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佔地53.04畝 蘭州皋蘭縣東湖公園即將復工開建

近日,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了關於皋蘭縣東湖公園景觀續建工程招標公告。

蘭花路以東,排洪東路以西,皋蘭縣第四中學以北。本項目位於皋蘭縣東湖公園內,本次招標為續建工程,總用地面積35357.27㎡(合約53.04畝)。景觀總面積24654.57㎡,其中景觀綠化面積12433.4㎡,水系面積4362.89㎡,鋪裝面積7857.42㎡。景觀廊架1座,塑石假山1座,人行景橋1座,DN150HDPE雙臂波紋管458m*2,混凝土仿石欄杆930m,浮雕剪影壁畫14個,土方工程(填方)4800立方米以及景觀土建,景觀綠化,綠化給排水及景觀照明等工程。

總佔地53.04畝 蘭州皋蘭縣東湖公園即將復工開建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投標人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叄級及以上的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擬派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須有註冊在本企業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質量負責人須具有工程類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安全生產負責人和安全員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安全生產負責人與安全員不得為同一人);

3、投標人按甘建建【2016】231號、甘建建【2016】46號文件要求配備項目管理人員,以上人員均為本單位在職人員並持有效崗位證書,中標後不允許更換;

4、投標人近三年(2016 年10月1日至今)具有同類施工業績(以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中標通知書和施工合同原件為準);

5、投標人必須提供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出具的“無欠薪”證明材料。

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該項目建成之後將是對皋蘭縣公共配套設施的進一步完善,給周邊居民的日常休閒生活帶來了更多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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