對記者表示,暫未收到有關網售電子煙下架的具體通知。

11月1日,國家菸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通告,要求電商平臺將電子煙產品下架。這個通知是監管部門通過新聞媒體發佈的,電視上放了,報紙上登了,網絡上轉了。而且引起的反響很大,民間輿論紛紛一邊倒的“大力支持”。然而,即便是“下架電子煙”的社會氛圍如此濃厚,電商平臺上還是擺滿了電子煙,很多電商平臺還打出了“雙十一電子煙火力促銷廣告”。

為何“下架電子煙”規定面前,有人置若罔聞?電商平臺給出的理由很簡單:目前沒有接到通知。然而,“不下架電子煙”的理由能說得過去嗎?

很顯然,無論是電商平臺還是實體店家,都已經通過“廣泛的新聞宣傳”獲得了“下架電子煙”的消息,電商平臺不是“封閉的區域”,不可能無法獲悉這一信息。之所以“沒有下架電子煙”,

實際是“假裝不知道”,用“沒有接到通知”的理由獲取非法的利益。

這讓筆者想到了很多年前,實施“新政策”,“新政策”已經通過《新聞聯播》發佈了,可是一些部門卻依然執行“舊的規定”,他們給出的說法是“那是新聞”不是“紅頭文件”。這是多麼可笑的事情?“坐等通知”何嘗不是一種惡習?當然,這種情況的發生,監管部門也需要反思:在信息化時代,發通知不能像“蝸牛爬行”,不能滯後於時代的發展。而且發“紅頭文件”的模式也不該只是傳統的“紙質版”了。

總之,別讓電子煙汙染了雙十一。“下架電子煙”,就別裝模作樣等通知了,新聞已經發布了,還有必要等“紙質通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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