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的職責

公安派出所的職責

公安派出所是市、縣公安機關直接領導的派出機構,是公安機關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社會治安、服務人民群眾、保衛一方平安的基層綜合性戰鬥實體。

公安派出所的主要職責是:(一)收集、掌握、報告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的情報信息;(二)管理轄區內的實有人口;(三)管理轄區內的重點行業、公共娛樂場所和槍支、彈藥、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四)指導、監督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五)宣傳、發動、組織、指導群眾開展安全防範工作;(六)辦理轄區內發生的因果關係明顯、案情簡單、一般無需專業偵查手段和跨縣、市進行偵查的刑事案件,並協助偵查部門偵破其他案件;(七)辦理治安案件,調解治安糾紛;(八)參與火災、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九)接受群眾報警、求助,為群眾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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