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晚,二大隊內江警組在市中區收費站執勤時,查處一起故意遮擋號牌的嚴重違法行為。
當晚22時14分許,二大隊民警在市中區收費站開展夜查行動時,發現一輛銀灰色寶馬車駕出收費站,該車前後無車牌,也沒有懸掛臨時牌照。
民警立即將這輛轎車攔停至檢查區。經進一步檢查,民警發現該車後面沒有懸掛機動車號牌,而車頭前面則反掛著兩塊車牌。
當民警詢問司機為何將車牌反掛時,司機周某稱:心情不好,上高速公路“飆車”釋放一下。
聽完周某的陳訴,民警對駕駛員周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在確定該車駕駛人違法行為屬實和當場拍照取證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周某依法處以駕駛證暫扣並記12 分、罰款200 元的處罰。
記者丨張敬瑜 通訊員丨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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